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代办事宜的管理规定
有关学生校服、保险等的代办,根据市教委要求,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并经由家长委员会通过方能进行。具体操作:
(一)、校服的式样由学生评选出大部分人喜欢且又符合学校特点的款式,经家长委员会表决通过后进行订购。
(二)、联系教育局招标或其他学校使用后推荐的学校服装供应单位,进行放样核算,定出一个合理的、优惠的价格,经校务会讨论决定后进行定制。
(三)、要求校服制作单位是有资质、质量过关、有良好售后服务的企业。
(四)、学生保险到红十字会统一参保。
(五)、实施由德育处主管,总务处协助。
(六)、具体在实施过程中应廉洁自律,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1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