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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坡中学招待用餐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72

豆坡中学招待用餐管理规定

豆坡中学招待用餐管理规定

高级中学招待用餐管理规定

招待用餐本着实效,归口管理的原则,由部门主管申请,领取用餐券,按照用餐标准,陪客人数安排就餐。

一、归口部门确认:

1.教务处归口部门:

教育科、高招办、中招办、教研室、新华书店、职教科、计财科、联谊学校教务处、本校年级组、校长指定接待部门

2.政教处归口部门:

安综办、体卫艺、银城分局、防疫站、关工委、保险公司、联谊学校政教处、保卫科、本校体育组、学生会、班主任、校长指定接待部门

3.行政办归口部门

党政办、人事科、工会、团委、督察室、联谊学校办、党支部、本校招生办、行政办、团委、广播室

4.校长室、上级领导、各校校长以及重要的客人

二、用餐标准:

(1 四人以下(含4人):四菜一汤

(2 5-6人六菜一汤

(3 7-9人八菜一汤

(4 10人以上十菜一汤

普通每人20元-30元,校长、科室长30元-40元/人

局领导另行安排

三、陪客人数标准

陪客人数以热情,实效为原则,一般为2-3人。来访人数为4人以下,陪客人1-2人;若来访客人为5-8人,陪客人2-4人;若是来访人数众多或是极为重要的客人,校长另行指定。

四、招待用餐程序

1、来访客人归口部门接待,报校长见面。

2、确需安排就餐,由部门主管请示校长,同意后到校办主任领取用餐券安排就餐(用餐券注明标准)

3、部门主管凭用餐券发票,用餐券到校长室签字,到财务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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