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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69

企业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企业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企业(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运营对参考资料和普遍提高员工素质的需要,特对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事务作出统一规定。

第二条收集与购买

1、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

2、购买图书应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申请计划及公司各种需求拟制《购书计划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进行购买。

3、综合管理部要积极展开对图书市场的调查研究,为争取以最低的价格购进公司需要的书籍提供服务,负责对购买图书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4、对于个人购进的图书,经总经理核定后认为可以纳入公司图书库的,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可办理相关手续;凡属公司派遣出差、学习、参观所得到的图书、资料,必须无偿交还办公室进行管理。

5、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报销。

第三条整理与借阅

1、公司图书整理与借阅工作在综合管理部领导下由文印员具体负责。

2、凡新购进的图书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图书分类原则进行分类整理,在图书中央加盖公司印章并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3、新进图书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备案,注明新进图书的入厂日期、着作名称、作者、出版社、分类及编号、页数、价格等重要项目。

4、公司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周期,超过该周期仍需借阅的,可持所借书籍到文印室办理申请续借手续(原则上续借不得连续超过2次);超过该周期无法归还已认定为丢失的,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室估价后按照所估价格从该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5、公司图书借阅权限为:1.经营管理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2.建筑防水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普通技术人员;3.生产工艺类----生产管理人员及车间技术人员;4.职业技能类----全体员工;5.杂志类----全体员工。

6、要求综合管理部每半年按照图书登记册名单,对全部图书进行一次清点与核对。在清点与核对之前,一律停止外借,并要求全部借出图书都予追回。

7、综合管理部必须每年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领导,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通知给各部门。

8、董事长室、总经理室可适当存放部分书籍,其具体管理事宜另行规定。

第四条外借

公司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外借手续的,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核准后方可办理。

第五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其修改权、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第六条本制度从2004年6月22日起施行。

《企业公司图书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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