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技工学校办公用计算机管理规定
为适应教育教学的发展需求,提高办公效率,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决定为部分处室配备计算机。为规范办公用计算机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的配备范围
此次计算机的配备范围是:各位校级领导、各中层处室、各教研室、文印室、宣传科等单位,每个单位原则上配备一台计算机,并接入因特网。因工作需要要多配备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计算机的使用
1、各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计算机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计算机在使用管理中出现问题,首先追究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2、各单位应把本单位的计算机加上启动密码和屏保密码,由本单位负责人掌握,其他成员使用时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
3、各单位要保管好、使用好、维护好本单位的计算机,凡因保管、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计算机非正常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本单位负责人负责赔偿30%,责任人负责赔偿70%,找不到责任人的,由本处室全体人员共同赔偿。
4、各单位的计算机只能在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才能使用,严禁工作时间用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扑克、玩游戏、炒股、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除责任人一个月的全勤奖,并全校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单位负责人当月的负责人津贴。
5、各单位的计算机出现故障时,不得私自维修,必须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由其安排人员维修。
三、违纪的检查处理
学校把各单位计算机的使用、管理纳入工作纪律的管理,学校成立办公用计算机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配备计算机单位的负责人。
办公用计算机管理小组负责检查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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