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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专新教师培养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9-06 热度:13

职业中专新教师培养管理规定

职业中专新教师培养管理规定

职业中专新教师培养管理规定

教师教学水平直接影响课堂教学质量。为了规范新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新教师的业务素质,使之尽快适应教学工作,成为合格教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对象

凡本科毕业来我校参加工作不满3年都必须按规定参加新教师培养培训。

二、培养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一)岗前培训

主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和有关心理学、高等教育学的基本理论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青年教师上岗前都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者,才能申请教师岗位和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教育局培训

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新教师学习教育政策法规、教师素质要求和有关教学文件,开展教师基本技能培训,观摩优秀教师授课等。

(三)校级培训

1、新教师培养实行导师制,所在专业(学科)要为每位新教师确定一位指导教师(简称导师,要求中级职称以上,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时间为一年。导师主要指导新教师教学、科研实践环节的培养提高。新教师通过跟班听课、批改作业和答疑、在导师指导下阅读有关专业书籍、准备讲稿等工作,熟悉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

2、将新教师的培养作为教研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3、共同研究制订帮带计划,签订老带新协议书。

指导青年教师备课、编写教案、讲课、实验、实习、考试命题等教学业务工作,不定期听课(每月至少 2 次课)。不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

指导青年教师编写讲义、教材、撰写论文,进行教研和科研工作及实验室建设。

帮助青年教师制订业务进修计划。

指导青年教师了解掌握中专生心理、生理特点,做好班主任工作。

青年教师要尊重指导教师,积极主动参与帮带计划的制订及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订计划的建议。帮带过程中,青年教师必须听一轮指导教师的课(包括实验实习),有条件的要听 2~3 门相关课。

指导教师每学期应对帮带教师的表现进行评定,写出书面意见,交教研组长上交教科室,作为今后其职务的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检测内容

(一)新教师教学技能检测。

(二)课堂教学质量考核。

(三)教学论文、总结撰写。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校长室领导下,教务处、教科室组织检测工作,各专业组长配合实施。评委由老教师组成。

(二)实施的形式。

导师、教研(学科)组长评价:根据课表随堂听课,不预先通知任课教师,听课之后要交换意见,并打分。

学生评教:在随堂检测时发放《课堂教学学生评价表》给学生进行评教,并及时收回评教表进行统计汇总工作。

学校评价:对于有争议的教师,学校教务处将组织部分教育专家会同本校领导一起听课诊断。

五、结果运用

(一)本科毕业的新教师,三项检测合格后,方能初评专业技术职务。若检测成绩不合格,可申请参与下一届的新教师测评。

(二)各项检测内容均为优秀的新教师,学校予以表扬。

(四)学校公布检测结果,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五)新教师的考核成绩是评估系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

六、附则

(一)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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