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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12-03 热度:41

船舶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进一步明确船舶涂装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监察人员职责及作业安全要求,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及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

2引用标准/文件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

3.1.1对《油漆作业许可证》的审批要严格把关,对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当出现危及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

3.1.2负责油漆喷涂的测爆工作,结果要填写《测爆单》。

3.2涂装单位及车间

3.2.1负责做好喷涂作业的全程监护工作。

3.2.2负责涂装作业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3.3 各相关生产部门

3.3.1负责脚手架的搭设、电气设备、照明设施的连接及检测等。

4定义

5管理程序

5.1.1作业人员

a)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

b) 经体检、符合健康要求,无禁忌症者(包括严重支气管炎、活动性肺结核、肺功能减退、心血管疾病、严重的皮肤病、癫痫、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肢体残缺);

c) 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安全以及登高作业知识培训教育考核,持证上岗。

5.1.2计划与准备

5.1.2.1项目组及涂装车间在编制涂装进度计划时,对舱室和分段作业要进行合理安排,在符合涂装工艺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安排在平台或船台生产周期内完成,避免大量涂装作业在船舶下水后进行。

5.1.2.2作业前,认真检查涂装禁区范围内的明火作业是否全部结束。

5.1.2.3造船设计部门应向作业单位提供舱容图,对通风条件不好的舱室应考虑开设工艺孔,以确保施工安全。

5.1.2.4除锈打磨工作全部结束后,应把所有未固定的铁质对象和边角余料全部清除干净。

5.1.2.5打磨时用的非防爆照明,包括电线、开关箱、接线拖板等应全部拆除。

5.1.2.6根据作业舱室大小,准备好足够的防爆风机和风管,并将风管口放置在离舱底2m的部位,以确保达到有效的换气次数。

5.1.3危险区域划分

5.1.3.1按舱室大小和密闭情况,涂装作业部位和危险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a) 一级部位为以下场所:艏尖舱、锚链舱、轴道区、油舱、污水舱、隔离舱、双层底、测深仪舱、冷藏舱、锅炉及各种容器内部和不易通风的狭小舱室;

b) 二级部位为以下场所:机舱、驾驶室、集控室、货舱、住舱、内通道;

c) 平台或船台施工的平面分段或敞开式分段为三级部位。

5.1.3.2根据涂料溶剂的闪点、爆炸极限、舱室大小及泄爆情况,涂装部位相对应的上层和下层甲板及离作业部位前后左右5~15m的毗邻部位为火种禁区,在这些区域禁止明火作业和火星溅入。

5.1.3.3作业前,涂装单位应挂出醒目的禁止标牌和红、黄、白三角旗安全标记,指派专人在作业期间加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1.3.4作业区内无关的电源线、电焊缆线、配电设施都必须切断拉出。

5.1.3.5进入施工区域内的任何电气设备都必须是防爆电气,并确保完好。

5.1.4审批手续

5.1.4.1作业前,由涂装单位填写《油漆作业许可证》,经涂装单位主管、项目经理签字批准,报安管部分管安全员,施工单位方可作业。

5.1.4.2各级审批人员在签字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以及周围的作业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对作业的防火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便作业及监护人员操作掌握。

5.1.4.3审批单有效时间为8小时,不得延续到8小时后,审批前要认真检查申请单位所填写的实际作业区域,确保安全。特殊情况下,安全主管可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规定审批单有效时间。

5.2监察人职责

5.2.1为加强对船舶涂装作业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涂装单位设置涂装作安全员,负责做好喷涂作业的全程监护工作。

5.2.2安管部分管安全员负责涂装作业的安全巡查和监督,对《油漆作业许可证》的审批要严格把关。

5.2.3涂装车间主管遵照本规定的要求,具体负责涂装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工作。

5.2.4安管部分管安全员对测报结果要填写《测爆单》。

5.3作业区域的安全要求

5.3.1设备

5.3.1.1有专业维修电工和钳工负责认真检查设备全过程运转情况,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备查。

5.3.1.2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电气作业的规章制度,做到装的安全,拆的彻底,经常检查,管理及时。

5.3.1.3确保各种电缆完好,做到无破损、无裸露、少接头,各类电气开关应完好并正确使用。

5.3.1.4确保高压喷涂机的枪保险、调压阀、泄放阀、接地系统四个安全装置完好。

5.3.1.5各种设备移动后,重新检查一次并记录备案。

5.3.2涂料及辅料

5.3.2.1属危险品的各类涂料、溶剂应严格控制其领用,不得早领、多领,大量堆放在作业场所。

5.3.2.2空桶、废溶剂及剩余的涂料,必须及时回收进料库,不得随意乱放、乱倒,更不准在船上过夜,以确保船舶的防火安全。

5.3.2.3揩布、包扎材料、塑料薄膜、压敏胶带、砂皮纸片等必须限量换发和回收。

5.3.2.3搞好现场文明生产,坚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5.3.3脚手架搭设

5.3.3.1脚手架搭设时,若采用铁质材料时,必须用橡胶皮、三防布、脚套等与船体隔离,以防摩擦产生火花。

5.3.3.2脚手架、扣件、绳索必须紧固牢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

5.3.3.3脚手板双拼的宽度必须≧600mm,每层外档必须安装二档防护栏杆,顶端栏杆高度为1150mm,中间栏杆高度为600mm。

5.3.3.4脚手板与舱壁间的距离应≦300mm。

5.3.3.5脚手板搭设完毕后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3.4供电

5.3.4.1作业前由专业电工进行连接和检测,作业时全船的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5.3.4.2作业用电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由能源保障组将电源送至现场设置的专用配电箱。

5.3.4.3喷泵上船应有可靠接地,电工应定期检查,移动后须重新安装接地。

5.3.4.4作业区域的照明设施均应符合防爆要求,每个舱外必须单独设立配电箱,不得几个舱室合用一个配电开关,照明线路应无破损、无摩擦、无过分受力,采用悬吊架设,避开作业空间。

5.3.4.5作业过程中若发现用电故障,不准擅自进行检修或更换灯具,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

5.3.4.6现场电气设施的安装、检测和修理必须实行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5.3.5胶管使用

5.3.5.1冲砂及喷涂胶管是耐压胶管,其耐压强度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三倍。

5.3.5.2每次作业前应对胶管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有老化、腐损严重或机械损伤的应及时更换,不准使用有非正规接头的胶管。

5.3.5.3 冬季施工,防止胶管内结冰。若遇冰冻,切忌用火烤或用灼热对象烫,应在温暖场所自行解冻。

5.3.5.4胶管在布置时应避免受到机械损伤,禁止将胶管在尖锐金属部位上拖动。

5.3.6冲砂作业

5.3.6.1作业前应对舱内进行检查,撤除无关的电源线、焊割皮管,照明应达到作业人员行走需要的亮度要求。

5.3.6.2作业场所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强机械通风除尘,最大限度地降低舱内的粉尘浓度。

5.3.6.3作业人员事前应了解当班的作业进度、区域,并对脚手架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熟悉作业环境。

5.3.6.4严格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5.3.6.5两人以上作业时应明确带班长,若只有一人作业的,应派专人负责监护,多人作业要拉开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不得私自改变冲砂方向。

5.3.6.6喷枪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阀门,泄压后拉出舱外由修理人员检修。

5.3.6.7作业后应及时清除废砂,做好现场的文明生产工作。

5.3.7喷涂作业

5.3.7.1作业时,舱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如风机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作业。

5.3.7.2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要符合防爆要求,防静电服、鞋、手套、内衣等须配套穿着,穿着不规范者不得作业。

5.3.7.3施工人员使用的面罩内压缩空气必须保持正压,送风量不得低于60l/min,风压≦1.75kg/cm2。

5.3.7.4作业使用的胶管、风管等进入舱室时应安排有序,要有相互隔离的措施。

5.3.7.5作业前应检查喷嘴畅通,不得使用部件失效的喷枪。

5.3.7.6作业时不准用手触摸喷头,严禁窥视喷枪口。

5.3.7.7清洁喷嘴时,要切断高压泵的驱动源,扣动喷枪扳机,打开泄压阀泄放压力,然后把安全装置放在“on”的位置上锁住喷枪,方可进行清洁。

5.3.7.8 作业时应有两人以上共同操作,若作业场所狭小,必须派专人监护。

5.3.7.9带班长应安排人员轮换休息,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3.7.10作业后胶管中的涂料必须放净,喷枪上的金属部分严禁与废油桶等金属部件相碰,以防止产生火花。

5.3.8可燃气体检测

5.3.8.1检测人员必须经专门的测爆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5.3.8.2测爆所使用的仪器、手提灯等要定期进行检测。

5.3.8.3在通道环境较差的场所以及狭小舱室,必须双人双机进入测爆。

5.3.8.4可燃气体检测应待舱室有效通风、涂料固化后,经安管部安全员测试合格后,填写“测爆单”送单船项目组留存,方可从事其它作业或允许人员进入。

5.3.8.5如在舱室口测得可燃气体浓度超过爆炸下限5%时,检测人员不得进入。

5.3.8.6对喷涂后的舱室,已封闭三天以上再需进入舱室进行作业的,必须再经可燃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

5.3.8.7在舱内进行检测时,不能从事与检测无关的任何事。

5.3.9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治

5.3.9.1施工人员在作业期间应穿戴公司统一下发的涂装工作服及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5.3.9.2防静电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单位生产并出具合格证或相应的证明后方能购买。

5.3.9.3喷涂时应使用送风式帽盔,修补作业时若使用活性炭过滤口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期间如嗅到溶剂气味并有不适反应,要立即离开作业场所并更换活性炭。

5.3.9.4作业过程中如出现头昏、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离开现场,待恢复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5.3.9.5禁止贴身穿着工作服,避免有机溶剂从皮肤进入,更不得用苯溶剂清洁皮肤。

5.3.9.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除涂装作业区域拉设的安全标志和其它安全设施。

6相关附件

6.1附件一 测爆单

测爆单

船名

测爆类别

油漆作业时间

测爆位置

第次

测爆时间

年月日时分

lel %最高

lel %最低

测爆人

措施

意见

6.2附件二 油漆作业许可证

油漆作业许可证

施工单位:

施工时间:年 月 日时至 月 日时

施工部位:

作业的类型:

危险等级:

第一步: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

我已经认真检查了作业部位及其周围的舱室的安全性,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下列各项要求:

1、严格执行油漆作业申请审批制度和油漆作业程序;

2、施工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3、采用的照明灯必须防爆,电源线不允许有接头,光线必须充足;

4、在作业进行中必须保持通风,作业结束后必须继续通风24小时;

5、在作业舱室以及邻近舱室不允许有热工作业;

6、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毒、通风面罩;

7、通向其它舱室的管理必须将其端口封闭;

8、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油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及存在的危险性讲解;

9、作业舱室的所有设备必须移出施工区域或用防护材料盖好。

施工负责人签字:时间:

备注:1、在安管部人员签字之前,上述所有的安全要求及措施必须完成;

2、 改变作业地点,此证自动作废,必须重新申请。

第二步:工程项目经理签字:

1、在油漆作业区以及周围临近舱室不安排任何热工作业;

2、我已经安全项目组相关负责人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被建议的所有安全措施都已落实并消除了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项目经理签字:时间:

第三布:现场安全检查人员签字:

1、我已经对现场进行了检查,被要求的安全措施都已经到位;

2、油漆作业舱室以及周围舱室无任何热工作业;

3、进一步提出要求:

最后确定:可以作业()不可以油漆作业()

第四步:作业结束后,现场施工责任人签字

1、上述工作结束时间:月日时

2、我保证对该作业舱室继续保持通风24小时;

3、我已经通知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对其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任何遗留的事故隐患。

施工负责人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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