小区物品搬出、入管理规定(八)
为加强小区治安和公共秩序的管理,保障业主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业主填写《业主搬出/入登记表》。
二、业主若将物品搬出小区,需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填写《业主搬出/入登记表》,由管理处签署放行条。
三、业主若搬出小区居住,应提前三天到管理处结清有关的费用,填写《业主搬出/入登记表》,由管理处签署放行条。
四、业主搬运物品时,请勿将物品堆放于过道上,以免影响他人。
五、搬运物品的车辆严禁停于消防通道上。
六、搬运过程中,必须小心爱护公共财产设施,防止磕碰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七、搬运过程中,应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小区的整洁和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
八、为配合辖区民警和居委会的工作,对人口进行有效控制,居住区业主搬出/入的登记内容可供辖区警、居委会在必要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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