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杜绝不安全隐患,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消防安全
第一条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条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消防意识教育,组织消防安全“四个技能”建设内容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即: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二)掌握扑救初级火灾能力;即: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公司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三)掌握“三近”原则: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负责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火灾确认后,公司3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
1.通讯联络组(职能部门办公室,责任人部门经理)
向消防队报警,第一时间通知金融街集团公司安全办公室及公司领导,保障火场通讯联络 ;
2.灭火行动组(职能部门办公室,责任人部门经理)
组织公司员工利用公司消防器材和设施灭火;
3.疏散引导组(职能部门财务部,责任人部门经理)
组织引导公司现场员工有序疏散;
4.安全救护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责任人部门经理)
抢救、护送现场受伤人员。
(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四熟悉”:熟悉公司疏散逃生路线、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熟悉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熟悉火场逃生基本技能。
第三条 上班时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作场所,禁止在办公区内使用功率过大电热器具,不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准乱拉接临时电线,禁止干烧加湿器,对于电线、线板老化的情况要注意及时更换,下班时必须确保切断电器设备电源(交换机机柜、消毒柜、冰箱等必要的电器设备除外)。
第四条 严禁在办公区、通道处吸烟及使用明火,吸烟须到办公区域外规定地点。
第五条 各部室的过期书刊、报纸应集中放置,并定期进行处理。
第六条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遇有险情及时报警并向领导汇报。各部室人员必须熟悉火警电话(119),并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
第七条 办公区、消防通道禁止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无障碍。
第八条 爱护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更换解决,消防器材要配置合理,并摆放在明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变换地点。
第二章 办公区防盗管理
第九条 各部室人员不得随便配备钥匙,私撬换门锁、柜锁,办公室对办公区钥匙的分配要有备案。
第十条 各部室要做好重要文件、贵重物品的管理,外出时要锁好房门、文件柜。
第十一条 在办公区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其动向,必要时及时与物业公司安保部门联系。
第十二条 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十三条 启用门禁系统,办公室文员负责门禁系统的使用、录入等工作。
第十四条 通往地下室的二层通道门非工作时间应加锁关闭。
第三章 办公区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办公区域安全工作目标及责任部门:
(一)公司各部室推行以部门经理为负责人,部门全员参与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1. 加强安全防范知识的学习,掌握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
2. 各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的自我检查,防火、防盗为检查重点。
3. 各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热用电器(如电热杯、电磁炉等),不私拉电线,不开无人灯、无人空调,不违章用电。
妥善保管消防器材,禁止擅自挪用、占用和损坏。
4. 员工使用各类办公设备设施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安全。
5. 办公室和其它无防盗设施的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和钱物过夜。各办公室最后一位员工离开时,应检查门、窗、电(电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电暖气、复印机等)的关闭情况,确保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
6. 公司最后离开的员工必须确认锁门事项无误后(关闭各类办公设施电源等),方可离开。
7. 公司办公室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负责安全防范做事的制订、落实、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将对各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率为100%。
8. 年内不发生安全事故。对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好的,将实施奖励;因违反规定而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完成情况还将列入个人年终考核范围。
(二)公司安全责任区划分及责任部门
1.责任区域 :
(1)公司一层办公区域和会议室;
(2)公司二层公共区域包括:东侧走廊、女卫生间、电梯间通道、西侧公共区域及男卫生间。
责任部门:办公室,负责人部门经理。
2. 责任区域:二层东侧本部门办公室内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部门经理。
3. 责任区域:二层北侧本部门办公室内
责任部门:财务部,负责人部门经理。
4. 公司高管人员为各自办公区域内安全责任人。
第四章 公共卫生防病防疫管理
第十六条 对待突发事件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提高全员防护意识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责任感。
第十七条 加强公共卫生和消毒工作的管理,对公共区域、卫生间、饮水机等公共设施进行药液喷洒、擦拭消毒,消除卫生死角,遏止细菌病毒滋生。
第十八条 保洁人员所使用的清洁工具、设备,经过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 使用办公区域内的空调装置或开窗通风,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第二十条 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群体性疾病时,文化公司板块内各控股公司要逐级及时上报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任何人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漏报、谎报。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制订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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