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来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一、申请手续
1.进修人员可在我院网站下载《进修人员申请表》及《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
2.由本人填写《进修人员申请表》并签署《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经本单位签字盖章后,寄我院科教信息科留存待批。
3. 申请进修的医生将《进修人员申请表》、签署好的《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寄往我院,电子版发送至*****。
4. 进修人员报到时须核对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以及医师执业原件、药师资格证以及药师执业证书原件、护师(士)资格证以及护师(士)职业证书原件。
二、进修人员资格:
必须是公立医疗机构,具有执业医师、药师、执业护士资格,要求临床工作两年以上,计划来我院进修时间3个月以上。必要时,医院将组织有关科室对申请来我院进修人员进行考核。
医院鼓励高年历的进修医师来我院进修,同时鼓励医院各临床专业科室提高自己技术水平与学术影响,提高带教水平,吸引进修医师来进修。
三、进修管理
1.进修人员来我院进修需向科教信息科申请(护理人员由护理部办理),按申请时间先后办理进修手续,以便做好统筹计划,进行集中管理。
2.科教信息科按规定办理进修人员审核与录取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接受者,由科主任同意,报科教信息科批准后方可接受。科室不得擅自招生。
四、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 进修人员报到时,医院须验证其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以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药师资格证书以及药师证书原件、护师(士)资格证书以及护师(士)职业证书原件后方可在我院进修学习,从事与医疗有关的工作。
2.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必须履行卫生部规定的各级医师,检验师(士)、护师(士)、技师(士)的职责。
3.进修人员主要在实践中学习,工作中提高。须处理好政治和业务、服务和学习、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同时各科室安排必要的讲课和辅导。
4.进修期间需接受所在科室的领导,尊重上级医师,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工作中努力减少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5.进修人员报到后须经入院考查才能进入科室。进修人员来院后如在一个月内工作表现或服务态度不符合要求者,科室提出意见,经科教信息科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可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6.进修医师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
7.进修人员不得携走我院病历,*光片,病理切片等各种资料和标本,如有违犯者,则终止进修。
8.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和休假,也不接待来我院探亲。确因特殊原因必须请假者,须由原单位组织来函,说明理由,我院酌情批假或中止进修。科室准假不得超过两天,三天以上须经科教信息科批准。
9.因病所持病假证明(除急诊外),必须由我院科教信息科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假条应及时送交所在科室的带教老师和科主任。
10.科室将进修人员的考核,考勤情况认真填写,评分,送交科教信息科存档。
11.进修人员保健费、夜班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离院时我院开具夜班费的证明书。
12.进修医师在本院医师指导下,在住院医师职责范围内开展医疗活动。按要求书写医疗文书。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处理患者、值班、门诊、会诊、进行临床操作。
13.进修医师不得为病员出具转诊、司法鉴定等病情证明文件。
五、经费管理
进修费用按国家最低标准收取,协议单位免费提供住宿,其他单位收取费用。医院提供工作衣两件,每月补贴进修医生150元(充入餐卡)。以上物品需缴纳押金100元,进修结束后将餐卡及工作衣退还科教信息科后返还押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科室对进修人员管理
1.热忱认真做好进修教育工作。进修人员工作学习及思想教育等主要由科室负责。凡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均应指定专人负责,科教信息科与科室紧密联系,共同做好进修人员培养管理工作。
2.进修期间,如因业务水平差,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不强,而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者,又如劳动纪律差,脱岗、旷工、逾假不归者,除批评教育外,科室应写出书面材料(事情经过及处理意见),报科教信息科,医院根据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七、颁发结业证书的规定
进修结束,经科室理论与技术考核(或撰写临床经验总结文章),合格者发予结业证书,但属下列情况者不予发给证书。
1.请假逾期3天不归者;进修期限半年请假超过7天,一年请假超过15天者;
2.进修期间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
3.劳动纪律差,无故三次旷工;
4.业务水平差,不能完成学习要求;
5.道德品行不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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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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