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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临市减灾防灾中心接待室管理规定
一、接待室为接待上级和外单位人员使用。
二、接待室由办公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接待登记和物品管理台账。
三、进入接待室人员,应注意保持室内卫生,爱护室内设施,不随意挪动或改变室内物品的位置。
四、接待室负责人应在每天早上八点前,确保室内清洁卫生、茶水等物品到位。
五、负责接待的人员,应热情待客,服务周到,及时给客人沏茶倒水。
六、客人离开后,及时清理室内卫生,所有物品摆放到位,做到随手关灯并关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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