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办公等设备的使用管理,保证公司的设备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电话:
1、公司电话是联系业务及沟通各项工作的工具,应注意爱护,提高效率,通话要简洁、明了,避免长时间占用线路。
2、公司各部门办公区域,因工作需要设置电话,须由所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报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后,交工程部实施。
3、公司各部门办公用电话,除行政人事部电话及传真机外,其余不具有国际长途功能,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拨打,确因公需拨打长途的,应填写长话申请,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指定拨打。
4、不准用公司电话聊天及处理私人事务。
5、如查询出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发生费用将以加倍罚款及警告处罚。
二、传真机:
1、为确保公司传真机的畅通,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传真机挂拨市内及长途电话。
2、因公事需使用传真机收、发传真的,应填写申请,办公室备案,并由办公室文秘负责操作。
三、复印机、电脑、打印机:
1、复印机是公司机要岗位所配备的工具,并由行政人事部指定的专管人员负责操作。因公事需要使用的,应按规定登记,填写用纸规格、张数、内容,使用者应签名,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2、复印机由行政部统一监督管理。
3、使用公司复印机、电脑、打印机应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爱护
四、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4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