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学校接送学生管理规定
周末学生接送,是我校寄宿制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为加强对接送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加强领导 通力合作
1、成立接送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成员为政教处管理人员。
2、加强班主任和生活教师对接送工作的责任心,班主任要掌握本班干部学生家庭住址和所乘车辆的路线,接送点以及相关情况,主动协助车长作好接送工作。
3、选派责任心强的老师担任各接送车的车长。
4、保安部门从车辆运行秩序和学生出门手续两个环节上严格把关。
具体操作规定
5、开学之初,由政教处主任落实接送行车路线、停靠点、发车接车时间,将接送有关情况设计成表格,印发给家长填写。
6、由各班主任将家长关于孩子接送点的反馈意见收集后,按各条行车路线归类管理,上报政教处。
7、政教处将各班接送点归类情况再按路线索进行全校综合归类,得出各条行车路线的确切人数,安排车辆。
8、根据各条路线的学生人数安排相应车型,尽量做到一人一座(含接送老师),如人数超额不多,增加相应监时座位,或对个别同学作异线调整。
9、开学第一周,政教处必须选定好每辆接送车和车长,一般由任课教师或生活辅导员担任。护送人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换。护送人上岗前,政教处要组织培训,讲明责任,工作程序与要求。
10、每周接送前一天,车长必须落实好各路接送车辆,督促司机做好检修工作,保持良好车况,防止发生中途抛锚现象。
11、接送组织指挥由接送领导小组负责。每周接送学生时,设指挥长一人,处理接送中的各种问题。学校党支部政工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要到现场维护秩序,协助做好上车前的各项工作。
12、接送前半小时,车长负责整队点名清查人数,按车次(号)排队,由车长副食学生依次上车。不得让学生提前上车。在清查中发现有多人少人现象,要立即查清具体人名的原因,作好相应处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以便随时答复家长的查询。凡留校的学生和不乘车离校的其他人员,不准进入停车场。
13、学生未上车时,未经该车车长的同意,汽车司机不得开门,任课教师、家属都不准提前登车就座。如发现有人提前上车,保安人员和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劝阻。劝阻无效当即交指挥长处理。乘便车的教师、家属和其他人员只能待学生全部入座后,方能上车。
14、学生上车坐定后,护送的车长进行第二次点名,调整学生座位,安定乘车秩序,司机方可发画。
15、行车途中,车长要在车厢内负责学生安全,维持秩序,不得中途停车载人,不得越点停靠,非特殊情况必须保持准点停靠,不得改变行车路线或延时间,到点(站)后,车长必须亲手将学生交给家长。如遇横穿马路,车长必须亲手牵着学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无家长前来接护,不得放学生下车,要电告家长,重新约定时间、地点接送,如电话不通,则要亲自护送学生到家。
16、接学生返校时,车长要再次督促司机准时,并做好接送学生记载。
17、各车长务必准时到校接并收取《接送情况登记表》,期末存档。
18、学生家长如认为不须亲自到接送点(站)接自己的孩子回家者,必须输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而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
19、若干情况的处置
(1家长自备车辆接送学生回家;
(2假日学生本人因故不乘校车回家;
(3假日家长因故让学生留校;
(4假日学生回家时要带另一个同学回家;
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者,该生或家长应事先向班主任请示、报告、并于上车前两小时向政教处及相应车长报告。
5返校时,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接送点(站)乘校车;
6因假日本应乘校车返校而又改为自行乘车返校。
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学生应提前告知班主任和车长,也可以按时到接送点告知车长。
工作责任划分
20、发车前,车长不清点人数,不安排好座位,发生的问题由车长负责。
21、接送学生发车半小时前,接送车辆未到位,延误学生按时上车,由车长负责。在送学生离校时发生这种情况,政教处应立即安排车辆送学生;在接学生返校时,发生这种情况,超过十分钟未来车辆时,由这个车的车长向方管领导报告,并由主管领导答复解决,在超过三十分钟仍未见车辆时,主管领导应立即租用社会车辆,安全接学生返校,其租车费由他们如数向租车的乙方索到。
22、发车前,停滞不前车场秩序混乱,未站队的学生提前上车,发生的问题由车长负责。
23、送学生时,到接送点后,超过三分钟未见家长接学生,如车长要打电话或乘坐交通工具送学生回家时,其电话费、车费由家长承担。
24、接学生返校时,到接送点后,未到开车时间开车而发生漏接学生时,学生返校的交通费的处理原则是:车长指示开车,由车长承担;是司机不听指挥开车,由司机承担后果。学生误点三急促未到点(站)而漏接时,其交通费由这个学生的家长承担。
25、接送学生时,车长未按时到校接车,由此而发生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根据后果的影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26、行车途中,如因汽车机械故障抛锚时,而延误行车半小时内,扣除这趟租车费50%,超过半小时,由主管领导另租用其他车辆运送学生,租车费由其按租车协议如数向乙方索取。
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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