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盛百货专柜管理规定
一、乙方营业员进入“天盛百货”开展营销工作,名额需由双方商定。
二、乙方营业员在上岗前必须将个人资料交甲方人事部备案,办理员工卡后方可上岗。乙方应严格执行《天盛百货专柜人员人事管理规定》各项规定。
三、乙方营业员如辞工或更换,需有正当理由并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商场及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按每人次¥100.0元向乙方收取协调费。
四、乙方营业员应遵守以下规章制度及《天盛百货专柜管理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
1、按时上、下班并执行打卡制度。
2、注意仪表端庄,穿着甲方统一制服或工衣、工帽,工卡佩戴端正,女工长发一律扎起,不留披肩发,不穿高跟鞋,不涂有色指甲油或戴饰物。
3、商场召开的晨会或例会应依时参加。
4、当班时间不接、打私人电话,不在商场内吸烟、吃东西,不随意串岗、闲谈、喧哗,不与顾客争道。
5、午、晚餐时间应控制在40分钟以内,此时专柜应有人顶岗。
6、在本商场购物应遵守《天盛百货员工购物须知》的各项规定。
7、努力按热情、礼貌招呼顾客→积极推介商品→协助顾客购买→与顾客道别的基本服务规程做好营销工作。
8、在专柜范围不摆放任何私人物品或报纸、杂志等杂物。
9、下班离场时一律自觉接受甲方保安人员的例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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