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节 概述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从而有效地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相关管理要求。
第二条 本章所称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公司以招标的方式,将建设项目的勘察、施工(含建筑装饰装修)、咨询监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分包、材料设备供应等任务,一次或者分步发包,由投标人通过竞争承接任务。
第三条 除涉及政府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分部工程(如煤气等)外,其他工程都必须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投标。
第四条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集团关于建全工程成本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五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节 机构
第六条 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需要,建立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作为招标工作的决策指导机构。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工程、物资采购和机电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小组,作为招标工作的专业实施机构。
第七条 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成员的组成,由公司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情况,另行文件明确。
第三节 招标的内容和方式
第八条 招标内容:
(一)工程勘察、咨询、监理。
(二)工程施工,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分包工程,具体包括:
1. 单体工程,包括土建工程、水电设备安装工程。
2. 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综合管网、室外主干道、室外硬质景观、园林绿化工程等。
3. 室内外精装修工程。
4. 有特殊施工要求或需方案细化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场地平整、基坑支护、桩基工程、防水工程、栏杆工程、铝合金门窗、幕墙工程、智能化工程、人防工程、亮化工程、供配电工程、净化水工程、地暖工程、消防工程等。
(三) 机电设备工程,包括电梯工程、空调工程、泳池及厨房设备工程等。
(四) 物资采购:
1. 甲供物资材料,包括铝板、石材、景观石材及景观木材、绿化工程中的大型乔木、灌木、卫浴洁具龙头、厨房电器、电线、电缆、配电箱、不锈钢管材、水泵、阀门、母线等。
2. 其它单位工程材料总价超过50万元的甲供物资。
第九条 招标方式: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或邀标,具体形式由领导小组决定。
(一) 公开招标为:公司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相关有能力承担相应工程任务的组织投标。或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操作。
(二)邀请招标形式为:通过资格预审、市场调研和考察,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有能力承担相应工程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
(三) 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或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与采购任务因客观条件而无法采用招标方式的,应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和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采用议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进行。
(四) 根据工程特点,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审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条 建立合作单位资料库
相关部门须建立由公司认可的合作单位名册和资料库,进行分类管理、定期评价与更新;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范围;
(二)由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等组成的技术条款;
(三)商务条款;
(四)履约时间和地点;
(五)主要合同条款。
(六)违约责任;
(七)投标须知;
1、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有效投标期限;
2、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
4、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法。
第四节 勘察、咨询、监理、工程施工、机电设备的招标程序
第十二条 设立招标机构:
公司设立招标机构,主要包括招标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意见,具体组织实施相关招标工作。
第十三条 编制招标计划:
(一) 公司按照总体发展计划和工程开发进度计划,编制招标计划。智能化工程、供配电工程、净化水工程、消防工程及机电设备工程的年度、季度、月度的招标计划,由设计部相关副总工程师编制,除此之外的工程的年度、季度、月度施工招标计划由预算部根据各工程部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编制。
(二)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
第十四条 编制工程招标文件:
(一)智能化工程、供配电工程、净化水工程、消防工程及机电设备工程招标文件,由设计部相关副总工程师组织并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除此之外的工程招标文件,由预算部组织工程管理部、设计部等相关部门编制。
(二)审批流程:经办人(相关人员会签)――部门经理――预算部经理――造价审核部经理――工程副总――财务副总―总经理――董事会代表。
第十五条 投标资格预审:
相关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组织,由招标文件经办部门发出投标邀请,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初步选择入围招标的单位,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的入围招标单位。
第十六条 调研、考察:
由相关招标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后向招标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考察报告。
第十七条 投标单位的确定与发标:
(一)根据提交的考察报告,由公司领导小组成员讨论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原则上每个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
(二)根据确定的投标单位,由合约管理部门组织并安排发放招标文件。
第十八条 开标:
(一)开标工作由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安排。
(二)机电设备工程开标参加人员:设计部主管副总工程师、物资部、预算部相关人员。开标后,由物资部经办人员对开标结果进行记录,并及时报送招标领导小组。物资部负责做好报价比较分析,设计部主管副总工程
师负责对投标方案进行比较分析。
(三)供配电工程、净化水工程、智能化工程、涉及安装的机电设备等分包工程开标参加人员:设计部主管副总工程师、物资部、预算部、造价审核部、工程部等相关人员。预算部经办人对开标结果进行记录,并及时报送招标领导小组。物资部负责做好相关材料设备的价格审核,预算部负责做好综合报价比较分析,设计部主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对投标方案进行比较分析。
(四) 其他分包工程开标参加人员:预算部、造价审核部、工程部等相关人员。预算部经办人员对开标结果进行记录并及时报送招标领导小组。预算部负责做好报价比较分析,工程部负责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比较分析。涉及需要方案深化完善的工程开标,设计部必须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并对投标设计方案进行比较分析。
第十九条 评标与定标: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参加评标专题会议,评标会议分技术评议和商务评议两个议题。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参加评标专题会议,评标会议分技术评议和商务评议两个议题。首先是技术评议,由工作小组成员解答领导小组的询问,并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各家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工作小组向领导小组推荐一家或几家意向中标单位或对投标单位进行技术等级的排序。完成后,工作小组相关技术评标人员退场。其次,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就标书的相关商务报价结果进行分析说明,并解答领导小组的询问。
领导小组随之评议工作小组推荐的意向中标单位或评选意见,并以投票的方式正式确定中标单位。投票表决遵循“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领导小组投票表决后,应就表决结果对工作小组作批复说明。
工作小组组长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列席评标会议,负责工作小组的评分统计和领导小组的表决统计,并作会议记录。
第二十条 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
经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文件经办部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在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书会议评审意见及有关规定签订承发包合同。
第五节 物资采购招标程序
第二十一条 设立招标小组:
公司设立招标机构,主要包括招标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意见,具体组织实施相关招标工作。
第二十二条 招标计划编制:
(一)按照公司总体发展计划和工程开发进度计划,由物资部组织编制相应的甲供物资采购招标计划。
(二) 审批流程:物资部经办人――物资部经理――物资副总――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甲供物资确定:
预算部在工程招标时,结合设计文件和图纸,提交工程中所使用的大宗材料清单(包括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控制性数量),由招标小组执行组长组织召开会议讨论确定甲供物资的范围。
第二十四条 材料及设备品牌的确定:
由工程管理部或设计部提交材料的技术指标、外形规格、色彩等要求,物资部组织选定材料品牌,并提供材料样品,报设计部或工程管理部确定。
第二十五条 投标资格预审:
工作小组组长组织,由招标文件经办部门发出投标邀请,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初步选择入围招标的单位,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的入围招标单位。
第二十六条 调研、考察:
由相关招标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后向招标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考察报告。
第二十七条 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放:
(一)物资部按工程管理部或设计部提出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并按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
(二)审批流程:物资部经办人――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工程师――物资部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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