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凡本公司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材料管理员及现场看管人员等,均依照本规定执行:
1、上述人员应遵守建设方对工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通告,竭诚尽职,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使工程进行顺利。
2、工程现场负责人为工地的主管,组织指挥工地所属人员、施工方等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及监理外,还应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防范管理,确保施工场地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
3、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工地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根据情节大小,予以处罚。
4、工地现场禁止一切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5、工地门卫人员应对因工程需要进入现场的车辆人员进行询问,查实身份后准许放行,并做好车辆人员出入纪录。
6、施工阶段施工方在建工程、建筑材料、机具设备、配件等由施工方材料保管人员进行专职管理,巡视材料放置场所,并看管工地责任范围内的设备及工程用料,若发生材料遗失时,由材料管理责任人照价赔偿。
7、工地现场实行全天候值班,门卫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巡视。8、现场进出时间为:上午7:30分至晚上11:00分。现场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地,工地门卫人员不得擅自违反规定,否则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9、工地现场禁止一切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扰乱现场正常工作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违者将从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10、工地现场禁止留宿一切非工作人员和停放外来车辆。
11、现场人员应严格按照工地作息时间和进出工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工地门卫人员有权拒绝放行,违规人员的违纪行为由其自行承担后果。
12、凡有违规行为的,每次给予10元—100元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责任大小,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损失。
13、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办法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凡本公司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材料管理员及现场看管人员等,均依照本规定执行:
1、上述人员应遵守建设方对工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通告,竭诚尽职,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使工程进行顺利。
2、工程现场负责人为工地的主管,组织指挥工地所属人员、施工方等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及监理外,还应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防范管理,确保施工场地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
3、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工地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根据情节大小,予以处罚。
4、工地现场禁止一切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5、工地门卫人员应对因工程需要进入现场的车辆人员进行询问,查实身份后准许放行,并做好车辆人员出入纪录。
6、施工阶段施工方在建工程、建筑材料、机具设备、配件等由施工方材料保管人员进行专职管理,巡视材料放置场所,并看管工地责任范围内的设备及工程用料,若发生材料遗失时,由材料管理责任人照价赔偿。
7、工地现场实行全天候值班,门卫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巡视。8、现场进出时间为:上午7:30分至晚上11:00分。现场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地,工地门卫人员不得擅自违反规定,否则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9、工地现场禁止一切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扰乱现场正常工作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违者将从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10、工地现场禁止留宿一切非工作人员和停放外来车辆。
11、现场人员应严格按照工地作息时间和进出工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工地门卫人员有权拒绝放行,违规人员的违纪行为由其自行承担后果。
12、凡有违规行为的,每次给予10元—100元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责任大小,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损失。
13、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进一部提高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使得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明确“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严禁酒后、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
6、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严禁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等安全设施。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
10、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1、工地现场各工种材料、半成品、构件等应该分类整齐堆放,并且搬运到指定地点,禁止乱堆乱放者。
12、加强工地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特别是对“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13、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
14、针对工地现场施工情况,后期施工用外架吊篮比较多,因此必须加强对外架吊篮的安全检查力度,吊兰施工前必须取得相关部门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在吊篮上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绳,定期对吊篮的钢丝绳、配重等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以上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是针对我项目部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希望我项目部各班组施工人员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如有违反,项目部必将严格处罚。
河南军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观府小区1#楼项目部
2023年9月13日
第4篇 工程安全、工地现场管理
1. 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按《 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及招标单位安全文明现场管理程序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
2. 乙方应在本项目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除通报认证单位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 乙方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
4. 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5. 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
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8. 本工程外脚手架全部采用满堂脚手,不得采用提升架,且从二层(按销售样板工程条款执行)开始悬挑,具体按规范执行。
9.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
10.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11. 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12. 施工期间未受安全方面的任何处罚,待乙方人、机、物退场后甲方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13. 必须由乙方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
14. 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15. 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
16.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甲方将根据结果给予奖罚。
17. 工地内在甲方指定位置设专门吸烟室。除在该室内,在工地其它地方发现吸烟者一次一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人民币,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当同一人被连续发现三次者赶出工地,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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