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教职工车辆管理规定
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环境,维护校区安全,对进入学校的各种车辆特作如下规定:
1. 教职工汽车一律从南门进入,然后停放在体育馆北车棚内,不准乱停乱放,严禁进入希望广场。(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
2. 除周五14:50后放假外,周一至周五的中午(11:30至11:40)、晚间(17:30至17:40)、晚自修(20:35至21:00)走读生回家时段及上午课间操、下午课外活动时段大门不开,禁止所有汽车出入。
3. 食堂进货及拖泔水车辆(除上下班职工辆外)只在上课期间进入西门,课间一律不准进出。
4. 一切车辆(包括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进校后停放在南校门东面或西校门东面的车棚内,不准穿越或停放希望广场,更不准停放在攀登楼二侧。(违章停车者保卫处将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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