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智能化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小区的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的家居环境
2.适用范围: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
3.管理规定:
3.1小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所配装的摄像头应保持清洁,其镜头部分,每月应打扫两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以确保摄像质量。
3.2.现场安装的各类控制设备其周围环境不应有强电磁场干扰源,以确保视频信号的质量。
3.3智能化设施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应由有关专业人员负责。
3.4中心控制室内的相关设备,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
3.5出现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马上检查使其恢复正常。
3.6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中心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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