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工服等物品管理规定
1 原则
1.1 保洁工服及工作用具是为工作而配发的,下班后不得穿用。
1.2所配备的工服及用具均为公物,员工使用中应爱护,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1.3冬季棉服在每年使用季节以后,应安排清洗干净并妥善保存。
2.0工作服
2.1 清洁员每人原则二年配发冬、夏装各两套工作服,离职后须将工作服洗干净交回;
2.2工作服如发生丢失或损坏,按规定折旧率赔偿:
3.0工作鞋(工作鞋可视项目情况或要求分包公司给予配备)。
3.1 布鞋:清洁员每季度配发一双;
3.2 皮鞋:从事洗地毯、打蜡工作的清洁员每半年发一双。
3.3 拖鞋:做室内清洁的员工每年配发一双;
3.4 棉鞋:冬季在室外作业的清洁员每一年配发一双。
4.0冬季棉服
冬季棉服是配发给冬季在室外作业的员工使用每人一件,由个人妥善保管;冬季过后将其洗干净交回统一保管。
5.0雨衣、雨鞋:为公用劳保用品,统一使用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按折旧率赔偿,更换时以旧换新。
6.0反光背心:是配发给在外围和车场作业的清洁员使用。
7.0遮阳帽:是配发给外围作业的清洁员夏季使用,使用期为一年,不计折旧。
8.0安全带属公共保洁用品,经检查不能使用时以旧换新。如丢失或损坏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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