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人入职培训管理规定
新工人入职培训管理规定
一、培训目的:
1. 使新职工在入职前对矿及本队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认识并认同永煤企业文化,坚定自己的职业选择,理解并接受本队的行为规范;
2. 使新职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二、培训时间:
新工人入职培训期3个月,包括一星期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以师带徒的指导培训。
三、培训对象:
本队所有新进职工。
四、培训方式:
1、 脱岗培训:由分管培训的副队长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讨论等形式。
2、 在岗培训:签订以师带徒协议,现场进行指导培训。
五、培训教材:
《煤矿安全规程》、《防突队管理制度汇编》、《钻机操作规程》、矿各项管理制度等。
六、培训内容:
1.矿井概况:公司创业历史、企业现状以及经营理念、企业文化、未来前景、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培训制度、团队精神介绍、沟通技能训练及新职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职工守则: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安全知识:煤矿安全知识、设备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5.在岗培训:服务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 工作流程等;
七、培训考核: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书面考核考题由本队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由主管队长组织进行鉴定。鉴定后按照新工人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