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物业公司值班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值班管理,保证公司各方面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
值班是指由于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安排的晚间或节假日在岗从事守护和值勤的行为。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岗值班,处理各类有关事项;
2、夜间值班不得擅离岗位,处理事情必须有书面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应表达清楚事情的过程、处理结果及善后移交等内容;
4、有事不能值班,应事先说明情况,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妥善安排其他人员值班,未经同意,任何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委托值班、换班,否则,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其本人责任;
5、夜间值班应仔细检查各岗位工作状况,仔细观察所辖楼宇内外的综合情况,发现可疑现象,须迅速查明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处理解决。对离岗、睡觉等现象,除严肃批评外,并根据公司规章给予必要的处罚。
三、值班费
值班费计发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实施。
四、值班责任
对值班期间因不负责任给公司带来损失的,由当班人承担责任,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理。
五、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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