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工伤管理规定(三)
1.员工因工损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区域内发生与工作相关的损伤,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员工按正常操作规程从事指定的工作造成的损伤;
(2) 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员工虽未从事工作但因为酒店的原因造成的损伤;
(3) 在酒店内员工因抢救火灾等险情而造成的工作伤害;
(4) 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到人身伤害;
(5) 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他工作损伤。
2.处理程序:
(1) 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到医院就医,并报告部门经理;
(2) 部门经理要及时组织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出具损伤报告送人力资源部;
(3) 经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按因工损伤处理;如属重大损伤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劳动部门鉴定;
(4) 未构成工伤等级的一般性工伤,最长医疗期为一个月。重伤经国家劳动部门鉴定后,按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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