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企员工管理规定
1、目的:规范公司的办公、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办公、工作形象。
2、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
3、内容:
3.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参照****行政人事字〔2008〕1号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出勤管理办法》执行,无故不得迟到或早退;
3.2、上班时应保持高昂的工作情绪,不得无精打采,委糜不振;
3.3、按程序做好自己岗位职责内的工作,讲究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3.4、办公桌、工具台上文具、文件、工具应摆放整齐,注意整洁;
3.5、人离开办公桌、工作台应将椅子推入桌下;
3.6、工作场所内服装要整齐、仪容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女士不得浓妆艳抹;
3.7、按规定使用电话、空调、电灯、电脑等办公设备和工具设备;
3.8、工作人员不得长时间离岗、外出,如因工作需要到其他部门或者公务外出,应告知本部门或者本组人员所去何处及预计回来时间,厂部生产部员工超过10分钟以上(不含10分钟)的,统一到公司设在生产车间的生产部办理外出登记,经相关人员同意后方能外出;厂部(仓库、品管部、工程部、采购部)全体工作人员、厂部生产部(经理、助理)人员、办公室职能部门(行政人事部、业务部、财务部、研发部)全体工作人员离岗、外出在30分钟以上(不含30分钟)的,统一到前台办理外出登记,经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外出;
3.9、上班时间不得在工作场所闲聊,更不允许大声喧哗;
3.10、工作时间内如无工作联系不得串岗,打扰他人工作;
3.11、中午休息时不得横卧在椅子或桌子上;
3.12、不准在工作场所内玩电脑游戏、看电影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13、不可随地吐痰,废纸屑等应丢入废纸桶内,不得随地乱丢;
3.14、危险品不得带入办公室内;
3.15、工作场所内禁止吃东西;
3.16、上班时间禁止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应在三分钟内结束通话,一天内不得超过二次;
3.17、不允许长时间用手机发送短消息,与朋友聊天;
3.18、与客户通话时,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闲杂事务,浪费工作时间;
3.19、上班时间不得使用互联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更不允许网上聊天;
3.20、因工作原因使用inter网时,不得借机下载歌曲、游戏、图片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内容或软件;
3.21、外线电话应在响三声之内接听,接听外线电话时,应使用标准普通话讲“你好,z光电”;
3.22、外线电话如遇被叫人不在时应作好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被叫人;
3.23、下班时应注意关好门窗、整理好桌面及工作台并关闭电脑、空调、工具等办公设备及工具设备电源;
3.24、禁止外来人员进入非工作场所内操作电脑;
3.25、上下班打卡,严格按顺序排队打卡;
3.26、本管理规定所列管理事项,由行政人事部安排专职人员每天进行稽查,各部门负责人作好监管与督导,一经查处,负连带罚款;
3.27、员工离岗、外出审批权限:
厂部生产部员工:组长(领班)审核批准
厂部生产部组长(领班):助理审核批准
厂部生产部助理:经理审核批准
厂部生产部经理:厂部厂长审核、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厂部仓库员工:主管审核批准
厂部仓库主管:厂长审核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
厂部品管部员工:主管审核批准
厂部品管部主管:厂长审核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
厂部工程部员工:主管审核批准
厂部工程部主管:厂长审核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
厂部采购部员工:主管审核批准
厂部采购部主管:厂长审核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
办公室职能部门员工:经理审核批准
办公室职能部门经理:行政人事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
备注: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免于办理外出登记;
2、以上仅限员工离岗、外出;不包括员工请假。
3.28、必须严格执行以上条款,如有违反《规定3.6-3.25》其中任何一条均罚款5元,其中3.8条按《出勤管理办法》执行;
3.29、本管理规定从2008年7月26日―7月31日试行,2008年8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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