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办公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为加强管理,减少浪费,降低办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管理规定所指办公用品主要是用于教学和办公的日常低质易耗品。
二、办公用品的领用以年级组和各职能处室为领用控制考核单位,总务处分别设立领用台帐。
三、办公用品控制考核时间为一年,从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四、办公用品控制费用分类:
1、属于专用办公用品(如打印纸等)按处室工作量大小核定全年费用。
2、属于通用办公用品(如粉笔、奖品等)按年级组班级数核定费用。
3、属于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如钢笔、各类记录本等)按行政人员、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教辅人员分别核定费用。
4、办公用品费用控制考核由总务处实施,对超出控制费用,由各年级组或处室负责。
5、办公用品控制数
年 级 组:班级数×100元/学期
行政人员:人数×30元/学期
班 主 任:人数×40元/学期
科任老师:人数×20元/学期
教辅人员:人数×10元/学期
6、专用办公用品按上学年费用降低5%为控制指标。
五、办公用品领用流程:各年级组、各处室明确专人负责办公用品领用。需要大批量领用办公用品时,须提前一周申报计划,办公用品的领用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其他时间原则上不领用。
六、本规定从20**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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