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直销管理规定
一、直销员销售管理
1、总则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循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提高市场占有率。
2、产品销售管理
1)严禁推广、销售非公司提供的产品、资料或服务;
2)严禁不按照公司统一要求的价格经营业务;
3)严禁有干扰顾客正常经营生活的销售行为;
4)严禁有对顾客的投诉或者索赔置之不理;
5)直销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坚持每日按公司要求完成日报表;
b、送货一律由直销员负责,不得委托他人送货;
c、以服务为导向,热情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司现有直销品项品规和退换货制度;
d、严格遵守直销品项品规一律按终端价开单(直销产品、价格:见附表1);
e、每日必须回公司向财务部结算当日销售货款;
f、直销员必须与公司签订直销合作协议并提供担保人(担保书、有效身份证件);
g、直销员开单提货时必须先支付开单货款的65%做为保证金;
h、价格管理严格依照d条供货直销员,不得诋毁二批、分销商;
j、绩效管理(底薪管理:见附表2、提成管理:见附表3、销售奖励:见附表4);
3、业务推广管理
1)严禁以任何违反法律或不道德的行为开展直销业务;
2)严禁强迫他人从事直销业务,应当充分尊重顾客的选择;
3)严禁歪曲直销员和公司的关系;
4)严禁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或其他直销员的利益;
5)严禁以任何形式诋毁公司、员工及顾客;
6)严禁诋毁其他的公司、品牌、产品、职业或行业;
7)严禁强拉其他直销员的顾客;
8)严禁以公司的名义参加或组织非法聚会;
二、直销员工管理
1、直销员退出: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60日后,直销员解除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公司;
2、退出程序:申请者应当填写好《直销员退出申请表》,并由本人亲自签名;交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方可离职;
3、直销员在职期间必须接受服从公司管理、教育培训;
4、申请退出后的相关规定
a、退出者不得继续以我公司名义从事直销业务,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b、退出者不得以任何形式散布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c、公司保留是否接纳重新申请直销员的权利;
三、监督与处分
1、直销员违反公司规定,或者行为有损公司产品声誉或公司企业形象,公司有权按情节轻重及其他因素,公司有权视情决定对直销员进行处分;
2、处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和书面告诫,暂停履行合同,因违反守则行为相应缓发或停发其部分或全部收益、不予继续或立即取消直销员资格等;
3、直销员与消费者发生纠纷的,由直销员承担举证责任。
4、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如直销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营运细则而危害公司利益的,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四、其他
a、直销员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终端市场促销活动;
b、直销员展业交通工具、话费、食宿自理;
c、直销员展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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