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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专图书馆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60

职业中专图书馆管理规定

职业中专图书馆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定

一、图书借阅

(一)凡向本馆借书一律凭借书证向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办理借书证须交免冠照片一张。

(二)本馆对教职工实行开架借阅,教职工每人一次最多可借八本图书,其中小说二本,借期一个月,参考书六本,借期半年。

(三)学生每次只能借一本图书,借期三周。

(四)工具书、贵重书籍只在馆内阅读,不予外借,教师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校领导批准才能借出。

(五)爱护书籍,不得涂改、撕毁书籍或书卡,如有违犯,视情节轻重,予以书价1-5倍罚款。

(六)及时办理还书续借手续,过期不还者,过期一天罚款5角,遗失书籍的,按该书原价的2-5倍罚款。

(七)凡调离学校的教职工或毕业的学生,必须及时还清所借图书材料。

(八)入室注意清洁,保持安静,请勿喧哗、交谈、乱丢纸屑杂物。

(九)借阅时间:按学校规定阅览时间借阅。

二、阅览室管理

(一)阅览室的图书供师生学习、参考、研究用,室内图书材料不外借,阅后一律放回原处。

(二)进入阅览室后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谈话,不得来回走动,不带饮料、食品等进入阅览室。

(三)师生须爱护图书,不折叠,不乱涂乱画,以延长图书使用寿命。图书管理员应随时整理书架上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四)阅览室每次开放后均应进行一次清洁、整理工作,如有图书丢失,应及时追查并做出处理。

(五)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以保持空气清新。

(六)确定做好防盗、防火、防潮和防蛀等工作。

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实行,由**市zz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职业中专图书馆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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