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办公及日常消耗品、易耗品及设备耗材等的管理。
第三条办公用品分类:
(一)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办公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
(二)高值非消耗类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办公桌椅、验钞机、电话机、打孔机、装订机、u盘、移动硬盘、白板、书报架、电风扇、电脑包等。
(三)高值消耗类办公用品:墨盒、硒鼓、色带、碳粉等。
(四)低值消耗类办公用品:签字笔(笔芯)、圆珠笔、铅笔、白板笔、文件夹(盒/袋)、板夹、档案盒(袋)、笔记本(大/中/小)、便签纸、方便贴、装订条、燕尾夹、订书钉、回形针、复印纸、打印纸、涂改液、尺子、橡皮、印台(油)、电池、一次性杯、垃圾袋等。
第四条办公用品采购:
(一)日常办公设备、文具等物品,于每月二十日由需求部门填写《物品申购单》经部门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经理)审核签字,由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批签字,行政管理部分管领导批准签字,行政管理部专人统一采购。
(二)大件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类)如:办公桌椅、办公家具、验钞机等)、高值消耗类需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行政部统一采购。
第四条申购和采购:办公用品常用品由行政部门根据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门(人)提出申购,控制品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特批品经董事长批准;批准后的《申购单》交采购中心执行购买。未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第五条管理和发放:
(一)公司的任何资产不得挪作私用,任何人不得用公款购买生活用品自用办公用品严禁私用或带回家。
(二)物品分为个人领用和部门领用两种。
a)'个人领用'系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由专管人员依据有需要人员进行发放并做好登记,由领用人签字。
b)'部门领用'系是指部门共同使用品。如管理消耗品(电池、印泥、计算器、文件夹等),
(三)第二次发放须以旧换新,调动或离职时需办理移交手续。
(四)新员工入职时,由新人入职部门直接领导提出文具领用申请,向行政管理部专管人员领用并由领用人签字。
(五)对于高档耐用、但不常用的办公用品各部门应尽量协调相互共用,原则上不重复购置。
(六)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应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事宜。如有遗失或损坏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七)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能重复使用尽量重复使用。(如打印纸可正反面使用)。
第六条各部门费用核定及有关规定:
(一)各公司各部门应按总部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分管领导同意。
(二)核定的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各部门增人或减人,其费用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三)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增加费用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特批,并报请总部增加该项费用。
(四)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终和年终12月31日。由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终奖金中扣除,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五)各公司可根据总部下达的办公用品定额自主确定各部门及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
第七条其它规定:
(一)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水笔芯、圆珠笔芯、胶水、墨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二)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三)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费用。
a)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费用,属各部门或个人保管使用的,计入公司定额费用。
b)耗材包括:打印、复印纸,激光打印机碳粉、硒鼓,针式打印机色带,喷墨打印机墨盒(水),复印机碳粉,传真纸,鼠标,键盘等;其申购由设备使用部门(人)负责,并经总经理批准。
c)办公设备的报修参照耗材申购程序办理。
第八条公司书籍禁止携带回家,如有破损请照价赔偿。
第九条公司摆件禁止员工随意挪动、破坏,如因员工破坏导致摆件发生损坏等,请照价赔偿。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所有,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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