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片制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公司名片统一规范化,强化对外公关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分公司名片制作和使用管理(香港总部职员名片由香港公司制作)。
3.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尺寸、logo、字体、颜色、纸张、版式请各公司参照集团vi-b部分“应用系统――办公用品系列”个人名片格式。
4.名片印制程序
4.1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统一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
4.2因业务需要印制名片者,申请人填写《名片印制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复核并负责承办。
4.3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应检查申请人职务是否与名片职务相符,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可以使用比实际较高的职务头衔,但不享受其待遇。
4.4名片英文使用须符合国际惯例和规范要求。
4.5名片中文字体、公司标志、颜色、阿拉伯数字必须vi规范要求一样,不得擅自更改。
4.6名片印制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指定专业名片制作商印刷,不得擅自到其他地方印刷。
5.名片使用
5.1名片使用须恰到好处,不可像撒传单般滥用,掌握使用范围。
5.2掌握名片递送礼仪和交换规则。公务、客户名片须在公司内共同使用,不得占为己有。
5.3员工离职时应将剩余名片交回公司人力资耕牛及行政部处理,不得将名片带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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