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特种设备及监视和测量装置定期检测管理规定
1、为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及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准确性,特制定本检测管理规定。
2、本检测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管理处工程部所辖特种设备及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定期检测管理。
3、管理处工程部主管负责安排具体操作,公司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
4、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
1)变配电设备、变配电安全用具、避雷装置、电梯设备、锅炉设备、给/排水设备、煤气设备、压力容器、擦窗机、吊篮等设备及其有关设备所属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按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期限进行定期检测。
2)特种设备定期安全检测及其所属监视和测量装置检测的检测报告均须登记存档。
5、物业管理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需定期检测的项目:
维修保养所用的检测器具如:万用表、钳流表、兆欧表、示波器、点温计、风速仪、声压表、游标卡尺、千分表等。
6、政府职能部门虽未明确要求定期检测,但事关物业管理质量控制的项目:
1)消防系统的消防泵、喷淋泵、消防稳压泵、湿式报警阀的进/出水压力表、压力开关、压力继电器。
2)生活水泵的进/出水压力表。
3)污水处理主机设备的进/排水压力表。
4)空调主机设备的进/出水压力表及进/出水温度表。
7、物业管理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需登记但不需定期检测的项目:
各设备子系统的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表、压力表等表计不需定期检测,但必须保持完好无损。
8、特种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测及其所属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测,记录在《特种设备定期检测一览表》中。
9、监视和测量装置需定期或不需定期检测,在《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的备注栏和《监视和测量装置履历表》的校准周期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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