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及扣罚规定
目的为预防避免工伤、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到检查工作有据可依,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程度,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标准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
定义3.1 安全生产:通过人、机、物、环、管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3.2 安全隐患: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3.3 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权责部门及人员4.1 内审部为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安全专员为安全检查执行人。
4.2 董事长为安全检查扣罚结果实施的签核人。
4.3 人力发展部为安全检查扣罚结果的实施部门。
4.3 各部门最高主管或实际管理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人。
内容:5.1 安全检查事项及扣罚标准(见下表):
项目 | 安全检查事项 | 扣罚标准 (元) |
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 | 1、未对应作业岗位要求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 5 |
2、未与生技部门确认,私拉乱接水、电、气等能源管线。 | 5 | |
3、私自移动、调整固定的设备设施位置。 | 5 | |
4、上班作业时非合理使用情况下玩手机、听音乐听广播、看视频等主观性分散注意力行为。 | 5 | |
5、穿着高跟鞋(鞋跟高于5厘米)进入生产车间区域,穿着拖鞋、打赤膊等不安全装束。 | 5 | |
6、酒后上岗。 | 5 | |
7、未使用加料扶梯登高注塑机进行加料作业。 | 5 | |
8、车床、钻台等禁止戴手套操作的设备,在操作时戴手套。 | 5 | |
9、从窗台上跳下,翻越流水线、输送带,从出货平台跳下等。 | 5 | |
10、争夺、哄抢料框,人为推拉料框时高度超过5层。 | 5 | |
11、特种作业岗位未持证上岗,如未持证人员开叉车、行车、接电、电焊等。 | 5 | |
12、未依要求对机械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并记录。 | 5 | |
13、手持小零件进行切割加工作业易造成。 | 5 | |
14、非紧急逃生需要在厂区内急速奔跑。 | 5 | |
15、搭坐叉车、电瓶车。 | 5 | |
16、站在砂轮机正前方进行削磨作业。 | 5 | |
17、非工作需要进入变电室、配电室、发电机房、空压机房、油库、危险品库内。 | 5 | |
18、擅自将电梯卡借给外部人员使用,非工作需要给外部人员开受控门。 | 5 | |
19、搬运、挪动运转中的电扇。 | 5 | |
20、用压缩空气嬉戏打闹。 | 5 | |
21、攀、坐不安全位置。 | 5 | |
22、从高空往下扔杂物。 | 5 | |
23、冒险进入机器人作业防护区域内。 | 10 | |
24、在指定吸烟室区域外的其他任何地方抽烟。 | 10 | |
25、违章指挥,违反岗位操作规程作业。 | 10 | |
26、私自拆除或行为导致安全装置失效。 | 10 | |
27、用乙醇(工业酒精)等极易燃易爆物品引火。 | 10 | |
28、非工作需要、未经批准擅自带领外部人员进入车间参观。 | 10 | |
29、在厂区内焚烧杂物。 | 10 | |
30、未停机处理异常,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 10 | |
机 械 设 备 不 安 全 状 态 | 1、机台设备(含办公设备)长时间闲置、不使用,未关闭电源。 | 5 |
2、电控柜、电控箱、插座等用电设施出现绝缘外壳破损残缺等用电隐患,未作出警示标识、未及时联络处理。 | 5 | |
3、电气线路、管线沿地面布设时,未作相应隔离、避绕等防止人员轻易接触到的防护措施。 | 5 | |
4、电线、网线等线路槽、桥架盖板未盖。 | 5 | |
5、高温烘烤设备区域未作隔离。 | 5 | |
6、将车辆停放到非指定停车位置。 | 5 | |
7、高温加热设备未进行区域隔离,周围5米范围内放置可燃物品。 | 5 | |
8、充电设备在未充电时未拔出、电源未关闭。 | 5 | |
9、人员可轻易、误接触到运行中的机械设备。 | 5 | |
10、加料扶梯扶手未置于外侧。 | 5 | |
11、设备病运行, 存在可能因缺失操作指示牌造成误操作。 | 5 | |
12、设备停用或待修期间有无悬挂和设置醒目的“禁止使用”等告知标示。 | 5 | |
13、粉尘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除尘设施积灰未定期进行清理,易引发起火事故。 | 5 | |
14、机械手运行存在碰触人员的危险隐患。 | 10 | |
15、机械设备运转部位、区域无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或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松动、损坏、失效。 | 10 | |
物品 的 不 安 全 状 态 | 1、危险化学品未进行集中管控、处置,未作单独隔开存放,现场临时存放不可超过当日使用量1.5倍。 | 5 |
2、厂房西侧连廊禁止堆放物品,厂房东侧连廊物品堆放存在高空跌落隐患。 | 5 | |
3、物料或可燃物品贴靠电气、高温加热等易引发起火的设备。 | 5 | |
4、化学品、油类储存时未盖上等封闭措施。 | 5 | |
5、仓库物品堆放存在跌落倒塌隐患,与上面灯具的距离小于0.5米。 | 5 | |
6、气瓶避免暴晒,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氧气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 | 5 | |
7、物料、物品室外、高空堆放未采取防风吹散措施。 | 5 | |
8、物料、物品本身带有危险性,应当进行防范而未进行防范。 | 5 | |
9、仓库区域存放打火机、火柴、手持火枪等引火器具。 | 10 | |
10、物料沿窗、护栏处放置,存在高空跌落隐患。 | 10 | |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 1、消防设施、电控柜箱等应急操作设备或区域被遮挡、被占用。 | 5 |
2、地面积存明显水迹、油迹、尖锐物等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诱发物品。 | 5 | |
3、各通道、楼梯进出口堵塞,影响正常通行和紧急疏散。 | 5 | |
4、东区门控的门因工作需要通过时未做到“即开即关”。 | 5 | |
5、行车不用时,吊钩和遥控器悬空通道上且可被来往人员、车辆接触到。 | 5 | |
6、高空窗户、挡墙、护栏高度低于90cm未进行安全防护。 | 5 | |
7、危险易引发伤害事故部位、区域未进行警示标识。 | 5 | |
8、照明不足。 | 5 | |
9、车间通道堵塞,物料未依规划区域内放置。 | 5 | |
10、车间地面通道存在绊脚物。 | 5 | |
11、工夹具应未放在指定位置,安全稳妥防止坠落和伤人。 | 5 | |
管理缺陷 | 1、新进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场操作考核未通过的就安排独立上岗作业。 | 5 |
2、“四新”教育即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上马时未对相关接触人员进行安全告知教育。 | 5 | |
3、召开班前会未宣导安全内容,布置工作时未交待相应安全注意事项,导致引发安全伤害事故。 | 5 | |
4、两人以上多人协同操作的,主管未指定有操作经验的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 5 | |
5、事故隐患长期未采取措施进行改善的。 | 10 | |
6、公司相关安全事项宣导不到位,导致员工不知道的。 | 10 | |
7、外施工对接人员未依照相关安全协议执行相关告知、监督等事项。 | 10 | |
8、危险隐患长期存在且应被安全管理人员意识到而未意识到的。 | 10 | |
9、事故处理未依“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未采取防范措施、未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员、未对相关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 10 | |
10、存在隐瞒、虚报等影响安全事故调查进展工作的。 | 20 | |
11、事故隐患未改善或整改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 20 | |
其他 | 1、同一非不可抗拒事故发生原因在一年内重复发生。 | 100 |
2、发生非客观原因起火事故。 | 200 |
5.2 扣罚是每月对部门最高主管或实际管理人进行统计扣罚,部门内应逐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罚或处分。
5.3 部门存在同一安全隐患问题2处(含)以上的,扣罚标准金额按照2倍进行统计。
5.4 检查中提出上表未涉及的安全隐患事题,初次不纳入扣罚,发生部门应积极整改,重复发
生的纳入扣罚统计。
5.5 存在上表未涉及的严重、明显且易引发事故,人员应意识到而未意识到的安全隐患问题,
扣罚标准根据影响后果比照上表事项处理,应提前通知责任整改部门并达成一致。
5.6 公司日常发布的安全相关规定要求均为安全检查内容,扣罚标准根据影响后果比照上表事
项处理,应提前通知责任整改部门并达成一致。
六、相关表单
6.1 安全检查报告表(附件一)
第2篇 安全检查闭环管理规定
1、对每月的1、11、21的安全检查验收、公司领导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突查、质量抽查、每天下井的所有管理人员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都必须执行闭环管理规定。
2、每次安全检查和质量验收,必须于在井下调度室召开会议并进行分组,由带班领导进行安排分组,安全、生产、通防、机电、监控必须有一名科(区)长参加,检查验收当天,以上单位队部人员不准休班,如需调整人员时,由总工或分管副总提前调整人员,但必须保证早、夜班有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带班。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否则每少一名科(区)长罚单位负责人20元,早、夜班无人盯班罚单位负责人30元。
3、参加检查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精细化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认真查找隐患,对所检查区域地点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检查工作地点的工程质量要实事求是的进行评等等级,严禁出现弄虚作假,谎报数据等行为,否则,查出一次罚检查小组人员每人30元。
4、对安全检查质量验收和平时的安全管理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现场整改,对威胁人身安全而不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停下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如因工作不认真,检查不细致,未发现隐患而出现问题的罚检查小组每人30元,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罚。
5、检查小组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复查验收人,并认真指定专人填写检查验收整改通知单,不填写通知单的罚检查小组每人20元,罚填写通知单的责任人30元,没有确定责任人和检查验收人的罚检查小组组长、付组长每人20元。
6、整改单位接到通知单后,应立即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完毕后,报告有关单位和检查验收人,由该项目检查验收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整改落实报告单上签字。没有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毕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50元,没有申请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的每次罚款20元,项目检查验收人不及时验收就签字或验收不合格签字的罚款30元。验收不合格继续整改而未完成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30元,造成后果的从重处罚。
7、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项目的,必须在会议上提出并经领导同意方可延长整改时间,整改结束后,该项目检查验收人必须验收签字,违者罚责任单位负责人30元,检查验收人20元。
8、隐患整改通知单在签字后,必须一式两份,一份交到整改单位,一份报信息办公室,整改落实报告单也必须一式两份,在检查验收人签字后,一份自存,一份报信息办公室,由信息办公室再进行核对落实完成情况,不报信息办公室的一次罚20元,信息办公室没有落实或登记存档的罚款20元。
9、每月3号前,由公司组织纠察队员对上月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和隐患落实报告单进行核查落实,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没有完成的,记录不清,档案不全的罚责任人20元。
10、每旬由信息办负责组织一次井上精细化综合检查考核,安全、生产、信息、机电、监控、通防、运输派人参加,公司领导有事不参加时,安全或信息必须一名部长参加,不按时组织检查,每少一次罚信息办20元,无故不参加检查罚款20元,查出的问题,已经有罚款规定的,执行原规定,没有规定数额的,每次罚款20元,未按期整改的罚款30元。
第3篇 汽车运输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根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三个结合”、“三项治理”和“四个雷打不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实现长治久安,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安全生产检查做如下规定: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通过安全检查彻底清除场地搬倒、发港外运车辆有法不依、守法不严、我行我素的现象;作业现场不按操作规程办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行为;消防及用电等事故隐患,确保消灭各类事故的发生,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司月度安全办公会议精神、日常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情况;“双基”建设及“雨季”三防等落实情况。
2、现场操作规程,各种消防器材完备有效,电、气焊规范操作管理,各种用电线路、开关及插头、插座齐全完好。
3、场地搬到、发港外运车辆超速行驶、酒后驾车、违规停车、严重超载、蓬布破损封盖不严、灯光不全失效,举升报警器失灵,防护设施不全及车辆带“病”上路行驶等安全隐患。
三、安全检查人员组成:
1、月度安全大检查:公司领导、部门有关人员及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2、日常安全检查: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安监科全体人员、调运科、综合办公室、各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及安监员参加。
四、安全检查的时间:
1、月度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2、日常安全检查每周一次,采取不定时间、不定人员、不定地点检查。其他专项检查随时进行。
3、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坚持每日安全检查,并将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记录建档。
五、参检人员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检查要高标准、严要求,完全彻底、按照安全管理规定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存在安全问题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处理。
第4篇 安全检查的闭环管理规定
1、对每月的1、11、21的安全检查验收、公司领导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突查、质量抽查、每天下井的所有管理人员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都必须执行闭环管理规定。
2、每次安全检查和质量验收,必须于在井下调度室召开会议并进行分组,由带班领导进行安排分组,安全、生产、通防、机电、监控必须有一名科(区)长参加,检查验收当天,以上单位队部人员不准休班,如需调整人员时,由总工或分管副总提前调整人员,但必须保证早、夜班有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带班。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否则每少一名科(区)长罚单位负责人20元,早、夜班无人盯班罚单位负责人30元。
3、参加检查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精细化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认真查找隐患,对所检查区域地点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检查工作地点的工程质量要实事求是的进行评等等级,严禁出现弄虚作假,谎报数据等行为,否则,查出一次罚检查小组人员每人30元。
4、对安全检查质量验收和平时的安全管理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现场整改,对威胁人身安全而不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停下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如因工作不认真,检查不细致,未发现隐患而出现问题的罚检查小组每人30元,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罚。
5、检查小组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复查验收人,并认真指定专人填写检查验收整改通知单,不填写通知单的罚检查小组每人20元,罚填写通知单的责任人30元,没有确定责任人和检查验收人的罚检查小组组长、付组长每人20元。
6、整改单位接到通知单后,应立即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完毕后,报告有关单位和检查验收人,由该项目检查验收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整改落实报告单上签字。没有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毕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50元,没有申请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的每次罚款20元,项目检查验收人不及时验收就签字或验收不合格签字的罚款30元。验收不合格继续整改而未完成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30元,造成后果的从重处罚。
7、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项目的,必须在会议上提出并经领导同意方可延长整改时间,整改结束后,该项目检查验收人必须验收签字,违者罚责任单位负责人30元,检查验收人20元。
8、隐患整改通知单在签字后,必须一式两份,一份交到整改单位,一份报信息办公室,整改落实报告单也必须一式两份,在检查验收人签字后,一份自存,一份报信息办公室,由信息办公室再进行核对落实完成情况,不报信息办公室的一次罚20元,信息办公室没有落实或登记存档的罚款20元。
9、每月3号前,由公司组织纠察队员对上月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和隐患落实报告单进行核查落实,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没有完成的,记录不清,档案不全的罚责任人20元。
10、每旬由信息办负责组织一次井上精细化综合检查考核,安全、生产、信息、机电、监控、通防、运输派人参加,公司领导有事不参加时,安全或信息必须一名部长参加,不按时组织检查,每少一次罚信息办20元,无故不参加检查罚款20元,查出的问题,已经有罚款规定的,执行原规定,没有规定数额的,每次罚款20元,未按期整改的罚款30元。
第5篇 安全管理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检查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安全教育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应急救援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6篇 化工装置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安全检查是指对生产、检修、施工作业等场所以及相关基础工作的检查,其目的是查出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行为)和管理漏洞,然后组织整改,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不断改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检查是公司经常性的安全工作之一。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检查,并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本部门安全检查责任,有权对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并提出整改意见。
4.3.安全检查人员的职责
4.3.1.安全检查人员要积极深入生产、检修、施工等作业场所进行巡回检查,制止违章行为,检查监督整改各类不安全因素(隐患);
4.3.2.安全检查人员要深入事故现场协助调查了解、处理已发生的有关生产、设备、交通等方面的事故;
4.3.3.安全检查人员要积极参与各项安全主题活动的落实及检查验收工作。
4.3.4.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向安全环保部通报或报告。
4.3.5.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参与组织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安全检查的原则
安全检查应从人、物、环境、管理四因素入手,采取边检查、边整改,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5.2.安全检查的分类
5.2.1.经常性安全检查是落实公司全方位巡回检查制的重要形式,各级安全组织和人员要以现场为中心,狠抓日常可能发生事故的人、机、环境等主要因素,使安全工作从事后管理转变为事前预防。
5.2.2.综合性安全检查是公司组织的对下属各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检查的范围是全方位的,检查的内容是综合性的。检查可以采取自查自改或上级统一组织集中检查的方式。
5.2.3.专业性安全检查是对一项危险性大的作业活动和某一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进行的专门检查,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查清隐患和问题的现状、原因及危险性,提出预防和整改建议,督促消除和解决,保证安全生产。检查以安全管理人员牵头,各专业人员为主,有关的技术、管理人员参与。
5.2.4.节假日安全检查是对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等项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检查,一般由安委会组织检查。
5.2.5.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换季前的预防性检查,检查以安全管理人员牵头,各专业人员为主,有关的技术、管理人员参与。
5.2.5.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防建构筑物倒塌等为重点;
5.2.5.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风防汛为重点;
5.2.5.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安全防护设施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5.2.5.4.冬季安全检查以八防(防滑、防冻凝、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窒息、防高空坠落)为重点。
5.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5.3.1.查制度:即检查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
5.3.2.查设备:即检查各种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齐备,并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5.3.3.查安全知识:即检查职工是否具备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5.3.4.查纪律:即检查职工是否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3.5.查事故隐患:即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已查出的各类问题是否落实了可靠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5.3.6.查防火、防爆,检查内容包括:
5.3.6.1.国家现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5.3.6.2.各级领导、技术人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消防知识、技能等。
5.3.6.3.火源管理。
5.3.6.4.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
5.3.6.5.安全消防装置、生产工艺防火防爆措施。
5.3.6.6.生产工艺过程本身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及其安全保护措施等。
5.3.6.7.设备、电气、仪表、给排水和其它辅助设施的防火防爆管理。
5.3.6.8.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防爆、泄压面积、放空及防雷等。
5.3.6.9.易燃易爆危险品储运及装卸的防火管理。
5.3.6.10.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与完好情况。
5.3.7.查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佩带和使用是否符合标准;
5.3.8.其他事项:其它安全基础工作以及涉及现场的其它安全问题。
5.4.安全检查表的制定与使用
5.4.1.安全检查表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各专业制定,安全检查表可以根据检查内容的不同,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
5.5.安全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5.5.1.安全检查要坚决杜绝盲目检查,安全检查原则上必须要有组织、有明确的目的、具体的方案和要求,检查结束后要有记录、有整改落实、有复查,有信息反馈。
5.5.2.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
5.5.3.部门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或主管、安全工程师)组织生产、设备、安全等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5.5.4.班组长和操作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5.6.安全检查的问题整改
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应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理,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利用有效途径落实整改。
5.7.安全检查专业人员的权利
5.7.1.安全检查专业人员有权制止、纠正、处罚他人和组织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5.7.2.安全检查专业人员对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5.7.3.安全检查专业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有关安全情况,回答有关安全问题,提供有关的资料、文件等;
5.7.4.安全检查专业人员在出现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时,有权要求受检单位停止作业、排除险情;
5.7.5.安全检查专业人员对检查出的各类不安全因素(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第7篇 掘进工作面班前开工准入安全检查的管理规定
为了强化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推动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班组开工准入”指在开工前上岗干部、班组长、安监工、瓦检工一体实施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检查,待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工生产。
2、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上岗干部牵头组织“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否则不得开工。
3、安监工对“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协助做好检查工作。若不执行“班组开工准入”检查,安监工有权指令停止作业。
4、掘进、机掘的中班和夜班缺员安监工的,也要组织“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安监部门要不定期抽查监督。
5、安全检查的内容
5.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准入检查评价内容
5.2局扇安设位置、选型是否合理。
5.3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规定
5.4机电设备是否完好无失爆
5.5是否按规定使用前探支护,使用规范
5.6机组是否有急停按钮
5.7风筒到工作面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5.8是否按规定安设“三条线”(静压管、压风管和排水管)
5.9机组喷雾是否符合规定
5.10监测系统运行是否规范
6、经“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后,确认工作面无安全隐患方可开工生产。
7、“班组开工准入”检查后,检查人员要按规定填写《铁鑫煤矿井下作业区域班组开工准入评价表》。
8、“班组开工准入”检查人员应该到位而没有到位,影响检查耽误开工的,要按“三违”论处,并给予责任者100-300元的处罚。
第8篇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食品公司
食品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次序、保证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做到安全检查、监督制度化、经常化,制定并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及与集团公司有劳务协助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处负责制定、修订本规定、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安全检查与监督;负责对基层单位 安全检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安全隐患的纠正管理、复查与考核。
第四条各基层单位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第四章管理内容
第五条安全检查的原则
1、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应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安全检查必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2、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的安全检查应成立由各级负责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第六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基础工作与现场安全管理两部分,主要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尤其是要加强对关键生产区域、重点生产部位、安全死角的检查。
2、基层班组及岗位的安全检查内容应突出作业环境、人机安全状况、安全操作及遵章守纪等。
第七条安全检查的频次
集团公司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检查或抽检,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基层单位每月检查一次,生产班组每周检查一次,岗位工人坚持每日巡查。
第八条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检查、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
1、日常检查
(1)生产岗位工人应严履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认真做好班组维护作业的检查。
(2)主管领导或专职安全监督员坚持每周对所管辖范围内进行系统的检查;
(3)非生产岗位人员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和工作性质,在工作前、工作中和下班前进行检查;
(4)集团公司领导和机关各处室应经常性检查,各级安全监督员应加强对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检查;
(5)安全处应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经常性检查,各级安全监督员应加强对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检查;
(6)值班干部或带班作业的干部,应对一岗一责任的落实,岗位交接班检查、重要施工作业环节重点监控,坚持值班其间的巡回检查;
(7)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特种作业的要求落实本岗位的检查制度。
2、定期检查
(1)季节性检查是根据春、夏、秋、冬、四季不同气候环境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
(2)节日检查是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生产值班、门卫值班、单位领导值班、岗位工人上岗等方面的检查。
3专业检查
(1)设备检查;以设备的安装质量、安全操作、检修作业、维护保养、安全技术性能为重点的检查;
(2)交通安全检查;以机动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驾驶、十八法管理、车辆(三检)制度为重点的检查;
(3)防火安全检查:以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消防设施、安全防火制度、工业动火为重点的检查;
(4)特殊设备检查:以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电器设备、安全装备的定期检查;
(5)其他检查:包括防雷接地检查、可燃气体监测、有毒有害气体监察、三同时验收等。
4、不定期检查
(1)对重点要害部位、关键装置,主要生产设备或施工机械,上级主管单位应对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单位领导应对下属基层车间或班组的安全活动情况、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3)对非生产作业场所、公用设施、后勤机关办公区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其他类型的检查
基层单位应建立健全交接班检查、巡回检查和班组作业检查制度,建立领导承包检查、干部值班检查、查岗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九条安全检查记录
1、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2、安全检查的原始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专项技术检测资料应按规定建立技术档案。
第十条安全检查结果处置
1、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必须积极进行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犯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改、设备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2、对查处的隐患,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应包括:隐患名称、整改单位、解决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3、隐患整改通知单应由检查部门签发,必要时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负责签收并处理。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的组织和考核
1、安全检查的组织
(1)安全检查实行分级组织、分级负责,各级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对所属单位的安全检查负责领导责任
(2)对于迎接公司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3)专项检查的组织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4)上级单位组织的重要的、大型安全检查活动,各单位应成立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自查自改工作的领导。
(5)主管单位或部门,应对所属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6)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各级、各项安全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2、安全检查的考核
安全处应定期对各单位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如发现安全检查不落实,安全检查记录不全等问题,应按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9篇 进场车辆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促使项目各项施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内的各种作业机动车辆的检查。
3. 职责
3.1.安全部是项目建设期车辆检查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对各种机动车辆(含特种作业机械)进行运行前的检查,及每季度的定期检查和临时车辆进场的检查。
3.2.安全部和hse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各种车辆、设备编制颜色代码并建立最低的检查标准。
3.3.施工单位负责对车辆/设备进场前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存档备查。并上报项目部安全部备案。
3.4.施工单位应于入场前7天向项目部安全部提交拟进场的主要车辆技术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项目部安全部审核完,上报业主hse管理人员审批:
保险证明书
年检合格证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3.5.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并负责本单位各种车辆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要有记录资料。
4. 车辆检查的一般规定
4.1.凡申请进出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喷涂、粘贴标识、标志:
4.1.1.机动车辆载人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
4.1.2. 施工单位租赁的大巴、中巴等车辆均应在车辆明显的位置显示施工单位名称。
4.1.3.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4.1.4. 工程机械(指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等设备均应在其后部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保持端正清晰。
第10篇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范本
每一个商品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把关才能放到市场进行销售,而在安全检查中也得进行把关,安全检查有哪些管理规定呢可以阅读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集团总部的安全检查要求,规范检查流程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对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促进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各单位。
3.基本内容
3.1安全检查的类型
3.1.1综合性检查和专业(项)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是成员企业/项目部对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
专业(项)安全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问题/存在的隐患/整改的措施/设备设施/等等。
3.1.2按时间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日常)/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
3.2检查组织
3.2.1集团范围内安全检查由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3.2.2各成员企业/项目部安全检查由各成员企业/项目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由各成员企业/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2.3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员工代表/兼专职安全员参加。
4.检查内容
4.1《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
4.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情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3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4.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
4.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6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4.7生产场所各类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
4.8现场的文明生产情况和作业环境条件。
4.9消防、用电、仓库管理、车辆安全、食品卫生等工作情况。
4.10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11事故处理情况。
4.12各种安全基础档案。
4.13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
5.基本程序
5.1检查计划
5.1.1置业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12月底,在制定下一年度安全计划中制订检查计划。
5.1.2成员企业/项目部在年度安全计划中制订安全检查计划。
5.1.3每次检查前应制订具体的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5.2检查流程
5.2.1每次检查前,由主管领导提出检查目的和要求。
5.2.2确定参加检查的人员。
5.2.3编制安全检查表(内容)。
5.2.4确定具体实施时间。
5.2.5检查结束后应编制书面检查报告。
5.3问题处理
5.3.1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人员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3.2检查中发现隐患应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5.3.3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向隐患单位、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5.3.4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隐患单位应提出整改处置方案及整改前的防范措施,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时由隐患单位会同负责安全管理部门划分隐患级别,实行动态管理,直至事故隐患消除。
5.3.5分级建立隐患档案,掌握隐患分布情况,一般隐患由隐患单位及各成员企业/项目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重大隐患同时列入置业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监管范围。
5.3.6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5.3.7隐患整改完毕,应通知负责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5.4档案建立
5.4.1每次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
5.4.2违章处罚、隐患整改等相关情况应存入安全检查档案。
5.4.3安全检查档案应分级建立,专人管理。
5.5分析检讨
5.5.1每次检查结束后,组织检查的单位要组织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分析和总结。
5.5.2组织单位应提供深入、完整的检查报告,分析并检讨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以适当形式上报公司领导,下发相关成员企业。
5.5.3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检查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完整的整改报告,上报检查组织单位。
6.考核与奖惩
6.1安全检查作为安全管理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逐级进行考核。
6.2安全检查结果作为上级考核下级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一年内被上级单位下达两次以上重大隐患整改通知或对隐患整改率达不到___%的单位,年度安全考核不得评优。
6.3不认真执行本制度,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不积极进行整改,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6.4在安全检查中做出突出贡献,多次排查出事故隐患或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或者挽回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的干部、员工,由所在单位提出奖励意见,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批复执行。
7.附则
7.1本制度由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7.2各成员企业/项目部根据行业特点,在本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细则。
7.3本制度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某公司员工餐厅安全管理制度
第11篇 某物业保安管理部安全检查规定
物业保安管理部安全检查规定
(一)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1.一级检查由班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风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4)接班时提前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一般由接班领班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本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2.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1)部门领导每周组织主管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对一级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4)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书面报告总经理室。
3.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每月由公司领导或由领导委托消防中心主持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2)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4.检查的基本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理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漏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处理好;
(4)仓库内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6)使用多种可燃、易燃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残气的处理情况;
(7)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动火安全制度的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地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和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好用;
(10)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二)签发消防整改通知书的注意事项
1.此书由公司消防委员会批准,保安部发出;
2.整改通知书中所列整改项目为不符合消防规定的项目,整改单位要正确对待;
3.整改通知书具有整改期限,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
4.对整改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由保安部、工程部验收并作记录于档案;
5.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的单位,出现事故由被整改单位完全负责,并上报消防管理机关;
6.此标准限于公司范围内使用。
(三)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1.检查方式
(1)定期检查
根据所辖物业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对下属物业每年进行两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保安部组织人中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2)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住宅区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2.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3)用火用电方面。火源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3.火险隐患的整改
(1)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单位;
(2)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3)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四)消防设备安全检查操作标准
1.烟、温感报警系统
(1)每周对区域报警器、集中报警器巡视检查一次,电源是否正常,各按钮是否在接收状态;
(2)每日检查一次各报警器的内部接线端子是否松动,主干线路、信号线路有否破损,并对20%的烟感探测器进行抽查试验;
(3)每半年对烟、温感探测器进行逐个保养,擦洗灰尘,检查探测器底座端子是否牢固,并进行逐个吹烟试验;
(4)对一般场所每三年、污染场所每一年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清洗吸烟室(罩)集成线路,保养检查放射元素镁是否完好等。
2.防火卷帘门系统
(1)每半月检查一次电气线路、元件是否正常并清扫灰尘;
(2)每月对电气元件线路检查保养一次,有无异常现象,绝缘是否良好,按照设计原理进行试验;
(3)每季度对机械元件进行保养检查、除锈、加油及密封。
3.送风、排烟系统
(1)送风
a.每周巡视检查各层消防通道内及消防电梯前大厅加压风口是否灵活;
b.每周巡视检查各风机控制线路是否正常,可做就地及遥控启动试验,打扫机房及风机表面灰尘;
c.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查电气元件有无损坏松动、清扫电气元件上的灰尘、风机轴承加油等。
(2)排烟
a.每周巡视检查各层排烟阀、窗、电源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现象。同时对各排烟风机控制线路进行检查,就地启动试验,打扫机房及排风机表面灰尘;
b.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存养,检查电气元件有无损坏松动,对排烟机轴承及排烟阀机械部分加油保养,打扫机房,同时按照设计原理50%楼层实施自动控制试验。
4.消防栓系统
(1)每周巡视检查各层消防栓、水龙带、水枪头、报警按钮等是否完好无缺,各供水泵、电源是否正常,各电气元件是否完好无损处于战备状态;
(2)各阀门是否灵活,进行除锈加油保养;检查水泵是否良好,对
水泵表面进行除尘、轴承加油;检查电气控制部分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同时按照设计原理进行全面试验;
(3)季度在月检查的基础上对水泵进行中修保养,检查电动机的绝缘是否良好。
5.花洒喷淋系统
(1)每周巡视检查管内水压是否正常,各供水泵电源是否正常,各电气元件是否完好无损,处于战备状态;
(2)每月巡视检查花洒喷淋头有无漏水及其他异常现象,检查各阀门是否完好并加油保养,同时进行逐层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是否正常,水位开关是否灵敏及启动相应的供水泵;
(3)供水泵月保养、季中修内容与消火栓水泵相应。
6.应急广播系统
(1)每周检查主机、电源信号及控制信号是否正常。各控制开关是否处在正常位置,有无损坏和异常现象,及时清洗主机上的粉尘;
(2)切换机在每月的试验过程中,是否正确的切换。检查麦克风是否正常,定期清洗磁头;
(3)楼层的喇叭是否正常,清洗喇叭上的粉尘等;
第12篇 安全管理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持证上岗
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4、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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