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采购物资管理规定
1、各部门每周六上午把下周采购预算和工作快报一起上交总经理批准
2、按批准预算,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部门经理签字后,送采购部进行询价,原则上以货比三家及以最佳质量、最合理价格取舍,在可能范围内附上报价单及说明书,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及总经理审批,以此作为采购依据,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购买入库;
3、未经批准的采购申请单一律不准采购,禁止先买后批;
4、如有预算之外的紧急采购或临时采购,需报总经理批准,如无总经理批准,采购部一概不予受理;
5、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部门协调,各部门物资需求一般需提前3天报单;
6、每周一和每周三为采购申报日,各部门在此两天将申购单交采购部;
7、为便于采购工作流转,每周二及周四10:00-11:0014:00-15:00拟定为请示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批申购单时间;
8、实行部门成本核算控制制度,即各部门购买、领用物资费用(单项、小额款)由各部门自行控制,如当月成本超出预算或规定标准将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9、各部门申购单上需注明物资规格、数量、尺寸、用途、材质及特殊要求等,以方便采购,如发生采购失误(重复购买、采购过剩、多余购买等),将由相应责任人赔偿。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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