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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办证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1-17 热度:28

施工安全管理办证规定

第1篇 施工安全管理办证规定

为了保障饭店内部改扩建工程项目能“按时、优质、经济、安全”地圆满完成,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对改扩建工程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饭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1. 饭店内部改扩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 “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和安全教育,并指定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2. 饭店有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义务及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的权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饭店有关规章制度和施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饭店和公安、消防部门的安全管理。

3. 施工单位应向饭店提供“施工人员登记表”,并凭本人身份证由饭店保安部核发临时出入证后,方能进店施工。

4. 饭店核发的临时出入证仅作施工人员本人进出本店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进出饭店须从指定的大门进出,不准翻越围墙或使用其他非正式途径进出饭店。

5. 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宾客的住宿场所和主要活动场所。

6. 施工人员禁止在施工场地和禁烟区内吸烟,不准乱扔烟头。

7. 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施工场地不乱牵乱挂、不乱停乱放、不随地大小便。

8. 施工中不准乱接乱拉电线,插头、插座应保持完好,防止发生触电、跳火等意外事故。每天施工结束,务必切断电源。

9. 电工、电、气焊工及其它重要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有效操作证,禁止无证操作。

10.施工中需动用明火(如电焊、气焊作业;烧柏油等等)应到饭店保安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擅自动火。

11.进行电、气焊作业及动用其它明火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指定现场监护人,清理操作场地后,用石棉板、石棉布或其它防火材料进行遮挡,方能进行操作。

12.油漆、香蕉水、汽油及其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应设专库存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13.施工现场的一切物资不准私自送人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

14.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及各类施工工具、设备、物资材料应自行妥善保管,仓库应由专人负责,防止发生丢失,一旦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15.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施工人员应爱护施工现场的各类灭火器材,并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性能。

16.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废物(如木屑、刨花、废纸等),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17.禁止在饭店内进行赌博活动。

18.施工单位所使用的厨房灶具、燃料(含液化气)、火源应由专人负责,按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违章操作。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准操作。每餐工作结束应详细检查安全情况,熄灭火源,切断电源、气源。

19.严格遵守饭店和公安、消防部门的其它安全规定。

20.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施工人员,饭店有权给予警告、罚款,责令离店等处罚。违反禁烟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违反文明卫生规定,随地大小便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违*火审批规定的,每次罚款500元;偷窃公、私财物的,按所偷窃物品价值的十倍予以罚款;违反禁赌规定的,没收赌资,并处于罚款每人500元。违反其它安全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至1000元。所有罚款,均以现金的形式兑现。

21.因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及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和其它损失的,施工单位和直接责任者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并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2篇 施工现场临时油罐安全管理措施

一、 使用汽油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原离明火。

2 盛装汽油的容器应放在阴凉通风处,应没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禁止放在明火旁或爆晒。

3 储油容器的盖要拎紧,预防汽油及蒸发外溢。

4 一切储油设施及输油管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二、 油罐的放火安全及要求:

小型油罐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上应装有放火器;大型油罐应装呼吸阀,排气管出口距地面不应低于2.5m。新油罐动用前应用水压进行牢固性试验,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2小时。

三、 输油中应防止静电和火花:

1、 进液管应伸入储罐底部,防止液体冲击产生过量静电,储罐体以及储罐内的一切铁件,均应接地,导除静电。

2、 禁止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破坏储罐。

3、 为保证油品不从储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应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慢提,不要撞击,以免发生火花。

四、 建立健全放火制度,责任制落实,加强放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配备好适当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2.04.28

第3篇 浅谈如何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引言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工作环境多变性都决定施工现场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工作实践谈谈施工单位作为参建的操作者应如何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 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加强,已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特别这几年,建筑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一直稳定在6.6%~6.8%之间,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居第四位,仅次于工业、农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但另一方面,建筑业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较差,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不高,再加上一线作业人员素质较差,安全生产形势一直较为严峻,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居高不下。2007 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78 起,死亡2722 人,同比增加48 起,上升2.2%,死亡人数增加176 人,上升6.9%。其中,发生重大事故5 起,同比增加4 起,上升400%,死亡55 人,同比增加44 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2起,死亡99 人,同比增加2 起、99 人。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总数的19.18%和19.60%。

2 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

2.1 人的因素最重要

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人的因素最重要。

2.1.1 有些领导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大事抓。项目经理急功近利,在安全设施上舍不得投资,只求在近期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只顾当前,不顾长远,急功近利,对安全生产心存侥幸。

2.1.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素质差,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2.1.3 施工队伍素质低。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日益发展,建筑队伍迅速壮大,大量民工涌进,而民工的安全技术知识较差,对安全操作知识也非常肤浅,不系统,因此缺乏自我防护能力。常常由于自身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2 物的不安全状态

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定期安检跟不上,只重使用,轻管理,对防护装置,或弃而不用,或失灵不修复就使用,机械设备老化,该报废的不报废仍在继续使用。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特别是剪刀撑,扫地杆、脚手板经常不按照规范搭设。钢管壁厚度不够,钢管经过多年使用后,钢管产生变形和弯曲,扣件合格率低。安全网破损没有及时修复。违法违规行为是塔吊坍塌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2007 年发生的16 起塔吊坍塌事故中有9起是在塔吊安装、拆卸过程中发生的。主要原因和问题:一是塔吊安装、拆卸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违章从事特种作业;二是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不够,缺失旁站监理;三是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设备存在缺陷和隐患;四是使用单位维修人员不按规程进行维修保养,无安全保障技术措施,作业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

2.3 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每一个工程,在预算时都规定有一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但在实际操作中,安全文明经费经常被削减,没有按规定购买发放安全保护用品,或者发放的保护用品质量低劣,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

2.4 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在高空线路或设备边不设围栏或防护网,电器设备未进行有效的接地接零,没有必需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线、电缆破皮、老化、乱拉乱扯,管理混乱造成漏电等。

2.5 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对消防设备不熟悉,发生火灾,就手足无措。

3 搞好安全生产的几点建议

3.1 提高认识,完善机构。

3.1.1 提高企业各级领导的认识。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充分认识国家提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企业的信誉,而且关系到国家财产及施工人员生命的安危。因此必须坚持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生产、效益、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3.1.2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从企业到各项目经理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以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为首,各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以及各分项工程安全员组成。其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和规章,审批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完善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主持事故的调查,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同时组织施工班组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并填写好记录,组织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会议,交流安全工作经验,确保生产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3.2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3.2.1 加强对管理层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企业必须定期、定时、分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管理安全生产的素质,做到对安全生产能管、会管、管得好。

3.2.2 加强对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汽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3.3 健全制度,严加防范。

3.3.1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与生产有关的任何人、任何部门都负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增强各级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如对电工组人员要求必须做到合理布设线路,认真检查电器设备的防护性能,确保无漏电、触电现象发生;对机械组人员要求必须做到施工前检查机械各项性能,施工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后做好保养、维修工作,确保机械无故障,无超负荷运转等等,消除一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3.2 建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建设工程结构复杂、交叉作业,多层作业多,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因此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防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3.3 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用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操作方法、安全预防措施等作全面的针对性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掌握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自觉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要求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把交底单作为技术档案存档。

3.3.4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实行每个分项工程均配备安全员。依据《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结合现场情况逐项检查评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无死角;实行专职安全员每天例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实行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大检查,进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评分,奖好罚差。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但只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狠抓落实到人到点,做好防患于未然,不要心存侥幸,那么施工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对保护人们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第4篇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一、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定期进行考核。

3、制定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4、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并对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按规定认真进行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全面、有针对性,审批手续完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建部规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6、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全面、有针对性,并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7、对危险源进行辩识,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控制、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公示制度。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有记录,检查出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必须如期完成整改。

9、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及时认真的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农民工学校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隔离。

2、施工围挡连续。建筑施工现场面临主要干道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道路不低于1.8米,全封闭设置;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等硬质材料,并做到坚固、平稳、整洁。

3、门楼美观整洁。工地主出入口应设置大门和值班室,门楼上标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和企业标志;工地大门应规整,设有人行通道,没有车辆出入时处于关闭状态;值班室内有值班人员和值班制度,配备值班登记表和安全帽,主入口道路必须全部硬化。

4、图牌规范齐全。工地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五牌一图”,图牌要鲜亮、醒目、整洁。

5、生活环境卫生。施工现场门前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有污水外溢,发现墙面“牛皮癣”要及时清除、同色覆盖,工地材料不得占道堆放。

6、现场管理严格。工地内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垃圾清除应及时;施工、生活用水有组织排放,保持通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建筑材料分类、有序堆放,标识清楚、准确。

7、宣传氛围浓厚。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标志和“文明创建”宣传标语、标牌,标语、标牌要保持整齐美观,发现破损立即更换。

8、生活区内应配备给职工集中住宿、食堂、学习、厕所、淋浴房及盥洗处等场所,且设施齐全布局要求合理,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9、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生熟食分开,“三纱”齐全,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10、现场灭火剂、消防水源、消防沙箱、消防栓箱等防火设施按照要求设置、配备到位。

三、脚手架

1、施工方案能够指导施工,审批手续或专家论证程序符合规定。

2、落地式脚手架基础硬化处理,排水畅通,垫板符合要求,无下沉现象。

3、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规格、安装等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悬挑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0m, 一根悬挑梁承受一跨荷载;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0cm的短肢,确保脚手架不发生滑移;悬挑层架体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应使用木板封闭严实,防止物体坠落。

4、连墙件拉结坚固,且按规定要求设置。

5、脚手架外侧张挂密目式安全网,网间严密;架体隔层满铺脚手板,并且梆扎牢固。

6、架体防护高度符合要求,架体离墙间隙过大处防护措施到位。

7、立杆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架体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等构造措施符合规范规定,不得出现单立杆及纵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现象。

8、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并逐层设置连墙件。

9、模板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10、外架拆除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11、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安全防护措施及斜拉钢丝绳、吊环规格型号等符合规定要求。

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认证制度,即所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认证。使用前应向当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与其资质证书所载明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名称和型号不一致产品,不得有出借,出租资质证书、转包行为。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应完善,且经专家论证可行。对一些建筑结构外立面突出构件较多、形式复杂的住宅工程,尽量避免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4、附着升降脚手架首层组装的安装平台,其水平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要求,平台防护措施到位。

5、升降脚手架的附着支承结构、竖向主框架、水平梁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结构;附着支承结构的穿墙螺栓应加垫板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不少于3扣,或采用特制的穿墙螺栓锚固;阳台等处的加长板式支承结构,应设置定型化的斜拉杆件加强;穿墙螺栓的预留孔应准确,混凝土梁处预留孔离梁下边沿的尺寸应满足要求,不得对混凝土结构造成破坏。

6、升降脚手架的附着支承结构件、竖向主框架、水平梁架杆件、导轨等构件不得出现严重锈蚀、弯曲、变形;竖向主框架、导轨垂直度,水平梁架水平度符合要求;钢丝绳不得扭曲、打结或断股;连接销轴、开口销等设置到位。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得大于五倍楼层高度,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且应不大于设计或鉴定的尺寸。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

8、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规定要求,悬挑处应对称设置斜拉杆;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

9、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榀竖向主框架上必须设置防坠落装置,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防坠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且有防砸、防尘等措施。

10、任何工况下竖向主框架与结构附着点不少于三处,升降脚手架应设置防倾装置,防倾装置必须与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结构或工程结构可靠连接。

11、架体底层应设置牢固的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附着升降脚手架相邻提升单元之间,其架体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防护栏杆;架体离墙间隙过大处应有防护措施,操作层与架体之间应设一道定型加工的安全平网。

12、架体构造措施应符合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规范规定,架体在塔吊附着处、施工电梯接料台处、平面转角处及升降机构设置处等均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3、架体上不得堆放材料、设备、构配件及杂物;模板支撑系统不得与架体连接。

14、附着升降脚手架应有消防、照明及防雷措施。

15、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每次升降前均应严格检查,并下达书面提升(下降)令,升降后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升降过程应明确分工及岗位职责,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应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

五、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能够指导施工,审核审批手续或专家论证程序符合规定。

2、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应符合要求,当层间高度大于5米时不宜采用木立柱支模;严禁钢木混搭现象。

3、当底层模板支架高度超过8米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应先施工地面工程,浇筑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

4、立杆底部应设垫板,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梁和板的立杆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以便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能够通长连续设置。

5、钢管立杆使用可调u型支托,其螺杆伸出钢管端不得大于20cm,使用木立杆的应设支撑头,木立杆如需对接的应规范、牢固。

6、钢管立杆接长严禁搭接,严禁将上段钢管立杆与下段钢管立杆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7、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水平拉杆及扫地杆。

8、高大模板支撑工程,支设立杆的地基应平整坚实,排水畅通,立杆底部设不小于12#槽钢或厚度不小于5cm的木垫板,设置长度不小于2跨;立杆步距不应超过1.5m,间距不超过0.8m;支撑系统外侧周圈应由下至上设置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每隔10m由下至上设置竖向连续式剪刀撑,水平方向除在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外,应视支模高度增设置一道或多道水平剪刀撑;支撑系统四周与既有建筑构件应形成可靠连接;应合理安排混凝土浇筑程序。

9、模板支撑系统不得与外架连接;大模板的存放应有放倾倒措施,其支拆模或吊运不得利用外架作支撑。

10、2m以上的支拆模应有可靠立足点,电梯井内支拆模应有可靠的作业平台。

11、模板拆除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规定要求,且应经批准;拆除区域设警戒线且专人监护;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六、基坑支护

1、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应及时通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并提供工程施工许可证、与相关单位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合同及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等有关文件。

2、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选定不少于五名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评审。

3、基础开挖应分层进行,规范放坡或及时支护。

4、机械开挖时,挖土机作业位置应牢固、安全,作业半径范围内不得有人员进入。

5、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础采用坑外降水的,应有防止临近建筑沉降措施。基础底部平整,深基础坡顶硬化处理,且均无积水现象。

6、基坑四周规范设防护栏杆、坑底设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7、基坑边不得堆放料具、杂物,基坑开挖的土方不得堆放在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的坑边。

8、坑槽边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及红灯示警。

9、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做好深基坑工程的变形监测。

10、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组织相关单位,并通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深基坑工程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七、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等,与外电线路小于安全距离的,防护措施必须到位。

3、施工现场总配电房搭设高度、面积应符合要求,配电柜安装位置便于日常操作和维修;配电房门向外开,并配锁;配电房内内应分别设置正常工作照明和应急照明,室内无杂物,“五防一通”到位;配电房应有明显的标识、警示标志,室内小悬挂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用电平面布置图和接线系统图等;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4、总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5、施工现场tn-s接零保护系统的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任何情况下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6、施工现场用电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分配电箱)和末端处(开关箱或设备)做重复接地,且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线必须使用绝缘多股黄/绿双色线,且截面符合规定要求。

7、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准电箱。电箱内应分设n线和pe线端子板,n线和pe线进出线必须分别通过端子板连接,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等电器的型号、参数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电箱安装位置及高度符合要求,四周不得堆放材料及杂物,无积水,道路畅通;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米;电箱门、锁完好,防雨措施到位,配电线路标识清楚、准确。

9、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开关箱,严禁同一个开关箱控制2台及2台以上设备,即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0、用电线路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施工现场用电线路不得乱拉乱接,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应设固定线卡,并加绝缘护套,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11、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应单独设置专用回路,交流电焊机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的专用开关箱。

12、施工现场的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应分开设置,使用220v照明灯具,室外距地面不得小于3米、室内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潮湿、易触及带电体场所及安装高度小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八、“三宝”、“四口”

1、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正确佩带安全帽,登高作业人员应正确系挂安全带。

2、安全通道口应搭设牢固的防护棚,防护棚尺寸符合坠落半径要求;建筑底部非通道处应封闭或有隔离措施。

3、施工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措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均应设置警示灯。

4、楼板、屋面和平台等平面上尺寸小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覆盖,并固定牢固。

5、楼板面等处边长大于25cm的洞口、电梯井口,应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或楼板分布筋)形成防护网,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并在其上方满铺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还必须设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封挡;电梯井口应安装定型化、工具化固定栅门,其高度在1.5m至1.8m。

6、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防护到位。

7、楼梯口、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高度不底于1.2m的双道防护栏杆,且固定牢固,防护栏杆立柱间距不大于2m。

8、各类防护设施要临时拆除或变动的,需经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认可后办理防护设施变更手续,并做好应对措施。

九、龙门架

1、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并且未超过使用年限。

2、安拆单位及安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持有效证件上岗。规范签订安拆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加节内容)、维保协议及安全管理协议。

3、龙门架安装高度不得超过30米或十一层,顶部自由端高度不得大于6米,吊篮应有停靠装置。

4、龙门架断绳保险装置、超高限位装置灵敏可靠,吊蓝越程不小于3米。

5、架体与建筑结构必须刚性连接,连墙件设置位置、角度符合规范要求,并且不得与脚手架等连接。

6、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缺油等现象,钢丝绳设过路保护,不得拖地,绳卡设置符合规定。

7、吊篮设安全门,两侧应设不小于1米安全防护挡板;吊蓝提升不得使用单根钢丝绳。

8、架体基础处理符合规定要求,排水畅通,无积水现象;架体垂直度偏差及架体与吊蓝间隙不超过规定。

9、进料口设防护棚及机械式联动安全门,两侧防护严密。

10、应采用可逆式卷扬机,地锚牢固,卷筒钢丝绳缠绕整齐,当吊蓝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卷扬机规范设防护棚,并确保视线良好,联络信号准确。

11、龙门架接料平台基础硬化处理,垫板符合要求,排水畅通;料台构造措施及连墙件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两侧防护严密;平台规范设置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门;料台悬挂楼层标识及限载标志。

12、龙门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塔吊

1、塔吊应注册登记,且在有效使用年限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齐全。

2、安拆单位及安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持有效证件上岗。规范签订安拆合同(合同中应包含顶升内容)、维保协议及安全管理协议。

3、塔吊回转半径内有高压线、多塔作业回转半径内有障碍物与塔吊干涉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碰撞措施,严禁塔吊起重臂直接碰撞对方塔吊标准节或障碍物。

4、认真履行设备注册登记制度、限用报废制度、资质(格)公示制度、安拆告知制度、使用检测制度、联合验收制度、使用登记制度。

5、实行“一册化”管理,做到一机一册,规范填写“合肥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手册”,完善现场设备管理档案资料。

6、塔吊基础设计符合要求,基础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齐全;基础无积水,四周防护到位;避雷、接地等符合要求。

7、塔吊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8、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附着装置的固定螺栓、连接销轴、开口销设置符合要求,且附着杆件和结构固定装置应采取耳板铰接,不得采用电焊固接。

9、塔吊主要受力构件无变形开裂、脱焊,钢丝绳无断丝、锈蚀、变形、缺油等现象。

10、设备顶升(附墙)管理实行“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验收”制度。

11、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塔吊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杜绝设备带

病运转。

十一、人货电梯

1、人货电梯应注册登记,且在有效使用年限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齐全。

2、安拆单位及安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持有效证件上岗。规范签订安拆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加节内容)、维保协议及安全管理协议。

3、认真履行设备注册登记制度、限用报废制度、资质(格)公示制度、安拆告知制度、使用检测制度、联合验收制度、使用登记制度。

5、实行“一册化”管理,做到一机一册,规范填写“合肥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手册”,完善现场设备管理档案资料。

6、人货电梯基础设计符合要求,基础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齐全;基础平整无积水,四周防护措施到位;避雷、接地等符合要求。

7、人货电梯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及制挡装置符合要求,且灵敏可靠;围栏门、吊笼门等机械、电器联锁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吊笼防坠安全钩、防松绳保险装置齐全可靠;吊笼、对重缓冲装置齐全。

8、人货电梯安全防坠器检测有效标定日期不超过一年。9、吊笼在上限位动作时距顶端安全距离、吊笼停至底部对重距顶端安全距离、上、下限位开关的越程距离及架体自由端高度等符合要求。

10、人货电梯的附着安装制作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附着装置的固定螺栓、连接销轴、开口销设置符合要求;主要受力构件无变形开裂脱焊、锈蚀磨损、变形;齿轮齿条啮合符合要求,运行平稳。

11、配重钢丝绳不得使用单根,钢丝绳无断丝、锈蚀、变形、缺油等现象,且钢丝绳绳卡设置符合规定要求。

12、人货电梯底部进料口防护棚符合安全标准;接料平台铺板严密,两侧防护到位;接料平台不得与外架连接,其构造措施、连墙件等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门制作安装符合专项治理要求。

13、人货电梯加节管理实行“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验收”制度。

14、定期(每月不少于二次)对人货电梯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杜绝设备带病运转。

第5篇 加强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规范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施工的机械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施工技术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垂直运输设备,尤其是施工升降机在建筑施工中得到了普遍的使用。近年来施工升降机的恶性事故时有发生,其根本原因在于管理措施不到位,缺乏科学性指导,安全检查工作中应列为重点检查的内容。我站根据以往发生的事故案例和现场检查中经常发现的问题,总结出施工升降机应该重点检查的关键部位和内容,现简述如下,供大家参考。

2、关键检查项目

(1)架体结构

检查架体结构,应查看基础及标准节连接螺栓紧固情况,螺栓按规定设置双螺帽或弹簧垫,各部件焊缝完好无裂纹;附着杆件应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材质、规格设置,不应任意更改。附着杆间距应符合说明书要求,一般为6m一道;附着杆的连接方式及紧固方式应按说明书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用铁丝和钢筋代替螺栓或销轴的现象。这种做法是非常危险。

(2)围栏门

围栏门应装有机械联锁装置,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门才能打开,且在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启动。有相当多施工升降机,在吊笼接近围栏门时,吊笼底部压住一根横梁向下运动,通过换向滑轮钢丝绳带动围栏门向上开启,这是不允许的,很容易给围栏外附近的人造成伤害。

(3)停层

施工升降机各停靠层应设置停靠安全防护门。很明显如果不按要求设置,在高处等候的施工人员很容易发生坠落事故。在设置停靠安全防护门时,应保证安全防护门的高度不小于1.8m,且层门应有联锁装置,在吊笼未到停层位置,防护门无法打开,保证作业人员安全。而目前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着等候施工电梯的人员随时可以打开安全防护门,这是很危险的,应引起重视。

(4)钢丝绳端部固结

很多施工现场由于安全意识淡薄,采用绳卡固定时,绳卡数量、卡距、绳间设置、尾端长度等随心所欲,不按标准,致使本来只有80%~85%固接强度的接头打折扣,留下安全隐患。

(5)传动系统

升降机的机械传动系统可分为封闭式和开启式两部分。它的变速部分(涡轮、蜗杆减速箱)和锥鼓式显示器的离心制动部分,是封闭式的。其它部分是开启式的。封闭部分不易检查,现场只能看一下变速箱是否漏油,开启部分的检查与检测不同,应安全检查涉及的点多面广。第一要检查各传动部位的间隙不能过大,一般控制在0.2-0.5mm左右,齿轮与齿条啮合时齿底的间隙为2mm左右。啮合间隙过大或齿轮齿条磨损严重都是很危险的,升降机的运行和制动力都要通过齿轮齿条传递,啮合深度不够、磨损严重或轴向错位过大,都会使啮合面积减小而造成齿轮齿条强度降低,发生断齿事故。在实际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升降机的齿轮齿条只挂住齿尖,啮合面连1/3都达不到,这是非常危险的。啮合间隙的调整主要靠齿条导轮和导轨滚轮的正确定位。检查过程中应注意导轮与齿轮的间隙不应太大,一般为0.2-0.5mm,滚轮与导轨的间隙也要控制在0.2-0.5mm。电梯运行应该平稳,无异响,无明显的震动。

(6)安全开关

升降机的安全开关都是根据安全需要有围栏门限位、吊笼门限位、极限位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对重防断绳保护开关等。在一些工地上为了省事将一些限位开关人为取消和短接或损坏后不及时修复,就等于取消了这几道安全防线,埋下了事故隐患。例如吊笼要装载长东西,吊笼内放不下需伸出吊笼外,因而人为取消门限位或顶门限位,在上述安全设施不完善或不完好的情况下,照样载人载物,这种违章作业是拿人的生命开玩笑,为了避免事故隐患的发生,希望使用单位领导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升降机维护和操作人员定期检查各种安全开关的安全可靠性,杜绝事故的发生。

(7)吊笼顶部控制盒

吊笼顶部应设有检修或拆除时使用的控制盒,对变速升降机只允许吊笼以低速运行。在使用吊笼顶部控制盒时,其它操作装置均不起作用,但吊笼的安全装置仍起保护作用,控制盒安装非自动复位的急停开关。这一条主要针对sc型施工升降机。很少企业的产品能同时满足五项规定:包括一些有名的设计单位设计的产品。不满足这五项规定,有什么坏处呢有可能由于安装、维护人员的误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希望有关使用单位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对照检查,尤其是老产品,如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造。

(8)电路保护

电路应设有断错相保护装置及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器。过压、欠压、错断相保护装置是在当电压降、过电压、电气线路出现错相和断相故障时,保护装置动作,施工升降机停止运行。有些工地上施工升降机维修人员,不及时排除引起过欠压错相保护装置动作的故障,而是把保护装置取消或短接,使其不起作用,给设备留下事故隐患,有一些早期产品根本没有该保护装置,建议应予以配备,施工升降机应在过欠压、错断相保护装置可靠有效的情况下方可载人运物。

(9)防坠安全器

防坠安全器是施工升降机上重要的一个部件,要依靠它来消除吊笼坠落事故的发生,保证乘员的生命安全。因此防坠安全器出厂试验非常严格的,出厂前由法定的检验单位对它进行转矩的测量,临界转速时测量,弹簧压缩量的测量,每台都附有测试报告,组装到施工升降机上后进行额定载荷下的坠落试验,在工地上使用中的升降机都必须每三个月就要进行一次坠落试验。对出厂两年的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上出厂日期),还必须送到法定的检验单位进行检测试验,以后每年检测一次。到目前为止很少有人送检,有些工地甚至连每三个月检测一次坠落试验都不做,都认为自己的防坠安全器没有问题,可是一旦出了事故就后悔莫及。为什么不按制度定期试验和送检呢使用单位盲目认为不坏就算好。实际上防坠安全器的好坏只能通过试验和送检才能判断好坏,日常运行中是无法确定其是否好坏的,对那些超过期限的防坠安全器,建议还是早些送检和定期试验为好,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将恶性事故防患于未然。

3、结束语

建筑施工升降机是较大型的垂直运输设备,以往的事故案例和血的教训是很深刻的。

第6篇 冬季施工安全消防管理措规范

1.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1)、进入冬期施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技术安全教育及培训。准备好安全防护用品。

(2)、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模板、砼构件、乙炔气瓶、氧气瓶等存放场地和乙炔集中站要堆放整齐,有必要加以覆盖,防止雨雪淋湿,并派专人看管。

(3)、加强冬期劳保、钢管脚手架、脚板、休息台、上人马道等作好防滑的工作,雨雪天后要派人及时清理、打扫,大风雪后及时检查脚手架是否松动,防止空中堕落事故发生。

(4)、现场的电气线路及设备,设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护、检查和管理。

(5)、用煤炉取暖的房屋不得封闭太严,以防煤气中毒。

(6)、锅炉司炉人员在上岗之前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事遇有超压、缺水、仪表失灵,炉券倒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职工宿舍内不得采用电炉取暖,使用电暖、电热毯等取暖时,应设专业电工安装、检查和管理。

2.消防管理措施

(1)、冬期施工前对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2)、冬期施工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瓶设专用仓库并分类隔离存放。

(3)、木工棚、库房、油漆配料间内不得用炉火取暖,周围15米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4)、冬期采暖用火炉要覆行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后发给“炉火合格证”方可进行使用。

第7篇 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3.各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其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有针对性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

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5.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6.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7.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安全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入厂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8.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第8篇 技经监理工程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负责本专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日常工作。

2 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章程。主持编制本专业的相关制度、章程和措施。

3 组织执行监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本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涉及本专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方案和专项措施的审查,并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5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考核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6 负责在工程计量和各阶段结算中落实合同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对承包方的考核。

第9篇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管理办法

1.目的

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控制计划,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控制方法、控制时机及责任人等要求,实施全过程安全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日常管理。

3.职责

3.1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在编制施工技术手册时,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预测,根据分析预测结果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

3.2项目经理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本班组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3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

3.4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审核、监督及日常管理。

3.5总工室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批准与考核。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制:

4.1.1 对施工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描述,评价方法见:《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4.1.2对危险源进行危险分级,分为极度危险(j)、高度危险(g)、显著危险(*)、一般危险(y)、稍有危险(s)、微小危险(w)六级。

4.1.3危险等级在“稍有危险”即“s”级以上的危险源需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进行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4.1.4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方法的选择

4.1.4.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重在过程控制,根据工地安全管理需要,设定五个安全管理控制点:书面见证点、见证点、停工待检点、连续监护点、提醒点。

4.1.4.2安全管理控制点的适用范围见下表:

控制点

类别

控制点

代码

控制点适用范围

书面见证点

r

各类人员的上岗证、体检情况、安全教育情况等

见证点

w

施工过程的设备状态、环境、工艺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

停工待检点

h

重大施工项目、特殊作业环境或工序等

连续监护点

s

特别危险项目如排架拆除、超重物件吊装、坑井及容器内作业等

提醒点

a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安全、易疏忽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4.1.4.3 控制计划中的每一项安全技术措施均应设安全管理控制点,每个控制点必须有专人负责。

4.1.5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时机或频次的选择

4.1.5.1责任人应适时或按时对安全管理控制点实施控制。控制时机或频次一般分为四类:p — 项目开始前、d — 每天至少一次、w — 每周至少一次、t — 每次作业前。

4.1.5.2p是指项目开工前必须对书面见证点r进行确认,对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进行见证和验证;d是指每日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w是指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t是指每次作业前都应进行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

4.1.6 将上述步骤的结果依次填写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见附件)中的相应栏内,作为作业指导书的一个必要部分。

4.2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号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由编写者进行编号。

4.2.1有工程编号的施工项目风险控制计划编号示例:

sd-该施工项目工程编号。

说明:

sd——项目部名称(上海大学项目部)。

4.2.3各部门缩写代码表:

部门

代码

部门

代码

机械施工处

j*

焊接施工处

hj

建筑施工处

jz

电气施工处

dq

混凝土公司

hn

其他

qt

4.3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实施

4.3.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经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

4.3.2应保证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班组长或施工负责人、部门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各持有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一份。由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归档。

4.3.3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上,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交底,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对其充分熟悉。

4.3.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中的各级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控制计划中的控制方法及控制时机要求,适时或及时对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确认、见证和验证,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与否负全责。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变更

因施工工序、作业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及责任人发生较大变化时,原编制者或各级责任人应及时提出变更请求,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变更,确保控制计划的适宜与可靠。

4.5 所有施工项目未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不准开工。

4.6检查与考核

4.6.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规定》进行检查。

4.6.2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反违章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5.相关文件

5.1《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5.2《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5.3《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

5.4《反违章实施细则》

6记录:《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附件: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第10篇 模板支架施工重大危险源识别及安全管理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模板工程涵盖了钢筋、混凝土、模板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有以下几点:

1、机械伤害

形成原因:木工棚、机械缺陷误操作,防护不到位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设专人负责,按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电锯、电刨等的防护罩,分料器、推料器等设施,确保安全有效。

(2)停机时要拉闸、断电、上锁。

2、触电

形成原因:漏电开关失效,违规接送电源。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

(2)按、拆电源应由专业电工操作。

(3)漏电开关等必须灵敏有效。

(4)现场电缆布设规范。

(5)设备必须使用按扭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火灾

形成原因:明火。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严禁烟火;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操作间必须配齐消防器材。

4、物体打击

形成原因:模板搬运违章作业、支模设施设备缺陷。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轻拿慢放,规范作业,注意安全。

(2)应经常检查所用工具,确保安全有效。

5、高处坠落

形成原因:高处支模防护不到位。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脚手架作业面应采取铺板或平挂安全网等防护措施,且工人应规范操作,勿猛拉猛撬。

6、坍塌

形成原因:木料等堆放不规范,支撑体系基础不满足受力要求。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应分散放料,并严格控制堆放高度,严禁超过规定载荷。

(2)基础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设计的承载力,检测条件缺乏的情况下,可做堆载实验。

7、起重伤害

形成原因:模板等吊运不规范。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吊装时应把吊物绑牢固。

(2)信号工及吊装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密切配合,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3)被吊物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人员严禁在被吊物下方停留。

(4)经常检查吊索具,并且保持安全有效。

(5)遇有6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等天气严禁吊物。

(6)整个预防措施过程都比必须安排有专门人员进行监控。

8、其他伤害:

形成原因:支拆模环境不良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应把所有拆下木料上的钉子去除或砸平。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工作人员不得爬模上下。

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吊落。

4、装拆模板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随拆随运,并应把活动的部件固定牢靠,严禁堆放在脚手板上和抛掷。

5、装拆模板时,必须搭设脚手架。装拆施工时,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扣上安全带。

6、安装墙、柱模板时,要随时支设固定,防止倾覆。

7、对于预拼模板,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两个以上的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四个吊点。吊点要合理布置。

8、对于预拼模板应整体拆除。拆除时,先挂好吊索,然后拆除支撑及拼装两片模板的配件,待模板离开结构表面再起吊。起吊时,下面不准站人。

9、在支撑搭设、拆除和浇筑混凝土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应在适当位置挂设警示标志,并指定专人监护。

10、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安装板时,应停电作业。当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11、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第11篇 屋面修补外墙返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一、基本原则:

以安全生产为标准化管理重点,严格执行《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及有关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规定》、《施工现场防火规定》、《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二、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措施: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所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为了生产。为了保障工人在装饰工程中的安全生产和在装饰后的长期安全使用,施工中必须要抓好如下二个方面安全工作:

(一)装饰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

1、装饰工程施工期对职工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学习。开工前由项目负责人和工地安全员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施工中贯彻以'予防为主'的方针,由工地安全员负责对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教育全体职工尊重科学,尊重知识,自觉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盲干蛮干,不违章作业。

3、在施工现场上建立安全挂牌,标语口号和必要的有关安全宣传工作。有行人危险部位应设立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手段:a、在装饰阶段设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装饰工程工地的日常安全工作,各工种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一个,负责本班组内的日常安全工作。b、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由安全员每天上下班时进行安全普查一次,上级安全部门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实情,如发现隐患及时解决。c、做好安全日记,详细记录安全生产情况及发生的各种情况的处置措施。

5、在装饰工程外围或门头时必须入时采取围护方式,防止行人任意入内或靠近观看。

6、外墙装饰如利用砌墙架时,工前必须先经检查或加固后方可上人操作。对临时性搭设的操作架必须按安全和使用要求搭设,不充许有摇晃,歪斜或马虎现象存在。

7、在高部位装饰时,必须增设安全网,如沿街人行道旁搭好安全防护棚,防止装饰材料掉下伤人。室内搭架或局部堆料需同时考虑,留设行人通车道路,保证道路畅通无阻。

8、使用高梯时注意着地平稳,保持适宜角度,使用人字梯有固定限位绳拉结,使用高橙时四脚同平,纵横斜撑杆平稳要求。

9、各种装饰用机电设备(如多功能锯饱机、切割机、电饱机、电钻和园盘研磨机等)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接零和防护装置。工前必须检查开关灵活程度、电线联接和行为敷设情况,对手用机电工具下班后及时收交收入库。

10、对装饰用各种机电实行定机定人,不懂电气或非机械操作手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施工用电及配件安拆均由专业电工操作,他人不得任意改拆。

11、各种大小配电箱均需安装漏电开关,临时供电照明线路必须架空,严禁电线着地或临时固定金属杆件上。各种插座、开关和闸刀等完好,并做好一机一闸,不准用铜丝代替保验线使用,并由专业电工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12、凡有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情况下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勾。不准上下乱抛材料工具,下面辅助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以防万一。不准酒后上班或高空作业。

13、内装饰需在墙上加钉前,先弄清暗线线路走向,防止钉子打入电线或其他管线。

14、保护好已装灯具和同步配合所敷设电线,注意电源接触人体。

15、严禁带电冒险工作,先切断电源然后工作。切断电源开关要及时明目挂牌,防止有人无故推闸通电。

16、注意烟人损物伤人,有易烯物工场间内严禁烟火,有饱花木屑堆积及时清除处理。

17、在施工期对易燃原材,油料等必须分仓入库,由专人负责保管,严禁明火入内。

(二)装饰工程完后安全使用保证

1、对装饰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不得将易燃材或禁用材任意用于装饰上去。

2、在装饰过程中对带电用电设备和敷线相互密切配合,保证日后使用安全。

3、凡有金属装饰部位严禁有电感应。

4、对所有的电气灯具有任意装饰工程面上必须联牢固,按规范要求固定,加钉或设支座,防止日后摇晃或掉下伤人。

5、对联接墙体的膨胀螺栓管径与打眼孔相符,安装后确有拉固和联接作用。

6、对装饰平顶杆集接保持一定长度,节点牢固。对各部位木螺丝,螺栓及时拧紧,防止装饰面材脱位伤人。

7、各种挂式灯具保持规范要求高度,灯座、开关、插座等外壳无整无缺,有受潮房间或浴厕之类要防潮装置要求。

8、对每个已完的装饰工程及时检查一遍安全可靠情况,发现有凝点及时处理。

9、装饰工程在竣工移交时,同时交清安全使用部用和注意事项,着重交清安全用电和设备作用安全的注意事项。

第12篇 施工现场用火防火安全管理

(一)明火作业审批:

1、动火必须由建筑工地防火第一责任人审批,必要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并说明用明火时间、部位、动火原因和动火前的防范准备工作,经批准人检查防火措施和安全交底落实后,签发动火证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作业时间审批期限三天内,一张动火证只能使用一个动火部位,如超出审批期限或更换明火作业部位须重新审批。

3、明火作业的班组要有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批准人,要做好防火安全交底,并在安全台帐中作好记录。

4、动用明火表一式三份,一份施工现场项目存档,一份作业班留存备查,一份交单位保卫部门存档。

(二)明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上岗)证件。操作时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防火操作规范,并落实好明火作业现场的防火措施(如放置灭火器材、黄沙、湿草包、铁皮等),清除动用明火部位四周可燃物。

2、监火人员在明火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动火部位,并时刻保持警惕,有特殊情况要离开需指定代替人员,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

3、明火作业操作人员,监火人员要会使用消防灭火器和补救初起火灾的经验,会报火警“119”和向消防部门讲清楚起火地点及燃烧情况。

4、在进行电气焊时,为避免火灾,一定要清除周围可燃物,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应该保持5m以上距离,乙炔瓶应距火源10m,夏季防日光爆晒。

《施工安全管理办证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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