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空调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一、学校的中央空调器由后勤基建处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的单体空调器由使用部门自行管理。
二、 空调器的开启时间空调器的开启时间与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相同,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原则上停止使用。特殊情况需启用空调器的,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 空调器的启用温度使用空调器应根据季节变化来确定,冬季室外最低温度达到3℃以下可开启空调器制热;夏季室外最高温度达到32℃以上可开启空调器制冷(按照当地的气象预报公布的气温为准)。
四、 空调器的温度设置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器的使用寿命,空调器开启后,设置温度要适中,制冷室内温度设置不低于26℃,制热室内温度设置不高于20℃。
五、 使用空调器时,应 门窗,以免热气或冷气流失,保持室温,为降低能耗,应采用大风量送风,禁止开窗使用空调器。
六、 各使用部门使用空调器,必须坚持“人离机停”,办公室和实验室的空调在中午休息无人时,应将空调器 ;下班时,应提前半小时 空调器。坚决杜绝办公室和实验室无人时空调照常运转的现象,以减少浪费。长期不用空调器时,应 漏电保护器电闸。
七、 空调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关机并及时报修。空调器出现故障时,使用部门应及时报后勤基建处,由后勤基建处负责联系维修。
八、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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