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制作、安装使用中不规范现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据集团质量安全部、公司规定要求,制定如下强制性管理规定:
一、加强卸料平台控制管理:
各项目部必须认真按照集团质量安全部、公司制定的卸料平台做法及规定要求进行制作、安装使用,对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加强控制管理,纳入公司专项检查整治范围,加强卸料平台的管理力度,使用好、利用好卸料平台,使卸料平台制作规范化、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提高卸料平台利用率,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使用,公司不定期的对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进行检查验收,加强过程控制;对项目部工程未按照质量安全部、公司规定要求对卸料平台制作、安装使用未达到标准规范、安全方案规定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罚项目经理500元以上、施工负责人300元以上,安全主管200元以上;在集团质量安全部平时巡查及工程质量验收中因安全防护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被集团质量安全部进行处罚的,公司将按照集团质量安全部罚款比例对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主管加倍处罚。本管理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各项目部严禁违反本规定。
二、卸料平台规定要求:
1、卸料平台预埋件采用双锚固,预埋件间距为0.5m,预埋件禁止预埋在阳台、飘窗等混凝土悬挑部位,卸料平台的悬挑梁禁止采用钢架管作支撑顶或采用其它措施加固,禁止卸料平台上的所有吊装鼻、载荷鼻、预埋件等采用螺纹钢筋;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施工负责人300元、安全主管200元。
2、钢架管式外悬挑式卸料平台严禁使用;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施工负责人300元、安全主管200元。
3、卸料平台主梁必须采用工字钢16cm,次梁采用工字钢10cm;遂步淘汰槽钢,不得使用槽钢制作新的卸料平台;卸料平台制作主梁长6m,平台长3m,平台宽按照各工程实际进行调整,在平台钢底座上面沿周边采用ф48mm钢管焊接高为1.0m的防护栏杆,下杆距平台钢底座为0.5m、上杆距平台钢底座为1.0m;卸料平台上的所有吊装鼻、卸荷鼻、预埋件全部采用ф16mm标准圆钢;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4、钢板吊环必须满焊于主梁槽钢外侧,主梁与次梁连接方式选用焊接,且焊缝高度不低于型材壁厚。
5、平台上满铺50mm厚木板,用扁钢固定牢靠。扁钢中心每间距100mm打孔,用铁钉固定木板,扁钢端头焊接于主梁上;平台防护栏杆内侧沿周边采用废模板进行全封闭,平台防护栏杆外侧沿周边涂刷红白漆作标识;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60元、施工负责人40元、安全主管20元。
6、卸料平台采用公称直径为18mm的钢丝绳,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股钢丝绳》的规定,并有合格证书;钢丝绳端部的固定采用绳卡,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四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7、卸料平台施工人员等活荷载2.00kn/m2,最大堆放材料荷载750kg(0.75吨) 并在卸料平台防护栏杆外侧悬挂《卸料平台荷载牌、验收牌》,卸料平台在使用中严禁超载,各类材料应做到随使随放随吊的原则,禁止下班后卸料平台上留有各类材料放在上面;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8、卸料平台安装时应避开阳台、飘窗等混凝土悬挑部位。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防止给脚手架增加不利荷载,影响脚手架的稳定和平台的安全使用。卸料平台便于操作、稳固性、牢固性;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9、卸料平台在平时使用中,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主梁、次梁型钢、钢丝绳、钢管、木脚手板、钢板等材质是否符合要求。腐蚀、变形、损坏、超过规范的禁止使用;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元、施工负责人30元、安全主管20元。
10、落地式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卸料平台基础应铺设500mm木板,设钢底座,立杆间距不大于1.5m,纵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大于1.5m,卸料平台脚手架架体外围应搭设剪刀撑,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高度禁止超过三层,不得高于10m;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11、卸料平台在制作、每次安拆前,应对相关操作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班组等相关人员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留有相关记录;槽钢、钢丝绳、圆钢等材料合格证及材质证明存档备查;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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