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电话管理规定7
第一条:本公司电话,主要是为了方便与外界沟通,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为发挥电话最大效能,节省开支,员工打电话时,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三条:电话管理由行政办公室统筹负责,使用则由网络主管负责监督与控制。
第四条:电话使用须知:
1)辖区内去洽谈业务,以三分钟为限,把握时间。
2)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避免耗时又占线。
3)长途电话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挂拨,一般人员挂拨须先经部门经理允许。
4)禁止打私人长途电话。
5)违反电话使用规定,电话记录未记载或记载不实,一律做记过处分,并处50-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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