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后勤集团政务和党务公开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和党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和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后勤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政务和党务公开
(一)政务公开是指将涉及集团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通过多种形式和一定程序予以公开。
(二)党务公开是指党内工作、党内生活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主要包括向支部、党员和群众的公开。
(三)政务和党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发展、实事求是、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除按规定应该保密的,政务和党务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集团成立政务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总经理和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担任,成员由机关各部门主任、各下属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等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政务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集团的政务和党务公开工作,研究决定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以及公开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监督检查,并接受学校校务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检查。
三、公开范围与内容
(一)政务公开内容:
1.集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实施情况,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2.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规程等;
3.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4.集团经费的预算及使用情况;
5.干部员工的聘用、考核、晋级、奖惩、先进评选、职称评定、违纪处理等办法、程序和结果;
6.其它需在集团范围内进行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是:
1.党建工作。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研究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
2.思想建设。主要包括集团党委思想建设的决定、意见和措施;重大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组织理论学习、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等。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等情况;党组织及党务部门的设置、职责分工等基本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评优表彰、评估检查等情况。
4.作风建设。主要包括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特别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师生员工、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集中整顿、专项纠风等工作的情况等。
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干部人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情况;保障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制定和落实党员责任目标的情况;党务工作流程以及党务工作者日常行为规范等。
6.廉政建设。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7.党员群众关注的其他事项。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符合有关法律要求其他事项。
四、公开的主要形式
政务和党务公开要根据不同内容、不同范围,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主要包括会议形式、通告形式、媒体形式、其他形式等。
(一)会议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职工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干部大会、总经理联席会以及通报会、座谈会、沟通会等形式。
(二)文件形式。包括各种文件、规章制定、会议纪要、公告、通报、通知、简报等形式。
(三)媒体形式。充分新闻网、校报、电视台、广播站等校内媒体以及集团门户网站、客服网站、报纸、宣传橱窗、宣传资料和办事手册等形式。
(四)其他形式。包括橱窗、公开公告栏、意见箱、客服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形式。
五、公开的时限
(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公开相结合。
(二)规章制度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重大问题或复杂问题,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进行公开。
六、其他事宜
(一)本规定由后勤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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