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产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1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1、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2、保证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条、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适用于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操作、检查和维修等常规工作。
第2章 操作设备前的规定
第3条、操作前的准备
1、操作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操作说明,熟悉安全操作规范。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对于危险环节,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范装置。
第4条、操作人员的纪律。
1、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的传动、电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辅助材料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2、作业中,如果发现设备设施的转动、电器部位发生故障,应立即予以解除。
3、作业中,如果发现辅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4、作业中,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操作完毕,应认真擦洗、注油、,保持设备实施处于良好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第3章 操作设备中的安全管理
第5条、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1、生产操作的设备,均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2、各种机械设备的调试、安装、使用和修理均须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装、改装、扩装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设备项目,必须以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观点来确定技术方案。
4、设备在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
5、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
第6条、安装安全装置
1、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有毒气体或粉尘,应安装安全装置,确保设备的密封性和机械性。
2、因压力的施压以及其他部件运行使得人体可能产生伤害的设备,都要为设备设有安全装置。
第7条、其他安全装置的设置。
1、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宽度为0.6毫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有该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地栏杆。
2、电动机及动力转动装置中,人员可能会接触的部分应安装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3、机械设备在停车进行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而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4、使用的阀门及其他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5、使用的阀门及其他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阀门或经常关闭的阀门和闸板上应悬挂明显标志。
6、被切断的与生产系统相连的管道应上好盲板,并挂上明显的标志。
操作中的应急措施。
第8条、操作中的应急措施。
1、设备拆卸、贮槽时,其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构筑坚固的围栅和扶栏。
2、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风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气体发生爆炸的措施。
⑴ 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应达到防止气体泄漏的基本要求。
⑵ 带有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持充分的换气,禁止动用明火。
⑶ 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第4章 操作设备后的维护
第9条、操作后的维护。
1、操作设备后应立即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对设备进行清洗,检查各支架和个链接处是否有异常。
2、设备开始使用后,没半年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证设备能够灵活、正常开启,排污口干净。
第10条、操作后的清洗。
1、使用设备后,应从设备的外表开始,对表面各部位可见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
2、确保设备各部件的安装位置,将设备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进行清洗。
3、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是否需要更换零件,如需要,应对其进行更换和修复。
第11条、操作后的检修。
1、 根据设备的结构、生产运行特点及重要程度选择在线修理或离线修理。
2、 根据检修方案,备齐有关技术资料、工装、夹具、机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则
第12条、本规定由生产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13条、本规定经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2篇 安全生产设备管理
第一章生产设备的安全
机器是现代生产的核心。然而,随着生产率的提高,机器又给生产现场带来危险。传统认为,对机器危险做适当控制既花钱又影响生产效率。另外,工人在操作机器或在机器周围工作时可能拆掉防护装置或拒绝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再有,许多企业根本不重视机器的安全。
本章将阐述对机器安全方面的许多消极态度的不合理性。消除机器危险,同时增加产量完全是有可能的。即便是要安装防护装置,也不一定就意味着花钱多或降低生产率。
在某些特别的位置确实存在着机器危险情况,比如:作业点、机器动力传输点或移动加工件周围。本章重点阐述作业点的危险,因为这个位置的防护措施通常比较困难,但又与生产效率有密切关系。其他危险当然也不能忽视。
一、对机器进行生产效率检查:
在工厂里转一转,观察下面的情况:
²有没有某个机器造成生产的迟缓或阻塞
²有没有由于填料或退料装置造成机器运作缓慢
²有没有由于机器或生产过程的危险造成害怕或踌躇的现象
²有没有机器防护装置被改动、拆掉或毁坏的现象
如果上述任何一个问题的回答是“是”,那么下面的指导则有助于处理机器生产率和安全的问题。
二、消除危险,安装保护装置,使用个人保护用具,一定要按这个顺序做:
发生事故不仅会带来经济损失,还会给人带来痛苦。然而,在存在许多危险因素的车间做到避免事故发生并非易事。这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策略。
其中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完全消除危险。这是否听起来不大可能?本文有许多彻底消除危险又能提高生产效率的办法。如果不能消除危险,那么就在周围安装防护装置。但防护装置必须要认真设计,否则将会起妨碍作用。把个人保护用具的使用作为最后办法,如果必须要使用个人保护用具,那么就要保证时常监督用具的正确使用:
l用危险小的机器或生产过程取代危险机器
l在危险区周围设立防护设施
l在危险未消除或未设防护设施之前,提供个人保护用具
三、购买安全的机器:
当订购新机器时,要特别注意强调机器结构的安全性。危险加工件应该处于不会伤害工人的位置,特别是操作点必须没有危险。
自动化和机械化的填料和退料装置不仅能够消除危险,而且会大大提高生产效率。要考虑订购带有这样装置的机器,因为这些装置相对整个机器的成本来讲并不昂贵,但有与没有在提高生产效率方面大不一样。
四、采用填料和退料装置提高生产率,减少机器的危险:
许多机器(特别是冲压机)的生产效率受限于加工部件填入机器和从作业点退料的速度。在不采用填料和退料装置的情况下,生产速度将受工人操作的速度、工作的复杂性、防护装置的种类和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影响。如果没有自动化和机械化的填料和退料装置,工人就会摆放冲压件,然后让手躲开机器的循环运转,之后把冲压件拿开,最后从机器上取出冲压成品。实际上,只有20%的时间用于机器生产。这还没有考虑在不是自动化的情况下作业点防护装置的拆卸和替换。有填料和退料装置,生产效率就会大大提高。
然而,填料和退料方式也要考虑安全措施。在进行设备安装的过程中,在安装和调试填料和退料系统时,在清除填料故障和做润滑和保养的过程中,都要极度小心。另外对新的填料和退料装置进行评估时,也要非常仔细认真。
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填料和退料装置,如下:
手工填料的基本办法就是不让操作工人的手进入危险区域这种填料装置最简单的形式就是推滑板(如图3-1)。推滑板上有一个模孔,工人在冲压点外部把冲压件放在模槽内。当推滑板推进冲压点时,机器就做冲压循环。
转盘填料装置(3-2)根据同样原理,可以同样大大提高冲压操作工人的生产效率。如图,填料板有一个自动退料和收集冲压成品的装置。
自由落体填料桶(3-3)可以结合到滑板装置上,这样省去了每一工作循环放入新的被冲压件。
显而异见,采用滑板加装填料比手工填塞被冲压件要节省很多时间。
还有许多从“自由”重力获益的其他办法。如图(3-4),简单的倾斜坡面填料装置可以用来把被冲压件送到默子里。注意:图中防护网把工人与冲压点隔开。图3-5,这个容易制作的重力填料装置可以使研磨作业的生产效率提高一倍。
填料和退料系统的形式多种多样,从非常简单的到非常复杂的。有些容易设计和安装的是采用半自动化,以及采用斜面、转盘和滑板。退料作业可以采用机械装置、压缩气体或是填料系统整体的一部分装置。
五、采用正确的防护种类:
机器的运动形式不同,生产要求也不一样。同样,也存在不同种类的危险。转轴、轮子、滚轮、滑轮及齿轮会卷衣服和皮肤,也会毫不含糊的把工人拉进机器里。如果一部分与另一部分相对旋转(3-6),就会产生一个“夹点”,而这个夹点就可能抓住工人的手或衣服。机器来回移动,往复运动、移动的机器或毛坯与固定物体之间部分就可能抓住工人。直接进行切割、冲压、裁剪和板金操作也会导致严重事故发生。因此,根据机器要求或针对具体的危险特点配置相应的防护措施。
1机器防护的种类:
固定的防护装置比较简单,它直接固定在机器上或一稳固面上,比如墙壁或地面。制作它们的材料应该结实,可以起抵御飞削的作用。作业点固定防护装置应该与填料与退料系统相结合,从而不妨碍生产。固定防护装置应该只能用工具拆卸。
互锁定防护装置要不时的与固定防护装置和防护盖结合使用。当防护装置或防护盖打开或移走时,这种装置就断开机器的供电或机器的工作(3-7)。它们还可以在机器工作周期之前挡住进入作业点(3-8),但必须特别当心的是:当作业过程有惯性时,要等机器停下以后再打开护盖。
可调式防护装置可以调整同送入作业点的加工件尺寸相吻合,同时又有很好的保护作用(3-9、3-10)。
双手控制。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是工人在用一只手填料加工件的同时,另一只手在操作开关,如果双手在时间上配合不当,那么当一只手还在机器里时,机器就开始工作了。一个可能的解决办法时,把控制机关设计成两个开关或搬动杆必须用两只手同时操作才有效。这样,工人的手必须移出机器后机器才能工作。
但是,设计不用一只手操作的控制按钮或机关并不容易,当有粘连或卡住的情况时,要用漆盖顶住或采取防护机器继续运转的措施。因此,非常有必要监督这些装置使用是否使用恰当。
2设计机器防护装置:
制作防护装置的前提条件通常是低成本,有助于设计和制作防护装置的要点如下:
²完全封闭的防护要优于部分封闭的防护。应该避免部分防护
²防护装置尽可能的装在危险区域。但要当心:移动的皮带同固定的防护装置产生摩擦不仅会损坏皮带,而且还可能产生火花的潜在危险
²防护装置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与填料和退料系统相结合
²为了不降低生产效率,防护装置在做简单维修时必须能快速打开和关上
²设计用来断开作业的合叶式防护如果打开进行维修的话,建议在重新作业之前更换新的
²防护装置应该保证作业区清晰可见
²任何妨碍生产效率的防护装置应该设计
六、适当的维修机器:
即便装了防护装置,机器维护不良同样会造成危险。他还会产生较多的停机和质量问题。适当的维护并非损失生产时间,而是一种提高生产率、降低修理费用的投入。
维护应该包括防护装置。工人通常把护板拆下来清理机器,更换模具,或者进行维修加油。再有,防护板还常常由于降低了工人监督作业区产品质量的视线而被拆卸下来。这些防护装置应该检查、清洗、甚至更换,如果必要,应该重新设计。
由合格人员对机器进行维护保养将会减少修理的频率,减少工人拆卸防护装置的次数。维护项目还包括必要监督质量的视线部分进行日常清洗。
当对机器进行修理或保养时,机器的控制开关必须锁上,并贴上标签说明“危险 勿动!”
七、如果没有其他保护措施,采用个人保护用具:
如果不能消除危险,也没有适当的防护装置保护工人,那么最后的办法就是采用个人防护用具。
但有时危险在于个人防护用具会日益磨损老化。
如果必须使用个人保护设备,那么只能根据具体危险情况采用国家认定的符合标准的用具。个人防护用具也必须根据根据的说明进行维护保养,当损坏或破旧时必须更换。
使机器更安全,更有效的规则
²对机器进行效率检查
²消除危险或安装防护或在别无办法的情况下使用个人保护用具,一定要按这个顺序进行
²购买安全的机器
²采用填料或退料装置以提高生产率,减少机器的危险
²使用正确种类的防护装置
²适当的维修机器
²如果没有其他防护措施,使用个人保护用具
第二章危险品的控制
在中小企业里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危险品。对于大多数危险问题进行控制的方法既简单又廉价,改进后既可节约成本又可提高生产率。
污染的环境往往对生产不利。大量的尘埃、油料、油漆和其他涂料都会影响生产效率、增加监测和清洁工作,还会污染原料和产品。因此,控制危险品对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有很大潜力。
大量化学物质的暴露会导致疲倦、头痛、头晕,并会对眼睛和呼吸道产生刺激,从而引起生产率和产品质量以及工人出勤率的下降。如果条件得到改善,劳动生产率就会大大提高。
许多化学品危害问题不用花很多钱便可得到解决,同时还可以减少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
一、用危险小的物品代替危险大的物品:
很多企业用有机溶剂清晰金属和其他材料。有机溶剂既危险又昂贵。可以用危险小的物品取代有机溶剂,比如清洁油污一般用皂类清洁剂。含量为5-10%的肥皂水比有机溶剂既便宜又安全(4-1)。
用碱性物质如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钙可以更彻底的去除油污。用这种办法清洗金属表面一般比较彻底,再上油漆不成问题。
为防止生锈,洗净后的每一个加工件要干燥后分别保存。
用类和碱类物质进行清洁和出垢比用有机溶剂更安全、更节省,而且不需要更多通风设备和氧化。但在碱性物质时要用防护眼睛或手套。
二、用盖子、容器和隔离措施控制危害,减少损失:
物质从开口的容器里蒸发或泄漏的容器或管道流失会导致直接损失、增加成本,且危害工人的身体。
有机溶剂、油漆或胶的烟雾可用特殊盖子防止有害物质和废物的蒸发(4-2)。加盖隔离可减少机器如车床、刨床、磨床或搅拌器产生的污染。
机器保养不善也会导致不必要的危险和损失。车床或其他机器的漏油滴在工人的皮肤和衣服上可导致湿疹和皮癌。这样的泄漏也浪费昂贵的机油。
把某些工序限制在隔离的房间或空间可有效地减少危险。对少数接触污染物的工人应加以特别保护。
三、节约用于加热化学物品的能源:
高温液体蒸发可能会在空气中形成密集的危险物质。在装有有机溶剂、碱和酸的容器加热清洗或去除油垢时,胶质或带有涂层材料熔化时,在进行电镀时都有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做这些工作往往不了解最高温度限制。温度过高增加了工人接触危险化学物品的机会,同时意味着在蒸发过程浪费更多的能源。
使用恒温器可以获得最低的适当温度(4-3),如果没有恒温器,可用电流表加人工温度控制。
四、正确地进行清洁,不要散落尘削:
尘削来自磨、锯、钻、包装、搅拌和其他生产过程。尘削颗粒的大小及其危险程度各不相同。
尘削增加对机器的磨损,从而增加对保养的要求,同时还可能影响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尘削进入呼吸系统还会对工人的肺部造成危害。有些尘削还会通过皮肤吸收而导致疾病。
尘削必须经常打扫。多数尘削须在产生时用排风装置彻底清除(如在磨床和圆形锯床接口处)。残留的尘削必须每天清除,除此之外还须定期对墙壁、储藏架和其他容易积尘的地方进行大扫除。玻璃窗、墙壁和台灯上的灰尘会很大程度的影响照明。注意:不要扫地扬尘。用压缩空气吹除地面或工作台尘削是常用的方法,但这种方法既危险又徒劳无益。灰尘里的细小尘埃在扫地后不会立即落下。0.001mm的尘埃在静态空气中下降1米需要3.5小时,也就是说尘埃在一天的工作时间里大多游离于空中,且容易被人吸入(4-4)。通常,灰尘在空中不易被人察觉,但第二天灰尘就会落得到处都是。
有效控制尘削的办法包括使用真空吸尘器和喷雾器。尘削湿润后很容易用扫帚或水冲干净。
五、有效利用现场通风设备:
现场通风设备只能是在其他方法无效时用于降低化学危险的办法。很多企业花大量的钱安装通风设备来控制危险物质,但往往事倍功半。其实有很多方法既经济又高效,有些非常实用。
1正确使用风扇:
风扇用于清除工作场所的危险物质。有害空气从通风处吹走(4-5)。
有些情况下灰尘可吹入一个积尘器(4-6),注意以下几点:
l风扇和通风口之间不能有障碍物,任何障碍物都会极大的影响效果
l风扇转速要低以减少震荡
l污染空气排除不能途径工人
l从工作场所排除的有害气体不能危害企业以外的人员
2使用排风和进风通风设备:
用排风机、风扇或通风设施排出有害气体功效有限(4-7)。尤其是喷漆、去油和焊接等工种,使用排风系统常常是不够的。
但可以对这些系统进行改造,即用一个小风扇将废气推向风机方向。小风扇的功率必须较小,(相当于排风机功率的10~20%就足够了)功率过大会造成旋涡,影响效果(4-8)。
气温影响空气流动。即使很小的温度差都会引起很大的空气流动。锅炉、烘箱和熔炉等热源会使气流上升。如果某一工序释放有害气体,就要利用自然空气流动来排除这些有害气体。通风系统如果与热气流方向不一致就不会有很好的效果(4-9)。
穿过或围绕建筑物的自然气流都可以加以利用。
六、使用个人保护用具作为最后措施:
从前面章节知道最好的办法是彻底排除危险,如果不能彻底排除,就加装防护装置。然而,个人保护用具(ppe)是对付危险物质的最常用方法,尽管这种方法既昂贵又不舒服,工人又不愿配戴。如果选择、保管和使用不当,再昂贵的设施都可能无济于事。因此个人保护用具应当在别的所有方法不可行是再使用。有一些指导原则有助于保障个人防护用具的有效使用:
²根据特定的危险选择适当的保护器械。个人保护用具的生产厂家可以帮助选择。选择适当的防毒面具非常关键。不要把防灰尘滤芯用于过滤蒸发气体。从事喷漆、去除油垢及类似工作时产生的有机溶剂气体可以穿透灰尘滤芯(4-10)。
²选择扣戴严密的防毒面具,如果防毒面具漏气就几乎起不到保护作用
²定期更换滤芯。保护工人不受气体危害的滤芯应该每天或更短时间之内更换一次
²由于过滤防毒面具使呼吸不顺畅,因此配戴它很憋闷。工人很快会感到疲劳,导致工作效率降低。因此,配戴过滤防毒面具的时间每天不应超过3小时。如果确实须较长时间,就应该使用提供空气的防毒面具
²定期保养防毒面具,定期清洁和检查阀门及橡胶密封条
²更换损坏的手套。戴橡胶或塑料手套,避免手几接触有机溶剂、腐蚀剂或其他物质。要特别注意,有些液体是能够渗透橡胶和塑料的。戴不适当的手套或磨损的手套会使化学物质渗透,这样可以不戴手套更危险
七、不要在工作场所吃东西或把危险物质带回家:
危险物质严重暴露往往同福利设施差有关系。在工作场所吃东西由于手指和食品都受到污染,因此是许多铅中毒病例的主要原因。工人家人当中也发现有铅中毒和石棉导致的肺癌病例,原因是工人把藏匿在头发里或沾在衣服上的铅和石棉纤维带回家造成的。这些事实更强调有良好的餐厅、清洗设施和更衣设施的重要性。
附录:常见危险化学品简介
腐蚀性物质
酸和碱是两种常见的腐蚀性物质。在小企业他们主要用于清洁。其他用途包括电镀、生产电池和化学产品的加工。常见的酸有盐酸、硫酸、磷酸、硝酸和醋酸。常见的碱有烧碱、氯化氨、家用氨水及许多种类的漂白清洁产品。
腐蚀性物质一般不象有机溶剂那样容易蒸发。一旦在工作场所闻到腐蚀性物质的气味,就应该立即采取措施,因为他们的蒸发对肺部和呼吸道是很大的威胁。严重暴露于腐蚀性物质挥发的气体中的工人应马上送往医院,因为几小时后可能会出现会导致死亡的水肿。
暴露在腐蚀性物质中的结果包括皮肤刺痛和瘙痒,因此应该避免皮肤特别是眼睛的接触。
有机溶剂
有机溶剂在工业中广为应用。它们被用来溶解油脂、油污、油漆、塑料、胶以及类似物质。它们还用来清洁机器和去除金属表面的油垢。它们蒸发很快,可以从它们的气味和对其他材料的溶解情况辨别出来。常见的有稀料、白节油、石脑油、二甲苯、甲苯、三氯乙烯、丙酮。
有机溶剂可以被皮肤吸入或渗透入皮肤。急性后果包括乏力、头痛、昏眩、皮肤和眼睛以及呼吸道刺痛,还会引起严重的长期后果,如:
l皮肤病
l慢性大脑损伤(失去记忆或智力下降)
l流产和对未出生胎儿的伤害
l癌症
皮肤不应接触到有机溶剂。当空气中漂游有机溶剂气味时,应该采取控制措施。所有工人、特别是青年和女工应该得到保护不应受到有机溶剂暴露的危害。
尘埃
空气中的尘埃可以包含很多种物质。它们可能是固体微粒,也可能是烟气、烟雾或液态微粒。各种尘埃都会造成同一种结果,就是呼吸系统的痒痛,长时间后会发展成为慢性肺部疾病。当尘埃能用眼睛看到时,其密度就已经相当大了。这时应采取措施。
来自植物或动物源的尘埃是对工人健康的一个主要威胁。有机尘埃的主要种类来自棉花和植物纺织纤维、咖啡或茶、糖或甘蔗、粮作物、毛发、羽毛、骨粉以及木材。纺织纤维引起的肺部疾病叫做棉屑沉着病;木材尘埃回引起鼻腔癌。通常的结果是呼吸道系统过敏,类似于气喘病。
包含晶装石英的矿物质尘埃也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尘埃。多年置身于石英尘埃中会导致工人残废,有时会导致一种致命的肺病叫做矽肺。来自矿石、煤炭、砂石、混凝土、瓷土、砖和砂的金属尘埃一般都含有晶体石英。
石棉尘埃是另外一种极其有害的尘埃。它是一种纤维质材料,用于绝缘、石棉混凝土产品(石棉瓦、石棉水利管)、刹车片、离合器片、接头配件及包装。长时间置身于石棉之中会引起一种类似气喘的肺病叫做石棉沉着病。石棉还会更多的引起致命的肺癌和其他内器官癌症。
金属尘埃和烟气也是很严重的问题。常见的有毒金属有铅、铬、铜、镉、锰和汞。它们包含在炼炉和电气焊的烟雾中,矿石或炼油厂的尘埃中,喷洒的油漆中,打磨金属或以金属为基础色料的油漆尘埃中,金属可引起的健康问题很广。较为严重的是慢性支气管炎或其他呼吸道疾病、中枢神经疾病(铅和锰)以及肾损坏(铬)。
第3篇 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鼓励技术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快速、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直接用于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的设备(以下简称“民爆专用设备”),其安全使用年限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 新研制的民爆专用设备的危险程度分类及安全使用年限,依据本规定的原则由国防科工委组织专家确定。
第四条 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规定对民爆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实施监管。
国防科工委负责民爆专用设备目录的制定及设备危险程度的分类。
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生产企业民爆专用设备的备案、安全使用的监管及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五条 根据使用的安全状况,对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民爆专用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第六条 根据使用场所的危险程度,民爆专用设备分为0类、ⅰ类、ⅱ类和ⅲ类,具体危险程度分类及安全使用年限规定如下:
( 一 ) 0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并已发生过多起重大燃烧、爆炸事故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5年;
( 二 ) ⅰ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危险性大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0年;
( 三 ) ⅱ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危险性较小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2年;
( 四 ) ⅲ类- 用于具有燃烧危险的原料加工或不直接接触危险品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5 年。
第七条 对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实行目录管理,民爆专用设备的目录由国防科工委制定。
第八条 凡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上使用的0类、ⅰ类、ⅱ类专用设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施强制报废:
( 一 ) 达到国家和行业强制报废年限的;
( 二 ) 虽未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年限,但经修理和调整后仍不满足设计功能要求的,或达不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
( 三 ) 技术性能落后、未达到行业规定的耗能标准、产能过低或用人太多的;
( 四 ) 对安全起关键作用的核心部件寿命期限已到的;
( 五 ) 影响生产安全的工艺参数监控不完善的;
( 六 ) 由于设备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 七 ) 有相关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九条 民爆专用设备在距本规定使用年限最后的1~2 年内,应加大设备检查、维护保养频率,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民爆专用设备的易损件应根据其使用技术状态及制造厂的要求及时更换。
第十条 民爆专用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管理管理制度,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在安装后1个月内报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各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本地区民爆专用设备实施有效监管。
第十二条 严格禁止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对未按规定报废的,一经发现,视危害程度及后果追究相关责任。
0类、ⅰ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规定报废的,报请国防科工委吊销设备所在生产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ⅱ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规定报废的,给予所在生产线停产6个月的整顿,待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三条 现场混装炸药车和移动式地面炸药生产专用设备及车辆,按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 民爆器材运输车辆除应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外,还应满足公安部《机动车[msi]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 进口的民爆专用设备的安全使用年限参照进口技术合同中设备制造商的规定和本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 民爆专用设备提供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专用设备,必须提供安全使用规定、维修和检测方法;明确规定提供的专用设备的使用年限及其易损件的更换周期。
第十七条 鼓励在民爆器材生产中采用成熟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项目研制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科工爆[2007]192号)的要求。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设备、设施的管理水平,对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与安全管理的职责进行分工、并对设备、设施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设备使用部门的设备管理。
3.0职责分工
3.1生产保障部负责按生产要求合理配制设备,并使其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定期组织设备的安全检查。
3.2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使用设备,并进行日常的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3.3安全保卫部负责定期组织全厂压力容器、电梯运行安全技术管理检查,并对日常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4.0管理要求
4.1生产设备使用前均须检定合格,检定不合格的须标记“待修”或“停用”标识,未经调整、修复的设备不得使用。
4.2主要生产设备按设备磨损规律定期进行状态精度检测,及时做好调整和规范的书面记录。
4.3对重点设备实行重点管理。
4.3.1生产保障部负责重点设备台帐,实行统一编码,设备员专门管理。
4.3.2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由该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详细纪录。生产保障部会同使用部门分管设备领导共同进行督促检查。
4.3.3重点设备可实行在日常点检和故障诊断基础上的状态维修。
4.3.4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工作由生产保障部组织,使用部门必须认真配合。
5.0设备的使用
5.1主要生产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和培训上岗、凭证上岗制度,专用设备谁使用谁保养,公用设备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保养。
5.2二班或三班运行的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如实填写好设备的运行记录。
5.3设备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设备发生故障,操作人员不能解决
时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并填写故障记录。
5.4设备上的仪器、仪表按检定期限由使用部门送质量管理部质量检验科检测并标定有效标识。
6.0设备的维护保养
6.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者认真检查、擦试各部位,加注润滑油,保持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6.2设备的一、二级保养按《设备一、二级保养手册》规定进行,一级保养一般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为辅,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验收;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为辅,由生产保障部设备管理人员验收。
6.3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实行“一机一袋”方式,使用部门必须保持维护保养记录的完整、真实、规范。
7.0设备的大修
7.1凡列入设备大修计划的生产设备,使用单位在每年11月份向生产保障部报送大修申请单,详细说明存在问题,由生产保障部组织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审定并编制修理计划,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组织实施。
7.2设备大修理由生产保障部设备员组织技术员、使用部门、机修科进行修理项目勘验,并编制大修项目单。设备承修部门根据项目单进行报价,核价后才能进行修理。
7.3设备承修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大修理计划,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技术标准,完成修理任务后,及时报生产保障部检验。生产保障部设备员组织技术员、使用部门、操作者等相关人员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修理资料及时归档。
7.4大修理项目自检验、鉴定之日起,实行三个月保修期,确属修理质量问题由承修单位负责无偿反修。
7.5设备大修中应积极推广改善性修理和技术改造。
8.0设备安全管理
8.1设备条线安全管理由生产保障部会同安全保卫部进行管理,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各生产车间主任为设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必须抓好日常设备的安全管理。
8.2设备安全管理为设备综合管理和专项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生产保障部配合安全保卫部定期组织检查,对设备安全管理效绩显著的车间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设备事故必须给予相应的处罚。
9.0附录
附录a《设备操作的“三好四会”、“四项要求”、“五项原则”》
第5篇 生产设备安全管理
1.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三同时”指生产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我国在安排生产性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往往由于投资不足或出于节省的考虑,对项目中配套的安全卫生设施随意削减。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使投产后的生产项目无法正常运转或生产不能健康运行。最后被迫补上安全卫生设施。最终从总体上看,不仅没有节省,反而造成更大的浪费。“三同时”就是从制度上保证安全卫生设施建设能同步到位的。
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企业在搞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技术项目(工程)时,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搞好“三同时”工作,从根本上采取防范措施,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发状态,是最经济、最可行的生产建设之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保障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客运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国家实行专门监管的办法。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国务院1982年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是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行政法律依据;压力管道的监管依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电梯监管依据劳动部《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通知》;起重机械监管依据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监管依据劳动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客运架空索道监管依据劳动部《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监察规定》,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监管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防爆电气(器)监管依据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国家机械委员会、煤矿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石油化工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
由于特种设备是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易发生事故造成操作者本人或他人的伤害,以及机械设备、厂房等重大财产的损失,为保证其正常运行,必须进行定期和巡回检测检验,以确保安全生产和生命安全。对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要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要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颁布的中央管理劳动部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1992]价费字268号文进行。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职业安全卫生和矿山安全卫生检验费,特种劳动防护品生产许可证和各种培训考核规定的设备和作业。
第6篇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措施
1设备、设施选型的安全控制
项目施工单位在选择各类施工设备、设施时,应充分评估其安全标准、水平,使其满足生产安全控制要求。
2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项目施工单位收集或编制各类设备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设施的使用控制
3.1所有设备、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考试合格够才能上岗操作。
3.2项目施工单位建立设备、设施使用的管理规定,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自有设备、租赁设备按相同的安全标准管理控制。
3.3项目施工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台账,台账应涵盖自有设备、租赁设备。
4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保养、修理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4.1项目施工单位对于设备设施须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档案,并及时报废。
4.2项目施工单位在检维修活动前要制定检维修计划和检维修方案。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4.3各类设备、设施在检维修活动前必须彻底切断动力系统。需要在运行过程中进行检(维)修时要做好全面的安全防护措施。
5特种设备管理
5.1项目施工单位对特种设备要按规定进行检测、鉴定,并取得检测合格证。
5.2所有特种设备,在使用前,项目施工单位要对其安全设施进行检测、验收,对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进行验证。
5.3建立特种设备履历表及设备台账
(1)项目施工单位要建立特种设备履历表及设备台账。
(2)特种设备进场施工时须报项目监理单位存档,项目监理单位须进行汇总,建立管理台帐,并定期组织复查。
6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6.1项目施工单位要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技术安全方案,验算用电安全数据、明确各级用电设施配置及配电控制开关、各级电箱、电缆、电线、用电器的安全要求。
6.2 项目施工单位要绘制后场、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并标识,对重要用电设施进行控制管理。
6.3项目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用电巡检制度及临时施工用电管理控制规定,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第7篇 浅谈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
设备是企业的主体工具,是实现施工工艺的重要条件,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设备的优劣,对生产效率,生产质量以及安全生产,均有重大的影响。
“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特别是科学技术飞跃发展的今天,没有先进的施工设备,是难以生产用户满意的产品。设备安全管理,是设备管理与安全管理的综合管理形式。他们之间是一种相互渗透、密不可分的关系。设备管理是生产企业要素和生产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对安全生产以及企业自身,带来一系列的影响。
因此,如何加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已成为新形势下企业加快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通过剖析一些发生事故的案例,不少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的。因而为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抓好设备安全和设备管理,从源头上抓起,遏制事故的发生。
一、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设备种类多样,而且操作相对复杂,各台设备有各台设备的操作规程。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必须根据设备的具体要求,对各台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安全性能以及操作性能必须全面掌握,不能长期使用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在工艺选型上,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设备,避免超载、超负荷、设备的不安全因素出现。在设备选型过程中,应对设备进行分析,比较,选择配置合理设备作为安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
首先,应按项目的生产组织设计,依据生产量的大小,决定所需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应组织对设备进行调研,掌握设备的可靠性。
由于生产对设备的选择性较强,在选择设备的配置上要精打细算,力求少而精。做到生产上适用,技术性能先进,安全可靠,设备运行状况稳定,经济合理,能满生产工艺要求。设备选型应按实际生产能力、技术力量、及所需动力配置使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避免使用淘汰性产品。尽量选择能源消耗低、噪音小,环境污染小的设备,使其综合成本降低。
新购置设备之前,应对厂家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进行全面了解和评定,择优购置。根据煤电公司有关设备物资采购文件精神,成立 “设备物资采购招标比价领导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亲自抓,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细化设备优选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设备材料管理实施细则》。目的是强化管理。实施细则在设备管理、物资采购、设备检修、仓库保管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各种生产设备、办公装备、施工主材的采购中,全面推行招标比价工作,并将招标比价、物资采购、仓储管理列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范畴,进行规范性管理。
二、设备现场的安全管理
加强现场督查,提高安全服务意识是强化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关键,把机械设备的隐患及安全操作的事故苗子消灭在萌芽状态是设备管理的重中之重。因此搞好机械设备管理,光靠设备的安全质量是不够的, 必须把设备管理重心放在操作人员自身的素质上,加强操人员遵章守纪、巡回检查情况的监督,对机械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另外每月定期组织对设备完好率进行安全检查,把设备安全纳入检查的范围。检查重点是设备用电安全、设备运转安全、设备维修质量等。
第8篇 抓好生产设备安全管理的七大措施
机器是现代生产的核心。然而,随着生产率的提高,机器又给生产现场带来危险。传统认为,对机器危险做适当控制既花钱又影响生产效率。另外,工人在操作机器或在机器周围工作时可能拆掉防护装置或拒绝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再有,许多企业根本不重视机器的安全,甚至对机器安全方面持消极态度。其实,消除机器危险,同时增加产量完全是有可能的。即便是要安装防护装置,也不一定就意味着花钱多或降低生产率。
一、对机器进行生产效率检查
在工厂里转一转,观察下面的情况:
1.有没有某个机器造成生产的迟缓或阻塞
2.有没有由于填料或退料装置造成机器运作缓慢
3.有没有由于机器或生产过程的危险造成害怕或踌躇的现象
4.有没有机器防护装置被改动、拆掉或毁坏的现象
如果上述任何一个问题的回答是“是”,那么下面的指导则有助于处理机器生产率和安全的问题。
二、消除危险,安装保护装置,使用个人保护用具,一定要按这个顺序做
发生事故不仅会带来经济损失,还会给人带来痛苦。然而,在存在许多危险因素的车间做到避免事故发生并非易事。这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策略。
其中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完全消除危险。这是否听起来不大可能?如果不能消除危险,那么就在周围安装防护装置。但防护装置必须要认真设计,否则将会起妨碍作用。把个人保护用具的使用作为最后办法,如果必须要使用个人保护用具,那么就要保证时常监督用具的正确使用:
1.用危险小的机器或生产过程取代危险机器
2.在危险区周围设立防护设施
3.在危险未消除或未设防护设施之前,提供个人保护用具
三、购买安全的机器
当订购新机器时,要特别注意强调机器结构的安全性。危险加工件应该处于不会伤害工人的位置,特别是操作点必须没有危险。
自动化和机械化的填料和退料装置不仅能够消除危险,而且会大大提高生产效率。要考虑订购带有这样装置的机器,因为这些装置相对整个机器的成本来讲并不昂贵,但有与没有在提高生产效率方面大不一样。
四、采用填料和退料装置提高生产率,减少机器的危险
许多机器(特别是冲压机)的生产效率受限于加工部件填入机器和从作业点退料的速度。在不采用填料和退料装置的情况下,生产速度将受工人操作的速度、工作的复杂性、防护装置的种类和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影响。如果没有自动化和机械化的填料和退料装置,工人就会摆放冲压件,然后让手躲开机器的循环运转,之后把冲压件拿开,最后从机器上取出冲压成品。实际上,只有20%的时间用于机器生产。这还没有考虑在不是自动化的情况下作业点防护装置的拆卸和替换。有填料和退料装置,生产效率就会大大提高。
然而,填料和退料方式也要考虑安全措施。在进行设备安装的过程中,在安装和调试填料和退料系统时,在清除填料故障和做润滑和保养的过程中,都要极度小心。另外对新的填料和退料装置进行评估时,也要非常仔细认真。
第9篇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鼓励技术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快速、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直接用于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的设备(以下简称“民爆专用设备”),其安全使用年限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 新研制的民爆专用设备的危险程度分类及安全使用年限,依据本规定的原则由国防科工委组织专家确定。
第四条 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规定对民爆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实施监管。
国防科工委负责民爆专用设备目录的制定及设备危险程度的分类。
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生产企业民爆专用设备的备案、安全使用的监管及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五条 根据使用的安全状况,对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民爆专用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第六条 根据使用场所的危险程度,民爆专用设备分为0类、ⅰ类、ⅱ类和ⅲ类,具体危险程度分类及安全使用年限规定如下:
( 一 ) 0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并已发生过多起重大燃烧、爆炸事故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5年;
( 二 ) ⅰ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危险性大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0年;
( 三 ) ⅱ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危险性较小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2年;
( 四 ) ⅲ类- 用于具有燃烧危险的原料加工或不直接接触危险品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5 年。
第七条 对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实行目录管理,民爆专用设备的目录由国防科工委制定。
第八条 凡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上使用的0类、ⅰ类、ⅱ类专用设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施强制报废:
( 一 ) 达到国家和行业强制报废年限的;
( 二 ) 虽未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年限,但经修理和调整后仍不满足设计功能要求的,或达不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
( 三 ) 技术性能落后、未达到行业规定的耗能标准、产能过低或用人太多的;
( 四 ) 对安全起关键作用的核心部件寿命期限已到的;
( 五 ) 影响生产安全的工艺参数监控不完善的;
( 六 ) 由于设备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 七 ) 有相关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九条 民爆专用设备在距本规定使用年限最后的1~2 年内,应加大设备检查、维护保养频率,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民爆专用设备的易损件应根据其使用技术状态及制造厂的要求及时更换。
第十条 民爆专用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管理管理制度,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在安装后1个月内报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各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本地区民爆专用设备实施有效监管。
第十二条 严格禁止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对未按规定报废的,一经发现,视危害程度及后果追究相关责任。
0类、ⅰ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规定报废的,报请国防科工委吊销设备所在生产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ⅱ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规定报废的,给予所在生产线停产6个月的整顿,待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三条 现场混装炸药车和移动式地面炸药生产专用设备及车辆,按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 民爆器材运输车辆除应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外,还应满足公安部《机动车[msi]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 进口的民爆专用设备的安全使用年限参照进口技术合同中设备制造商的规定和本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 民爆专用设备提供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专用设备,必须提供安全使用规定、维修和检测方法;明确规定提供的专用设备的使用年限及其易损件的更换周期。
第十七条 鼓励在民爆器材生产中采用成熟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项目研制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科工爆[2007]192号)的要求。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与安全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设备、设施的管理水平,对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与安全管理的职责进行分工、并对设备、设施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设备使用部门的设备管理。
3.0 职责分工
3.1 生产保障部负责按生产要求合理配制设备,并使其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定期组织设备的安全检查。
3.2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使用设备,并进行日常的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3.3 安全保卫部负责定期组织全厂压力容器、电梯运行安全技术管理检查,并对日常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4.0 管理要求
4.1 生产设备使用前均须检定合格,检定不合格的须标记“待修”或“停用”标识,未经调整、修复的设备不得使用。
4.2 主要生产设备按设备磨损规律定期进行状态精度检测,及时做好调整和规范的书面记录。
4.3 对重点设备实行重点管理。
4.3.1 生产保障部负责重点设备台帐,实行统一编码,设备员专门管理。
4.3.2 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由该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详细纪录。生产保障部会同使用部门分管设备领导共同进行督促检查。
4.3.3 重点设备可实行在日常点检和故障诊断基础上的状态维修。
4.3.4 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工作由生产保障部组织,使用部门必须认真配合。
5.0 设备的使用
5.1 主要生产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和培训上岗、凭证上岗制度,专用设备谁使用谁保养,公用设备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保养。
5.2 二班或三班运行的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如实填写好设备的运行记录。
5.3 设备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设备发生故障,操作人员不能解决
时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并填写故障记录。
5.4 设备上的仪器、仪表按检定期限由使用部门送质量管理部质量检验科检测并标定有效标识。
6.0 设备的维护保养
6.1 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者认真检查、擦试各部位,加注润滑油,保持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6.2 设备的一、二级保养按《设备一、二级保养手册》规定进行,一级保养一般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为辅,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验收;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为辅,由生产保障部设备管理人员验收。
6.3 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实行“一机一袋”方式,使用部门必须保持维护保养记录的完整、真实、规范。
7.0 设备的大修
7.1 凡列入设备大修计划的生产设备,使用单位在每年11月份向生产保障部报送大修申请单,详细说明存在问题,由生产保障部组织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审定并编制修理计划,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组织实施。
7.2 设备大修理由生产保障部设备员组织技术员、使用部门、机修科进行修理项目勘验,并编制大修项目单。设备承修部门根据项目单进行报价,核价后才能进行修理。
7.3 设备承修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大修理计划,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技术标准,完成修理任务后,及时报生产保障部检验。生产保障部设备员组织技术员、使用部门、操作者等相关人员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修理资料及时归档。
7.4 大修理项目自检验、鉴定之日起,实行三个月保修期,确属修理质量问题由承修单位负责无偿反修。
7.5 设备大修中应积极推广改善性修理和技术改造。
8.0 设备安全管理
8.1 设备条线安全管理由生产保障部会同安全保卫部进行管理,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各生产车间主任为设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必须抓好日常设备的安全管理。
8.2 设备安全管理为设备综合管理和专项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生产保障部配合安全保卫部定期组织检查,对设备安全管理效绩显著的车间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设备事故必须给予相应的处罚。
9.0 附录
附录a 《设备操作的“三好四会”、“四项要求”、“五项原则”》
第11篇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生产设备设计安全检查表
生产设备设计安全检查表
说明
生产设备设计安全检查是一种“治本”的安全检查,作用十分重要。本表还可应用于产品验收检查和在用生产设备安全评价。对于锅炉压力容器除应符合本检查表有关设计要求外,《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1. 生产设备必须具有适应环境的足够能力,特别是防腐蚀,耐腐损和抗疲劳的能力;
2. 生产设备的受力件必须有合理的结构、材料、工艺和安全系数,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不得产生断裂和破碎;
3. 生产设备的材料,必须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作用。例如:对人有危害的材料,因材料老化或疲劳可能引起危险;易被腐蚀或空蚀;与工件介质发生反应而造成危险(爆炸造成有害物质等)的材料;
4. 生产设备不得在振动、风力或其它预期的外载荷作用下倾复,或产生不应有的位移。要求采取特别措施的应标出和详加说明;
5. 生产设备应设计成没有易伤人的锐角、利棱、凸凹不平的表面和较突出的部分;
6. 操纵器一般应有(电气或机械等)联锁装置,可能出现误动作的操纵器必须有保护措施;功能应明确可辨,在设备上给出正确动作次序示意图;操纵力和操纵器的行程应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和控制任务;操纵动作、设备的响应和信息显示应相适应,操纵器应满足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舒适的要求;
7. 信号和显示器应在安全、清晰、迅速的原则下,根据工艺流程、重要程度和频度布置在人员容易看到和易听到的范围内。与操作者的距离,角度和对比度要适宜。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必须配置声的、光的或声、光组合的报警装置;
8. 生产设备的操作位置高度在离地面20~30m以上时,宜配置和必须配置安全可靠的载人升降设备。生产设备上的操作位置应能保证操作者交替采用坐姿和立姿,座位应适合人体需要和功能的发挥并应满足工作需要和舒适的要求;
9. 操作室必须保证操作者安全、方便和舒适,并使其具有良好的视野;应具有防御外界有害作用(如噪声、振动、尘、毒和热辐射等)的良好性能;需采用防火材料制造,门窗应采用透明、易清洗的安全材料;
10. 常常变换的操作位置,必须在设备上配置宽度不小于500mm的安全走板;操作、维修的工作位置离坠落基准面2m以上时,必须配置供站立的平台和防坠落的栏杆、安全圈及防护板等。梯子、平台和栏杆应符合gb4053.1—83、gb4503.2—83、gb4503.3—83和gb4053.4—83等有关标准;走板、梯子、平台均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
11. 照明设计按tj34—7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检查,必须保证操作点和操作区域有充足的照度,无频闪效应和眩光现象;生产设备内部经常进行观察的部位,应备有照明装置或电源插座;
12. 生产设备上的相对运动部位应具有良好的润滑条件,应选择合适的油品。重型机械和重要设备,应采用强迫润滑方式并设有联锁装置,在油压达到一定值后,才能起动设备;
13. 生产设备应便于吊装,必须能避免在吊装时发生倾复,超过1t的组装件要在适当部位标出重量;
14. 生产设备需要进行检查和维修的部位必须处于安全状态、维修检查必须方便;需进入内部检修的生产设备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对运动的设备必须有联锁装置;
15. 操作者需要接近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为了防止超过极限位置,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具有动能或势能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限速,防坠落或防逆转装置;
16. 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在可能发生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设备应不能起动或立即自动停机、制动;
(2) 保证操作者不接触到运转的零部件;
(3) 便于调节、检查和维修。
17. 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装置;固定式防护罩应设计得坚固耐用;可动式防护罩应有联锁装置,一旦开启防护罩,应能立即自动停机;
18. 高速旋转零部件或工具、工件、紧固件、切屑等有飞甩的危险应采取防松脱设施、配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装置;
19. 人员可能触及的生产设备过冷或过热部件必须配置防接触屏蔽;
20. 存在有可燃气体、蒸气、粉尘或其它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设备,应实行密闭,严禁跑、冒、滴、漏,根据具体情况配置监测报警、防爆泄压装置及消防安全设施;避免摩擦撞击,消除电火花和静电积聚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程的规定;
21. 锅炉、压力容器除应符合本检查表有关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82)油设字第384号《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的要求;
22. 可燃气体的燃烧设备,应避免气体偶然排出,要具有可靠的燃烧安全性,能阻止向可燃气体输送部分回火;要有可靠的燃烧安全防护装置(如截止阀、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阀、自动报警等);
23. 液体、固体燃料的燃烧设备,应保证供给燃料不致发生危险;燃烧所需的空气供应充足:排出的烟气应符合本表第40条的要求;易燃易爆燃料贮油库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4. 燃烧设备必须保证泄漏的燃料不致达到危险的量值。使用动力燃料的设备必须保证防止发生意外危险;
25. 使用液压或气压的生产设备,应能避免排出带压液体或气体造成危险,同时隔离能源的装置必须安全可靠;
26. 控制装置必须保证当能源发生异常时,也不会造成危险,最好能自动切换到备用能源和设备系统上;
27. 自动或半自动的开关和控制程序必须按功能顺序排列,并有保护装置;
28. 复杂的生产设备应配置自动监控装置;
29. 对于某些开车时看不见控制点全貌的生产设备,必须有开车预警信号装置;
30. 控制线路必须保证线路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不致造成危险;
31. 生产设备的离合器、制动装置或联锁装置必须能起强制性作用;
32. 调节部分要采用防止误操作,误通、误断的自动联锁装置;
33. 发生事故时不能迅速停车、不能通过总开关中断运转或切断某个单元出现其它危险的生产设备,必须配置紧急开关;
34. 紧急事故开关为安全红色,必须能迅速无危险地触及到;
35. 生产设备在紧急事故开关动作后,必须迅速制动。只有当事故排除后,方能再运行;
36. 危险区域的生产设备必须防止误启动。要有机械保护,能强制切断控制和能源;有多重锁闭的开关;
37. 可能有意外启动的生产设备,必须配置起强制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
38. 能源偶然切断又重新接通时,生产设备必须能避免危险运转;
39. 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噪声和振动,使其达到产品允许的标准以内;
40. 产生粉尘、有害气体或蒸气的生产设备要用自动加料、卸料装置、净化排放装置,保证工作场所和排放的有害物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业“三废”排放式行标准》的有关要求;
41. 有害物的密闭系统,应避免跑、冒、滴、漏,必要时配置监测、报警装置,对剧毒物质应有应急措施;
42. 凡能产生放(辐)射的生产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屏蔽、吸收措施,应尽量采用远距离操作和自动化作业、设置监测报警和联锁装置;
43. 每台生产设备必须有标牌,使用安全色;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安全标志。设计需按《安全色》标准和《安全标志》标准执行;
44.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机械压力机、木工机械等生产设备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必须有国家指定的安全检查机构审批手续;
45. 说明书内容包括安装、搬运、贮存、使用、维修和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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