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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05 热度:82

钢铁企业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钢铁企业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青岛钢铁规章制度

六综合管理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废旧物资进行统一回收处理,使审批和处理程序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废旧物资的范围

1、在生产过程中损坏,且修复使用价值低下而报废的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大型工具等;

2、废旧耐火材料;

3、因工艺变化而淘汰、积压,在公司内无法使用的机电设备、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原料及材料等。

4、原料辅料下角、包装物及以旧换新回收的其他物品。

二、管理职责和要求

1、各生产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基层废旧物资的收集工作,并将废旧物资及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认可的清单及时提交所属废旧物资管理部门。

2、设备采购部、采购部设备物资采购部

作为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制订废旧物资管理细则和详细的判废标准(和第三条不统一,判废标准应由专业部门(设备动力部、信息化工程部、技术中心、)出具,按专业(采购管理范围)对符合报废程序和要求的废旧物资进行回收管理与考核,做到回收及时、账目清楚、分区域存放、出入库手续完备。

3、废旧物资管理部门接收的废旧物资,须经相关部门(设备动力部、信息化工程部、技术中心、采购部等)按照专业管理制度进行技术鉴定,有明确的报废原因、判定根据和结论报告。

4、废旧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内部回收价格,对各单位提交入库的废旧物资,开具收货凭证一式三份,废旧物资管理部门、财务资产管理部及提交单位各一份。每月3日前将各单位上月废旧物资总金额反馈财务资产管理部,据此冲减相关单位的考核成本和费用。

5、废旧物资管理部门首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废旧物资综合利用,做好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需对外处置的,做好监督检查、合同会签等工作。

6、市场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确定废旧物资内部回收价格、再利用结算价格及对外处置竞标拍卖底价。具体方法一般采取成本测算、价值评估、网络查询以及咨询其他钢厂的价格等方式进行。

7、市场部负责确定废旧物资起拍价格、报经领导批准、组织竞标拍卖、参与合同会签。如果竞拍失败,由市场部、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共同修订竟拍底价、报经领导批准,重新招标。

8、财务资产管理部定期检查、指导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台账建立及使用情况,做到账簿规范、账物相符;依据合同金额及发货计量数额等办理结算事宜。

9、公安处负责核验废旧物资出厂时的销售发票、财务出门证、计量单据等凭证。

三、废旧物资对外处理程序

1、设备采购部、采购部设备物资采购部

对不能实施再利用需对外处置的废旧物资,提出处理报告(附明细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废旧物资纳入对外处理程序。

2、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将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的处理报告,及时递交市场部确定竞拍底价(限期二个工作日内)。

3、市场部根据废旧物资处理报告、竞拍底价,进一步咨询市场价格、分析竞买者的构成,合理确定起拍价格,严密组织招标竞拍。五个有效工作日内出具竞拍结果。

4、废旧物资管理部门按照市场部的竟拍结果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经市场部、财务资产管理部及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会签。

5、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对有合法处理手续的废旧物资,在交付前通知公安处与本部门工作人员一起进行现场确认,监督搬运、装车、计量、出厂过程,核验有关凭证,做到发货准确、计量可靠、出厂无弊。

7、废旧物资处理合同会签至公司分管领导即生效。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复印会签单、附签订的废旧物资处理合同原件,交财务资产管理部结算存档。总经理、董事长继续会签检查。如没有问题,备份存档合同会签单;如发现问题,废旧物资管理部门、财务资产管理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五、考核规定

1、废旧物资产生单位未按照要求分区域存放,或者混有“非废旧物资”,废旧物资管理部门一经发现按程序反馈至系统创新部,考核责任单位1000-5000元,并同额奖励废旧物资管理部门。

2、废旧物资出厂,由公安处进行出门检查,发现与出厂废旧物资不相符的,由公安处按照程序反馈至系统创新部,考核装车现场负责监督管理的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公安处以及废旧物资产生单位各500-2000元,并同额奖励公安处。

3、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一经发现不完全回收现象,分别考核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及产生单位500-2000元。

4、废旧物资处理相关部门都要指定一名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人员,需要出具相关资料和进行现场确认的,必须及时提供或到达现场,违反规定,废旧物资管理部门视情节按照每次100-500元提出考核意见报系统创新部兑现考核责任单位。

5、凡属缺乏报废程序、私下处理废旧物资、串通客户扰乱竟拍程序、有意造成公司损失的,一经发现将给与行政处分,并责令责任人按照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回,或由个人进行补偿;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六、附则

1、废钢回收利用执行《废钢回收管理规定》;磁选后钢渣粉末由废钢管理部负责处理;废次材、短圆棒由销售总公司对外处理。

2、本规定自二〇一三年七月修订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系统创新部,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其它规定同时作废。

附件:《废旧物资对外处理合同会签单》、《废旧物资再利用合同会签单》

附件:

废旧物资对外处理合同会签单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销货单位

物资名称

产生单位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价

计量单位

数量

金额

结算方式

废旧物资鉴定情况及处理意见: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年*月*日

招标及说明:

合同会签

董事长

总经理

分管领导

财务资产

管理部

市场部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业务员

废旧物资再利用合同会签单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销货单位

物资名称

产生单位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价

计量单位

数量

金额

结算方式

废旧物资鉴定情况及处理意见: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年*月*日

定价及说明:

合同会签

董事长

总经理

分管

领导

财务资产

管理部

市场部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业务员

《钢铁企业废旧物资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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