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档案库房“八防”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档案业务规范的规定,档案库房的“八防”要求是: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根据这些要求,档案库房建立如下控制措施:
一、档案库房建立防盗措施,加设防盗门、防盗窗。
二、档案库房窗子配挂窗帘,防止阳光直射库内;同时库房照明装置以使用白炽灯为宜,避免日光灯中紫外线对档案纸张的破坏。
三、在库房里配备去湿机及放置吸潮剂。
四、档案库房周围杜绝火源,库内严禁吸烟,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五、为防止档案发生鼠害,库房应定期检查并投放灭鼠药。
六、档案库房可通过洒冷水、机械通风、自然通风等方法减缓库内温度过高现象。必要时配备空调设备,以达到库房理想的温度。
七、为防止灰尘对档案的损害,经常使用吸尘器及时吸除档案柜架上的灰尘。
八、档案柜架放置防虫药品,以防档案害虫破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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