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户物品出、入管理规定6
业户的物品若入、出标厂应遵守以下规定:
办理时间:
办理对象:入住标厂的所有业户(不包括装修期间的业户)。
1、业户应填写《携物出入门证》一式两联,注明单位名称,携物人、携物时间、物品名称、数量,携物出门时应加盖公章。
2、若业户因特殊情况没有公章,请公司出具证明并注明有权签署《携物出入门证》负责人的亲笔签字供客务部备案。
3、业户搬运物品须经过客户服务部盖章确认方可出、入标厂。
4、客务部有权制止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物品进入标厂。
5、客务部应根据情况,安排物品搬运时间并维持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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