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公司员工就餐管理规定(七)
一、开饭时间:早餐9:30,中餐13:30,晚餐20:30;
二、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按时就餐,无故延时就餐者,不能要求另外做饭。因加班或因工作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就餐者,要通知餐厅预留饭菜。
三、公司员工的生活费用由公司免费提供,其生活费用标准按每人每天元(含调料费)计算。
四、员工就餐时,如对饭菜不可口或有建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行政主管反映,以便改进。
五、众口难调,不能超标准要求饭菜质量,不能挑肥拣瘦,铺张浪费。
六、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在公司餐厅就餐,来公司探亲需长期的应自觉按照标准向公司财务部交纳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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