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课期间学生一律凭请假条和校章(学生证)出校门,经值班门卫查验学生请假条上的姓名、请假日期、审批意见、班主任、领导签字等,核实后,校章(学生证)和请假条交至值班室,方可出校门;
2.放假期间,留宿学生不需要凭请假条出校门,但必须把校章(学生证)交门卫值班室方可出校门。因校外交通和灯光原因,为保证安全,放假期间留宿学校的学生,晚上7:30后学生不准出校门;
3.放假期间学生进入校园必须出示校章(学生证),查验核实后,方可进入校园。正常上课期间学生进校门,若没有请假或没有上交校章(学生证)的,必须出示校章(学生证),经值班门卫与班主任联系核实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已经请假且上交了请假条和校章(学生证)的学生,必须到值班门卫处查验、领回校章(学生证)方可进入校园。放假期间,登记留宿的学生,晚上8:00点前必须返校;
4.学生带父母或其他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必须到门卫值班室登记,经准许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外车辆不准进入校园;
5.学生如果冒用其他同学证件进出校园的或是未经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6.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逃避门卫检查进出校门或是爬墙进出的,一经查实立即开除学籍,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与其家长共同承担。
7.学生的请假条,门卫要分年级整理,每天装订一次,每周星期日晚上8点由队长或副队长交到各年级长办公室;
8.其它未尽事宜可比照广附江东中学其它相关管理规定处理,违反《广附江东中学违纪处分条例》的将予以扣分、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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