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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43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要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教高[2006]16号)。因此,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院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界定

外聘兼职教师指为加强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而从外校聘请教师或从社会上聘请能工巧匠来校任教,或者指某门课程本校内没有合适任课人选而必须从外校或社会上聘请教师或能工巧匠来校任教,其聘期一般在一个学期以内,超过一个学期的由学院考核聘任。

二、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关心我院发展,愿意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服务。

2、外聘教师一般应为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自其他院校的教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来自企事业单位的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外聘教师可以受聘承担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系部负责人应根据本系部的教学情况充分整合全校教师资源,合理安排使用校内教师,系部负责人应对外聘教师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原则上主干专业课程和师资紧缺课程才提名外聘兼职教师;外聘兼职教师来校任教后,原任课教师即转为跟班教师,按跟班教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由系部提出初步人选并审核相关资料,组织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并签署聘任意见。

3、各系部将 “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签署聘任意见后将申请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各系部负责与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签订聘任协议。

4、“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 一式三份,教务处、人事处及系部各存一份。

三、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1、各系部负责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业务考核,注意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对于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外聘兼职任课教师,应及时停止聘任。

2、各系部负责对外聘兼职任课教师工作量统计、课酬的统计并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应将外聘兼职任课教师与本院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学院管理规定或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档的外聘兼职任课教师,适当扣除其讲课酬。

四、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兼职任课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二份),经系(部)负责人审查批准,教务处、系(部)各执一份,作为审核课酬的依据。

2、兼职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结清课酬前将教案交系部存档。

3、兼职任课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兼职任课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教师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由系(部)代办或事后补办。

5、兼职任课教师应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命题及阅卷等工作。

6、课程授课及考核结束后,应按照学院及系(部)的有关规定,上交成绩单、课程总结等相关材料。

五、外聘兼职任课教师课酬标准

外聘兼职任课教师课酬标准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z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z职业技术学院聘请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

编号: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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