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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4 热度:87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第1篇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术语、管理分工、安装、检验、维修、使用与拆除 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的管理。

2 术语与定义

2.1 凡配置在机械、设备上,用于保护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所有装置,称为安全防护装置 

2.2 凡为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事故而设置的所有设施,称为安全防护设施。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分类

a、检测装置(压力计、真空计、温度计、分析仪器、气体检测器及超限报警装置等);

b、泄压装置(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放空阀、回流阀、减压阀、易熔塞、放空管等) ;

c、防止火灾蔓延措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提、防火墙、防爆墙、隔断 墙、蒸汽幕、水幕等);

d、紧急处理装置(紧急切断电源、紧急切断阀、紧急分流、紧急排除液体、紧急冷却、紧 急通惰性气体装置);

e、组份控制装置(气体、液体、组份控制装置、混合比例控制装置以及防止助燃物混入, 掺入惰性气体等装置);

f、防护装置(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装置、限速装置、电器过 载保护装置、防静电装置、防雷电装置、防噪声装置、防暑降温装置、排风除尘排毒装置以 及防辐射装置、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装置等);

g、灭火装置(自动喷淋装置、墙壁消火栓、地下消火栓、半固定泡沫灭火装置、固定式空 气泡沫装置及化学泡沫装置、高压水枪等。)

3.2 管理与使用

3.2.1 各类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由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按照以下分工进行管理:

3.2.1.1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起重 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3.2.1.2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继电保护装置、避雷装置等由电气部门 负责管理。

3.2.1.3 凡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料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 部门负责管理。

3.2.1.4 凡生产区域中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 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lm〗

3.2.2 各类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要与生产设备等同看待,使用单位要设专人 负责管理。

3.2.3 岗位操作人员,要懂得本岗位安全装置及设施的结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

3.2.4 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必须与主机同时投运。发生故障,主管部门应立刻组织 检修,使其恢复正常。

3.3 安装与拆除

3.3.1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

3.3.2 新设计或经过改造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进行技术鉴 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3.3.3 选用新型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全及主管部门同意,通过技术鉴定方可使用 。

3.3.4 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不准随意挪用、废置和拆除。

3.3.5 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拆除安全装置及设施时,需提出申请经安全及主管部门审 定同意后方准拆除。

3.4 维修和校验

3.4.1 主管单位及部门要指定人员对安全防护装置负责校验(检验)与维修。

3.4.2 主管部门、单位和使用单位对安全防护装置均要建立档案,随同主机纳入设备 升级进行考核,编入设备检修计划,按有关规程进行维修、校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并将检查、校验(检验)结果记入档案。

3.4.3 破坏性、消耗性安全措施(如爆破片等)动作后,要及时安装、补充使其恢复 正常状态。

3.4.4 安全防护装置,除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3.4.5 工艺、设备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时,主管部门、单位必须将安全防护装置作相 应调整,并经安全部门审定认可。

第2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模拟考试题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将序号填入括号内(每题1分共30分)

1、2007年4月9日,*总理签署了第493号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条例自()起施行。

(1)2007年6月1日(2)2007年7月1日(3)2007年10月1日

2、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1)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4)安全第一,人人有责

3、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单元(场所和设施)。

(1)安全量 (2)数量 (3)质量

4、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制度。

(1)审批 (2)许可 (3)登记 (4)资质认定

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部门。

(1)安监 (2)质检 (3)公安 (4)环保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受刑事处分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二 (2)三 (3)四 (4)五

7、事故隐患泛指()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定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1)可导致事故发生(2)存在(3)不容忽视

8、化学品安全标签警示词有三个()

(1)危险 (2)警告 (3)注意 (4)小心

9、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演练。

(1) 定期 (2)不定期

10、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照明应采用()灯具。

(1)普通型 (2)防爆型 (3)节能型

1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1)企业负责人(2)安全管理人员(3)装卸管理人员

12、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

(1)应急处理器材(2)防护用品 (3)生活用品

1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

(1)经营(2)运输(3)包装物 (4)储存

14、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通畅的( )。

(1)入口(2)出口(3)大门

15、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 )制度。

(1)检测检验(2)更新(3)淘汰

16、重复使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年。

(1)一 (2)二 (3)三

17、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1)一(2)二(3)三

18、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等安全设施、设备的,由()或者公安部门依据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

(1)质检部门 (2)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3)环保部门

19、当泄漏现场有人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

(1)在泄漏现场进行紧急抢救 (2)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紧急抢救

20、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应该()

(1)按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

(2)按最高等级危险品两种危险品性能标志

(3)对所有危险品的危险性分别进行标志

21、吸湿性强、遇水释放较多热量的化学品沾染皮肤后应立刻( )。

(1)用清水清洗(2)用冷水清洗(3)用软纸、软布抹去

22、遇水燃烧物质起火时,不能用( )扑灭。

(1)干粉灭火剂 (2)泡沫灭火剂(3)二氧化碳灭火剂

23、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该向( )方向疏散。

(1)下风 (2)上风(3)顺风

24、进行腐蚀品的装卸作业应该戴( )手套。

(1)帆布(2)橡胶(3)棉布

25、以下物品中露天存放最危险的是()。

(1)氯化钠(2)明矾 (3)遇湿燃烧物品

26、在易燃易爆场所穿( )最危险。

(1)布鞋 (2)胶鞋(3)带钉鞋

27、下面的做法中错误的是()。

(1)同车运输氧化剂和还原剂(2)公安机关检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3)车辆熄火装卸危险化学品

28、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时,下面( )做法是错误的。

(1)报警(2)进行交通管制(3)所有人员参加事故救援

29、( )不能发生爆炸。

(1)亚麻粉尘(2)砂尘 (3)面粉

30、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穿()。

(1)纯棉工作服 (2)化纤工作服 (3)防静电工作服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25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的管理能力后,方可任职。

3、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方可上岗作业

4、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制度。

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并,保持正常运转。

6、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安全设施投资应该纳入建设项目概莫。

7、生产经营单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危险化学品单位,对安全设施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并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9、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

11、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应当于内上报。

1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13、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

14、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制度。

15、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1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事生产安全的、。

17、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和等情况。

18、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

19、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

,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

20、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1、皮肤被污染时,应该脱去污染的衣物,用清洗,清洗要及时、彻底。

22、皮肤沾染强酸用大量水冲洗,或用小苏打、肥皂水洗涤,必要时敷软膏;溅入眼睛用温水冲洗后,再用小苏打溶液或硼酸水洗;进入口内立即用大量水漱口,服大量冷开水催吐,或用氧化镁悬浊液洗胃;呼吸中毒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体温,必要时吸氧。

2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来调节温湿度。

2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储存。

25、易燃易爆场所需要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办理,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三、判断题:请在正确的后面()打“√”,错误的打“×”

(每题1分,共25分)

1、按照造成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通常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2、处罚事故负责人的罚款额最高等同上年收入。()

3、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失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4、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不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6、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7、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业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一年()

8、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经常核对剧毒化学品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情况时,必须立即向质检部门报告。()

9、中小企业申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必进行安全评价。()

10、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部门接受。()

11、禁止在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12、货物具有大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需使用一类包装。()

13、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重大事故,主要负责人因出差在外不在现场,不承担任何责任事故。()

14、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15、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停车住宿或遇无法正常运输情况时,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16、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7、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实施登记统计管理。()

18、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19、采购危险化学品时,根据需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0、我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1、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该设有避雷设施,并且每5年至少检测一次。( )

22、桶装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23、工人有权了解化学品的特性、危害性、预防措施、培训程序;当有充分理由判断安全与健康受到威胁时,可以脱离危险区,并不受不公正待遇。()

24、乙炔与氯或次氯酸盐等化合过程中,在日光照射下会发生燃烧和爆炸。()

25、在雷雨、暴风雨天气里应该抓紧时间进行罐(槽)的装卸工作。()

四、问答题 (每题10分,共20分)

1、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怎样管理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在工艺技术措施上要注意那些方面

答案

一、选择题:

1、(1)2、(2) 3、(2) 4、(1) 5、(1)(2)(3)(4) 6、(4) 7、(1)8、(1)(2)(3) 9、(1) 10、(2)11、(3)12、(1) (2)13、(1)(4) 14、(2)15、(3)16、(2) 17、(1)18、(2) 19、(2)20、(1) 21、(3) 22、(2) 23、(2) 24、(2) 25、(3) 26、(3) 27、(1) 28、(3) 29、(2) 30、(2)

二、填空题

1、全面负责 2、考核合格3、考核合格4、登记5、维护、保养、定期检测6、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7、特殊作业操作8、定期9、安全距离10、保险费11、一小时 12、 赔偿 13、无效14、双人收发,双人保管15、刑事 16、工艺、设备 17、应急措施18、明显标志 19、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0、3人以上10以下21、流动清水22、5%23、通风设备24、隔离25、动火作业证

三、判断题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15 ×16√17×18√19×20√21(×至少每年检测一次)22√23√24√25 (×雷雨、暴风雨天气或者附近发生火灾不能进行罐(槽)装卸作业)

四、问答题

1、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进料控制,控制原料纯度,温度控制,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第3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编制纲要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编制纲要

编制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纲要。

2、本纲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方面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也是各安全评价机构评价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符合性的基本标准。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工业生产,与其它工业企业相比,客观上存在着较多的不安全因素。如高温、高压、低温、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因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不断研究,摸清其规律性,制订出适合实际情况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由于危化品生产企业涉及面广,各有其特点,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采用,生产过程会出现许多新的不安全因素,这就需要按照国家要求对企业的相关制度、规程、标准不断地健全,使安全工作适应生产发展变化的需要。本纲要就是为了适应我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需要而提出的。

4、本纲要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各生产企业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本纲要的基础上,确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种类;在编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过程中,要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将纲要中所列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点加以细化,充实和完善具体内容。各安全评价机构应依据本纲要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评价,以确保评价质量。

5、本纲要是结合目前本市生产企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基本要求,并未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全部列出。今后将随着工作的深入而不断充实和完善,以达到逐步提高危化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的目的。

6、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天津市危化品生产企业的特点和现行管理的实际情况,我们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要求,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分类,并提出编制原则和主要应有的内容(分类和制度明细详见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览表)。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4单位负责人或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4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5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6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7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8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9物资储存管理制度………………………………………………………………………

9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98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9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010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111厂区交通管理制度

………………………………………………………………………1112安全检查制度

……………………………………………………………………………1213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214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215新建、已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3三、安全生产规定规程……………………………………………………………………

13产品安全技术规定………………………………………………………………………

13生产装置安全检修规程…………………………………………………………………

14化工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4通用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5四、编制的格式及基本要求………………………………………………………………

15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名称

安全生产

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负责人或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工艺安全管理制度

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物资储存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0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1厂区交通管理制度

12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3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4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5新改扩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

规定规程

生产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

生产装置的安全检修规程

化工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通用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它是指将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正职、负责人或者副职、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工人身上。在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的有关要求及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确定具体内容,要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管理的完整制度体系。

对身兼数职的人员,可根据其兼职情况,承担其相应各职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明确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2明确工作内容及对其的资格要求。

1.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1.3.1明确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执行、检查和修订各阶段)。

1.3.2明确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发布、执行、检查和修订各阶段)。

1.3.3明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原则。

1.3.4明确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必要资源、安全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等)。

1.3.5明确对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处理的要求。

1.3.6明确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制定、实施、完善等)。

1.3.7明确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的要求(调查、处理、上报)。

单位负责人或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明确单位负责人或副职人员范围。

2.2明确上述人员的职责范围、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及资格要求。

2.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2.3.1明确对各阶段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制定、执行、检查和修订等阶段)。

2.3.2明确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发布、执行、检查和修订各阶段)。

2.3.3明确对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的要求。

3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1明确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

3.2明确上述人员的职责范围、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及资格要求。

3.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3.3.1明确对各阶段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制定、执行、检查和修订等阶段)。

3.3.2明确对各阶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制定、执行、检查和修订等阶段)。

3.3.3明确体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工作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3.3.4明确对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的要求。

3.3.5明确对安全检查(检查、落实、监督、检查记录等)及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的要求。

3.3.6明确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制订、落实)。

3.3.7明确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的要求。

3.3.8明确对年度经营、安全、事故情况(调查、处理、上报)总结的要求。

3.3.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1明确班组长职责范围。

4.2明确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及资格要求。

4.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4.3.1明确组织职工学习、贯彻规章制度的要求。

4.3.2明确制止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班组内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权利。

4.3.3明确班组安全检查的要求。

4.3.4明确事故隐患上报的要求。

4.3.5明确班组安全教育和交接班要求。

4.3.6明确班组设备和安全装置维修、保养的要求。

4.3.7明确做好班组记录的要求。

5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5.1明确岗位职责范围。

5.2明确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及资格要求。

5.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5.3.1明确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的要求。

5.3.2明确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5.3.3明确有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力。

5.3.4明确有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

5.3.5明确认真学习和提高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的要求。

5.3.6明确岗位安全检查的要求。

5.3.7明确事故隐患上报的要求。

5.3.8明确本岗位设备设施保养的要求。

5.3.9明确如实做好本岗位记录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明确适用范围。

1.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3安全教育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3.1明确安全教育形式:结合本企业实际编写相应教材。

1.3.2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如负责人、管理人员、一般员工、新员工、复工、转岗员工、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1.3.3明确各类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的内容(按三级安全教育形式,分别进行思想、政策、法律法规、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教训、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等的教育)。

1.3.4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1.3.5明确安全教育培训方式(脱产学习或日常教育等)。

1.3.6明确培训时间、考核方式。(全员考核、专业培训考核、特殊工种培训考核等)。

1.3.7明确必须持证上岗人员范围(如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生产管理活动;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书方能上岗、班组长以上干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1.3.8明确考核记录备案及奖惩。

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2.1明确适用范围。

2.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2.3工艺安全管理制度应涉及的内容:

2.3.1明确工艺操作对象。

2.3.2明确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流程及指标,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

2.3.3明确在生产运行中,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在异常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不可随意交接班。

2.3.4明确在开车生产前需进行各类安全检查,达到开车条件方可开车。开车中要密切注意工艺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严禁强行开车。

2.3.5明确停车方案(如系统降压、降温)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物品的排放和扩散,防止造成事故。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管的情况,防止冻坏设备。

2.3.6明确紧急情况的妥善处理,按步骤紧急停车,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发生火灾、爆炸、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泄露源,同时迅速上报。

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1明确适用范围。

3.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3.3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涉及的内容。

3.3.1明确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确定的依据。

3.3.2明确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涉及的范围(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生产岗位、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关系企业生产命脉及员工生命安全的岗位、设施。生产场所和仓储危险化学品数量达到或超过《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所规定的临界量)。

3.3.3明确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3.3.4明确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抢险预案的实施措施和演练。

3.3.5明确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的报批程序。

3.3.6明确进入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必须实行登记制度(包括安全检查、维修、参观等,要有专人陪同)。

3.3.7明确施工、检修作业时,要设监护人,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3.3.8明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安装检测报警装置。

3.3.9明确生产要害岗位及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报告制度及奖惩。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4.1明确适用范围。

4.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4.3防火防爆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4.3.1生产装置

4.3.1.1明确厂房、建筑、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的要求。

4.3.1.2明确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等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防中毒的要求。

4.3.1.3明确在生产过程中,按危险化学品分类的要求设置监测报警系统并连锁,同时设置手动、自动控制系统。

4.3.1.4明确输送易燃物料、放空易燃气体(蒸气),输送惰性气体和助燃气体及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储存设备的安全防火防爆装置。

4.3.1.5明确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的安全装置措施。

4.3.2动火用火的管理

4.3.2.1明确动火用火的范围及场所。

4.3.2.2明确固定动火区域内的防火管理措施并设置明显标志及专人管理。

4.3.2.3明确动火用火的审批程序,负责审批部门的职责及动火证的审批。

4.3.2.4明确动火作业采取三级管理制,(1)特殊动火:指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3.2.5明确动火证有效时间,动火的地点部位,采取的有效可靠措施。(取样、分析、气体吹扫,安全防火措施)。

4.3.2.6明确动火现场监察(动火前的准备、动火中不违章、动火后现场清理)。

4.3.2.7明确节假日及生产不正常情况下,动火应升级管理。

4.3.3消防组织与设施

4.3.3.1明确消防管理组织机构。

3.3.3.2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4.3.3.3明确专职、义务消防组织。

4.3.3.4明确建立消防档案及档案内容。

4.3.3.5明确消防检查要求。

4.3.3.6明确防火的基本要求(如防雷、防静电、用火管理等)。

4.3.3.7明确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器材种类、数量的要求。

4.3.3.8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方式、方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5.1明确适用范围(涉及到的生产过程等环节)。

5.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如各级人员职责范围)。

5.3明确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5.4危险化学品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5.4.1明确应执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4.2明确生产、使用储存的要求。

5.4.3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5.4.4明确个人防护措施的要求。

5.4.5明确抢救的要求。

5.4.6明确装卸与运输的要求。

5.4.7明确报废处理的要求。

物资储存管理制度

6.1明确适用范围。

6.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6.3明确物资储存管理制度涉及的内容。

6.3.1明确物资储存场所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

6.3.2明确物资储存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6.3.3明确物资储存场所应设置防火等级标志,保持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处的道路畅通。

6.3.4明确出入库物资的登记制度。

6.3.5明确物资储存场所按规定按装电器设备的要求。

6.3.6明确物资储存场所按规定实行动火审批的要求。

6.3.7明确物资储存场所配置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器材的要求。

6.3.8明确物资储存场所安全保卫措施的要求。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7.1明确适用范围。

7.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7.3明确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7.4电气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7.4.1明确应遵守的有关规程。

7.4.2明确电气检修的要求。

7.4.3明确对用电设备环境的要求。

7.4.4明确电气设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的要求。

7.4.5明确用电设备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7.4.6明确电气设备日常维护中应注意的问题。

7.4.7明确对移动用电设备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如漏电保护器)的要求。

7.4.8明确对特殊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如防爆型、增安型等)。

7.4.9明确临时用电应有审批的要求。

8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8.1明确适用范围(涉及到的生产过程等环节)。

8.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如各级人员职责范围)。

8.3明确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8.4安全装置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8.4.1明确装置的维护管理的部门人员。

8.4.2明确装置的检查、校验、检修依据的有关规定、标准。

8.4.3明确装置日常注意事项。

8.5防护用品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8.5.1明确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的要求。

8.5.2明确检查、校验、检测依据的有关规定、标准。

8.5.3明确选择防护用品和器具的原则。

8.5.4明确管理的部门。

8.5.5明确有关发放标准规定的要求。

9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9.1明确适用范围。

9.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9.3安全检修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9.3.1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项目书内容,落实安全检修措施。

9.3.2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的职责,办理有关作业的审批手续。

9.3.3明确检修中应采取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止伤害等的安全措施。

9.3.4明确检修中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要求。

9.3.5明确检修中遇特殊情况撤离现场,停止作业的要求及措施。

10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0.1明确适用范围。

10.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0.3防尘防毒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0.3.1明确职业危害作业治理的原则。

10.3.2明确对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泄漏和扩散防护措施,

10.3.3明确有害作业生产过程应采用的治理顺序。

10.3.4明确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管理要求。

10.3.5明确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10.3.6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事故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10.3.7明确有毒有害作业车间(岗位)应按有关规定、标准配备的急救设施、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10.3.8明确健康检查的有关要求和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要求。

11厂区交通管理制度

11.1明确适用范围。

11.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1.3明确厂区交通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1.3.1明确厂区交通管理的责任部门。

11.3.2明确各类道路通行(包括机动车行驶速度)、限行、禁行的标志及设置信号灯(铁路线、站台、跨越铁轨等)的要求。

11.3.3明确因施工占用厂区道路,应设置昼夜警示标志的要求。

11.3.4明确保持厂区内(包括厂门)道路、消防通道畅通的要求。

11.3.5明确厂区内各种管线架设高度、道路(包括铁路)两侧物资堆放安全距离的要求。

11.3.6明确机动车辆(包括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年检、保养的要求。

11.3.7明确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11.3.8明确机动车在厂区限速行驶、停靠(包括特殊运输车辆)及不准违返规定在厂区内载人行驶或人、货混载的规定。

11.3.9明确非机动车在厂区行驶的规定要求。

11.3.10明确行人在厂区内安全行走的要求(包括靠路边行走,注意脚下障碍物,不可停留,不准穿行的要求)。

11.3.11明确厂区交通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及奖惩办法。

12安全检查制度

12.1明确适用范围。

12.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2.3安全检查应涉及的内容:

12.3.1明确安全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或者一般性、专业性的)及检查周期。

12.3.2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装置、生产现场、工艺操作、尘毒监测、隐患整改及预案演练)及记录保存时限。

12.3.3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原则。(包括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重大隐患除采取应急措施外要上报)。对事故隐患下发限期整改及复查要求。

13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3.1明确适用范围(涉及到的生产过程等环节)。

13.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如各级人员职责范围)。

13.3明确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13.4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3.4.1明确事故分类的要求。

13.4.2明确事故管理分工。

13.4.3明确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的部门。

13.4.4明确抢险与救护需注意的事项。

13.4.5明确事故报告程序。

13.4.6明确责任划分。

13.4.7明确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14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4.1明确适用范围。

14.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4.3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应涉及的主要内容:

14.3.1明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14.3.2明确以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措施。

14.3.3明确有关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卫生检测、宣传教育、图书资料、教材等。

14.3.4明确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14.3.5明确负责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部门及报批程序。

14.3.6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资料来源、设计单位及负责人、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竣工或投产日期。

14.3.7明确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与年度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并报上级部门审核。

14.3.8明确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3.9明确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

1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5.1明确适用范围。

15.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5.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涉及的内容:

15.3.1明确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5.3.2明确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15.3.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有成熟的工艺方法,可靠的安全措施,设备选型和建筑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标准,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15.3.4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15.3.5竣工验收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参加,有关设施达到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成功方可验收。

15.3.6施工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三、安全生产规定规程

产品安全技术规定

产品安全技术规定是保证企业在正常条件下按照产品的工艺规程进行产品生产必须遵守的规则。由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在某些特殊性,就使得企业生产安全指标要求更加严格,对生产过程的动态信息收集要及时准确,处理要更加迅速,如有异常,就要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予以排除。鉴于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生产工艺千差万别,本纲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仅列出基本要求:

1.1安全技术规定适用的范围和条件。

1.2本产品所用物料的安全要求。

1.3本产品生产技术规定。包括:

1.3.1主要安全指标。

1.3.2生产中的安全要求。

1.3.3紧急情况处理的特殊要求。

1.4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规定。

1.4.1安全装置。

1.4.2对机电设备的特殊要求。

1.4.3对检修的特殊要求。

1.5劳动保护和劳动环境的安全规定。

1.6火灾及人身事故救护方法及器材使用。

1.7产品简介。

1.7.1名称。

1.7.2物化性能。

1.7.3用途。

1.7.4工艺流程图。

生产装置安全检修规程

生产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按照生产装置安全检修规程进行科学检修是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必要条件,因此危化品生产企业对生产装置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检修规程。本纲要对安全检修规程做如下基本要求:

2.1规程适用对象。

2.2检修周期与内容。

2.3检修质量标准。

2.4安全检修要求与规定。

2.5试车与验收。

化工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化工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企业各岗位如何遵守有关规定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是职工必须遵守的企业规章。由于各生产企业的产品种类、生产条件、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千差万别,因此本纲要仅列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最基本要求。

化工生产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要点:

3.1明确使用范围及条件。

3.2针对岗位操作人员,要求内容具体,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

3.3编制依据:

3.3.1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规范。

3.3.2技术部门提供的工艺规程中有关安全内容。

3.3.3参照同类行业或岗位多年总结出的经验教训和曾经发生过的事故案例。

3.3.4设备技术说明书中规定必须遵守的操作注意事项。

3.4具体内容应包括:

3.4.1物料的危险特性及安全注意事项。

3.4.2设备操作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3.4.3必要的个人防护要求和使用方法。

3.4.4岗位必须了解的防火防爆及灭火器使用方面的内容。

3.4.5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对作业环境方面的基本要求。

3.4.6岗位操作的具体程序、动作等安全内容。

3.5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管理模式编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也可以利用作业指导书的形式,但以上内容不能缺少。

通用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参照原化工部85年化生字第724号文发布的“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

四、编制的格式及基本要求

4.1格式

4.1.1封面

标题、企业名称、编号、实施日期、签发人(签字)、公章。

4.1.2目录;

4.1.3引言、概况;

4.1.4术语、符号和代号;

4.1.5内容;

4.1.6附录;

4.1.7附加说明。

4.2基本要求

4.2.1使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

4.2.2正文采用仿宋4号字;

4.2.3打印文本。

第4篇 纺织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纺织生产企业是生产棉、毛、麻纺织品和丝绸的企业。根据生产原料的不同,可分为棉纺、毛纺、麻纺和丝织等生产类型。纺织生产的原料如棉、毛、麻、蚕丝等,纤维细小,与空气接触面大,容易燃烧。棉、麻等还有阴燃和自燃的特性。在生产过程中,不仅工序多,机械设备复杂,用电量大,有明火高温作业,而且会排放出大量尘埃,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纤维粉尘爆炸,所以纺织生产企业的火灾危险性较大。

下面就重点介绍棉纺织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

棉纺织生产企业是以棉花或化学纤维为原料,运用开松、分梳、并合、牵伸、加捻、卷绕及织造,整理等加工手段,将分散的不规则的纤维加工成各类织物的企业。

一、棉纺织生产企业的火灾危险性

1.生产原料具有可燃、自燃性

棉花是一种多孔隙的植物纤维,其主要成分是纤维素,含量达94:5%。这些纤维素都是碳水化合物,具有可燃的性质。由于棉花的纤维细小,又有许多孔隙,与空气中氧的接触表面大,孔隙内又含有空气,因此哪怕碰上微小的火星,也能很快起火并迅速蔓延。棉花的着火温度比木材低,木材一般在295℃左右,而棉花仅150℃左右,棉花的燃烧速度比木材快16—25倍以上。

棉花又能自燃。主要是因为它具有吸湿的特性,含有一定的水份棉花的导热性很差,热量散不出去,温度便升高,引起纤维霉变酸败,进一步分解氧化。于是,温度愈来愈高,在积热不散的条件下,在没有外界火源和热源的情况下会发生自燃,沾染油污的棉花就更容易自燃。

2.生产工艺过程中具有火灾危险性

(1)冲击摩擦产生火花。在清棉过程中,开棉和清棉使用的抓棉机、混棉机、开棉机、清棉机以及除尘等机械设备,由于转速快、机械间隙小,如有坚硬杂物混入,或因机械零件失调、转动部件缺乏润滑等原因,就会摩擦发热或产生火星,引起火灾;梳棉机转速高,隔距小,易因撞击摩擦而起火;并条机的断头自停装置失灵,造成卷罗拉、卷皮辊不能自停,棉纤维卷在皮辊或罗拉上,经高速摩擦2-3秒,就会发热起火;织布车间机台多,震动大,环境潮湿,常有电线外露和电源缺相现象。同时,一些设备的转动部分、若转动不灵活,往往导致摩擦生热,引起火灾;精纺用的锭子转速快,一般在1500转/分以上,易摩擦发热。

(2)电气火花引发火灾。电气装置使用不当,会产生电火花而引起棉花着火;同时生产中较多地使用低压电源,易产生电火花;纺纱过程中棉纱易绕在槽筒轴上。自动纺纱机机台上虽然有安全电压(一般为36伏)的导电轨道,但短路及接触不良的电火花仍然是火灾隐患。由于纺纱时操作不当,或是纺纱后未切断电源,而被其它导电体触及,造成短路打火,络纱机开关触头与导轨铁条间产生的火花过大,均能点燃附近因清洁不良积聚的飞花而起火。

(3)整理用的电熨斗及洗油迹的溶剂使用管理不当,往往会发生火灾事故。

二、棉纺织生产企业的防火安全措施

1.清棉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清除杂质,杜绝隐患

①拆包时不得猛烈敲击包装用的铁皮、铁卡和铁丝,以免打出火星。拆下的铁皮等要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

②混棉时应少量、小块混合,及时拣出原棉中的杂物。

③在进棉口输棉帘子前,应完善金属探测仪或磁铁,清除铁质杂物。

④在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后,要严格清点工具,发现工具不齐,不准开车;拆下的小零件不得乱放,应放在专门的小盒子里。

⑤回花、再生棉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回条应扯散使用,防止绕住机械轴头导致发热起火。

(2)机械间隙要准确,保证润滑,防止冲击摩擦生热

①所有伸出部分的伸出距离和内部间隙必须准确,符合工艺规范,以免增加抓棉阻力,摩擦生热而起火。

②所有零部件应紧固,以防松动,否则相互碰击易产生火花。

③帘子部分除径向隔距外,轴向位移也应严格控制,以防与墙板摩擦起火。

④吸棉除尘用的鼓风机,其叶片不得和机壳相碰,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棉尘燃烧。

⑤机械的转动部分要按时加油,保持转动润滑。

⑥轴承的油管要尽可能装在明处,以便于加油,并且做到油眼清、油管通,使需油的部位都得到润滑。为了防止油眼被堵塞因缺油摩擦而发热,宜采用滚动油承和含油轴承、

(3)电气设备必须安全可靠,防止产生电火花

①电气路线和设备要符合防潮和防震要求;配电箱等应安装在不易碰撞的地方,并应有防护装置。

②电动机宜采用封闭式,进线必须有牢固的安全套管,皮带的松紧要适中。

③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经常维修,及时清除积聚的飞花。伸缩输棉管上装设的电线,因长期皱折,绝缘层容易损坏,应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

(4)清除飞花,防止大量堆积

①应定期清除在车间和回风地道内的飞花和废花,滤尘室容易起火应与车间隔离,发现火情时,必须立刻关掉风机,并到滤尘室检查火情,及时扑灭。

②操作时,必须勤巡回,细观察,排除轴承、打手、轴头上卷绕的花絮、棉纱、棉条等。发现火苗应停止喂棉,继续输出,彻底予以扑灭,灭火后要检查棉花内部有无阴燃现象,以免复燃。

③拆包间的原棉存放量,应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并做到“先进先用”,防止原棉存放过久霉烂变质,发热自燃。

④机动车辆进入拆包间时,必须安装火星熄灭器。

⑤原棉和花卷不要靠近电动机、变压器和电气开关,以防被电气火星引燃。

2.梳棉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必须保持刺辊与给棉板、除尘刀、锡林、大(小)漏底及锡林与盖板、前后铁板、道夫的距离。要防止松动移位,以免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2)包针布前磨铁胎时不应太重,同时,应装隔离罩,防止火星飞出。

(3)磨针前应先清除针布的飞花,磨针不应太重,以免产生火星引燃飞花。

(4)采用斩刀剥棉的机台,斩刀油应定期加油,防止滑动轴承缺油,摩擦发热。

(5)金属针布的碰焊、电烙和电焊接必须有专人操作和负责监督。

(6)操作时,应防止断头造成道夫返花与锡林卡住而摩擦起火。

清扫擦车要彻底,尤其是设备上的飞花应清扫干净。

3.并条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并条机必须防止断头自停装置的电线短路,自停装置的吸铁线应定期检查、更换,防止铁芯卡住或落下,造成吸铁圈发热起火。

(2)操作人员应加强巡回,发现自停装置失灵,要及时处理,或安装报警装置,以防止罗拉绕花衣而导致摩擦发热起火。

4.精防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细纱机轴承的安装和加油可参照“清棉”工序。锭子为高速旋转的部件,必须定期加油。

(2)锭带断裂后应立即更换,以免缠绕滚筒发热起火。如已缠绕在滚筒上,应关车,等锭子停止旋转后才能更换。

(3)滚筒脱焊时会爆裂,应经常检修。

(4)落纱机导电扁铁应经常除锈,电刷与导电扁铁的接触也应经常检查,防止接触不良,产生火花。电刷前后应装小毛刷,以清除槽板上的飞花。擦皮辊电针在使用导电扁铁时,应防止因接触不良而冒火花。

(5)自动理管机运转时,须防止筒管轧进入机内,导致摩擦起火。

(6)自动小电动机应经常检查接线,谨防因清洁工作不当而使电线脱落或接头外露,造成短路起火。

(7)细纱辅助部门使用的涂料和溶剂,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在危险品仓库。

5.浆纱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浆纱的附加剂中有强酸和强碱,要加强保管,现场存放不超天的用量,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2)烘筒式浆纱机的安全阀上严禁放置任何重物,以免加重负荷,造成安全阀失效。

(3)浆纱烘筒的构造、装置和运转,应符合锅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证安全可靠。

6.织布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织布车间的电气线路的绝缘性能要好,电气设备应注意维修保养。

(2)踏综杆转子(铸铁件)如果回转不灵活,容易摩擦起火,应改用尼龙转子。

(3)中心轴踏盘托架轴承、弯轴轴承和中心轴轴承等高速运转部件,应保持转动灵活,中心对准;运转时不能缺油,以防摩擦发热,点燃飞花。

(4)加强清洁工作,及时清除车肚飞花。

7.整理工序的防火技术措施

(1)验布机、刷布机、折布机和打包机应保持运转灵活修,轴承不能缺油。

(2)电熨斗应安装指示灯和恒温装置。使用时应放在不导热不燃烧的基座上,下班时应切断电源,由专人收藏保管,锁在不燃材料制成的箱子里,并严格执行个人、小组和车间三级检查制度。

(3)清洗油迹的溶剂,如香蕉水、汽油,要少量领用,容器应加盖,下班后应有专人负责锁在专用箱子里。

8.滤尘设施和滤尘室的防火对策

滤尘设施和滤尘室内常有大量飞絮、棉尘,火灾和爆炸危险性较大。

(1)滤尘室尽可能是单独建筑,如与车间毗连,应有隔离设施。

(2)滤尘设施风道风口附近不可存在杂质,要做到铁钉、螺帽等不准落地,严防被吸人风道,撞击产生火花。吸到风道内有金属撞击声,应立即认真进行检查。

(3)滤尘设施和滤尘室内飞絮、尘埃必须及时清扫,不可大量堆积。发生火警时,必须立即关掉风机,并到滤尘室检查火情。

第5篇 化纤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化纤是化学纤维的简称,化学纤维系指采用化学方法生产的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的总称。

化学纤维中以粘胶纤维和合成纤维应用最为广泛。粘胶纤维是人造纤维的一种,是用含有丰富天然纤维素的物质或蛋白质作原料,经过化学处理与机械加工而制成的纤维,如:人造毛、人造棉、人造丝等。合成纤维是以煤、石油、天然气、石灰石以及某些农副产品等天然资源为原料,经过化学合成与机械加工而制得的纤维。主要有锦纶、涤纶、腈纶,以及丙纶、氯纶等品种。由于上述两种化学纤维产量大、应用广泛,因此本节主要阐述生产这两类纤维的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化学纤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一)粘胶纤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粘胶纤维是采用粘胶法生产的人造纤维。分为长丝、短纤维、强力纤维三个品种。粘胶纤维柔软,吸湿性好,容易染色,宜与合成纤维混纺,制成各种轻软、美观的织物。

粘胶纤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主要有:

1.粘胶纤维生产由于大量使用二硫化碳,而且主要的生产工序都存在有二硫化碳,火灾、爆炸危险性很大

(1)二硫化碳本身具有易燃易爆性。二硫化碳极易燃烧、爆炸,其闪点-30℃,爆炸极限1.3%一50%,自燃点90℃,遇微小的火花就会引燃.是各类液体中最易燃烧的一种。二硫化碳在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大量存在,这是因为二硫化碳特别容易燃烧,储存、运输困难.一般是本厂制备,因而生产粘胶纤维的企业一般均设有二硫化碳车间;在粘胶纤维的生产工序中均需使用二硫化碳,因此原液车间、纺丝车间都有二硫化碳的存在。如果不注意消防安全,储存不当,就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

(2)生产工艺中使用二硫化碳有火灾危险性。黄化反应要使用大量的二硫化碳,而且反应本身是放热的,若反应过程中搅拌停止,冷却失常,就有发生冲料起火的危险。从设备不严密处泄漏的二硫化碳,遇到火星就会发生燃烧、爆炸。碱纤维素中若混入金属杂物,在黄化机内进行搅拌时,由于撞击和摩擦,会产生火星,引起二硫化碳蒸汽着火或爆炸。

在纺织机和集束机运转时都有相当数量的二硫化碳和硫化氢释放出来;若不及时回收或排放到大气中去,触及蒸汽管道或其他着火源,就会燃烧、爆炸。

(3)二硫化碳制备中具有火灾危险性。

生产二硫化碳要使用硫黄,硫黄是易燃物质,熔点113℃,、燃点255℃,蒸气闪点207℃,其粉尘和蒸汽与空气混合有爆炸危险,粉尘爆炸下限为2.3克/平方米。

在生产和使用二硫化碳过程中,有硫化氢和硫氧化碳生成,它们都是易燃有毒气体,其呻爆炸极限分别为4.3%—4。596和12%—29%,容易爆炸起火。

在制备二硫化碳时,有烧红的木炭,且硫黄处于熔融状态,反应温度达900-1000℃,如果物料泄漏,极易引起燃烧爆炸。

2.生产过程中机械升温也易引起火灾

干燥机在运转时也常会发生火灾。例如,由于风机等机械摩擦过热引起附着的或缠绕着的纤维着火;机内加热器上长期积存的纤维屑受热自烧;烘干温度由于调控失常,超过粘胶纤维的自燃点而着火。

(二)合成纤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1.主要原材料具有易燃、易爆性

(1)合成纤维所采用的原料,单体和成品基本上都属于易燃或可燃的有机化学物品。生产涤纶所采用的乙烯、环氧乙烷、二甲苯、甲醇等,生产腈纶利用的乙炔、丙烯、丙烯腈,生产维纶使用的乙烯、乙醛、乙炔、甲醇等等,都为气态或液态的火灾危险物质。其爆炸下限低,火灾危险性大,而且极易挥发和扩散。如果生产或贮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则会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遇有生产中的高热、冲击或摩擦产生的火花、电气火花,生产加热或检修中的明火等点火源,都会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

(2)大多数原料、单体和纤维成品具有强烈的产生静电的特性,因此,极易发生输送、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的静电火花引燃的火灾事故。

2.生产操作中有火灾、爆炸的危险

合成纤维生产操作都是以反应过程为主,其中氧化反应、聚合反应等都属于放热的化学反应,如果操作不当,造成超温超压,则有造成设备爆炸甚至系统性爆炸的可能;特别是由于生产工艺要求,有的需在高温高压条件下反应;也有的如丙烯氨氧化制丙烯腈,需在接近爆炸极限的条件下操作;有的需要自燃点温度以上进行加工处理等等,危险操作条件都给操作控制带来较大的难度,如果出现加料错误,配料比例失当,仪表失灵,控温控压疏忽等操作。失误或因突然出现停水、停电,搅拌和冷却中断等异常情况,就都有导致火灾或爆炸危险。

3.机器设备的火灾隐患

(1)由于设备不良而发生跑、冒、滴、漏,因可燃物料大多处于高温状态,有的已超过其闪点、甚至自燃点,故漏出后即发生燃烧。

(2)仪表失灵、设备故障,使生产不能正常进行而导致事故;电气设备不良、静电火花、摩擦撞击、违章用火而引起火灾爆炸。

二、化学纤维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粘胶纤维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1.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墙、防火分隔应符合规定

工厂厂址要远离居民点,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且应处于长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二硫化碳车间、原液车间、纺丝车间、二硫化碳站和酸站的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后处理车间、碱站、浆粕库和成品库可为三级。上述各生产部位宜分开设置,否则应用防火墙分隔。生产和储存二硫化碳的部位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单独设置,并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2.生产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并经常检修

(1)生产、储存使用二硫化碳的设备、管路应严密不漏,并定期检查系统的强度和腐蚀情况,同时应设有放空管或排放筒,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安全排放。电器应选用防爆型;设备、管路应接地,输送二硫化碳的流速不宜超过1米/秒,以免因摩擦产生静电导致起火和爆炸。

(2)黄化机应配备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装置,并注意维修校验。黄化机盖应用铝皮或其他不易产生火花的材料衬垫,操作台和工具也应用不易产生火花的材料制造。

(3)浆粕预碎机以及老化鼓和黄化机之间,宜安装磁铁分离器,以剔除铁质杂物。浆粕粉碎时,应通水冷却,防止因摩擦产生热量而引起火灾。

(4)烘干机内可加装自动控制蒸汽压力装置和灭火系统,以防纤维产品在机内着火蔓延。

3.车间内要保持清洁,及时清除流落在地面或操作面上的粘胶溶液,清除的残渣应集中妥善处置

4.严格火源管理,检修动火必须按<动火检修规定)执行。

5.二硫化碳着火时,要切断物料来源,进行系统隔离,并有喷雾水、泡沫等灭火剂扑救。

6.储存二硫化碳的安全措施

储存、运输二硫化碳时,必须用水封住二硫化碳液面,以防止其蒸汽逸出。输送二硫化碳,应向储槽中加水将二硫化碳压出。有二硫化碳存在的地方,应绝对禁止烟火。

(二)合成纤维生产企业的防火安全

1.建筑防火要求

合成纤维生产厂的生产区、库区、辅助生产区、办公区等应分区布置,其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道路、消防给水管网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灭火设置及灭火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尽快整改,或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补救措施加强火灾预防工作。

2.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应注意妥善管理,严防发生事故

(1)储罐、管道、容器应密闭良好,严防渗漏。

(2)所有储罐应根据需要安装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爆破片、阻火器和相应的消防设施,应有泄压装置。罐装前应试压试漏,按规定充装系数灌装,一般不得超过95%。禁止超量灌装。乙炔、氯乙烯气柜应有水封。

(3)高温季节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4)有些物料容易自行聚合,因此要加入阻聚剂。如丙烯腈可加入35-45ppm的对甲氧基苯酚(meq)或100ppm的氨,丙烯酸甲酯加300~400ppm的对甲氧基酚或300ppm的丙酮缩氨基硫脲。异丙醚长期储存会生成易爆炸的过氧化物,应加抑制剂米吐尔。

(5)运输、搬动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

(6)储存、运输三异丁基铝等烷基铝时应用99.8%以上的氮气保护,防止自燃,三异丁基铝等不得与水接触。

(7)对偶氮二异丁腈采取特殊防火措施。偶氮二异丁腈在35℃时开始分解放出有毒可燃气体,95℃以上剧烈分解、自燃,放出有毒烟雾。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储存偶氮二异丁腈的库房必须保持干燥和通风,室温不得超过25℃;室内不能设蒸汽管,不能有阳光照射。如为纸桶包装,不能堆放两层以上,避免受压后温度升高。不能与氧化剂、酸等物品接触,要避免剧烈震动、挤压和撞击。工厂储存量不得超过3个月的用量,生产现场只能存放当班的用量,存放点不能靠近暖气管、电动机等热源。使用时随用随开。发现结块不能用铁器敲击或加压碾碎,应用振动筛均匀粉碎,以防局部过热而发生分解。

检修盛装过偶氮二异丁腈的设备时,应先将其中残余粉末彻底清理,否则不能使用敲击、钻孔方法。

3.设备的防火要求

(1)生产或储运过程中有超压爆炸危险的设备,均应安装安全泄压装置。例如,氢化塔、氧化反应器、聚合反应器、酯化反应器等设备。

(2)有燃烧爆炸介质的高温高压设备,应设惰性气体保护设施。如生产合成纤维的氧化塔、氧化器、丙烯腈合成反应器、酰胺聚合釜、篦麻油裂解炉等。设置联通氮气管线或氧化钢瓶的固定装置,或水蒸气、水喷雾等设施,以利必要时起到保护、置换、压料或灭火的作用。

(3)生产和使用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应有放空管,以便在置换设备系统和发生事故时能安全排放。放空管可单独设置,亦可将同类气体的几根管子汇成总管放空。凡能互相发生化学反应的物料如丙烯腈和氢化钠、氢氧化钠等的放空管,必须单独设置,严禁混和放空。

(4)反应危险的操作,应设置联锁或联动的自动控制装置。对于操作中有超温、超压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除应设有自动或手动紧急泄压排放设施(如放空管、事故槽等)以外,宜设置自动联锁、联动控制和报警系统。当温度、压力超限时能自动调整,或者停电时能进行自动停料等工艺处置,并发出警报信号。条件允许时,最好设置抑爆系统。

(5)凡有氢气、乙炔、乙烯、丙烯、苯、二甲苯、环己烷、丙烯腈等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线(包括放空管线),均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用空气输送、干燥、掺和可燃的粉状、粒状树脂的设备系统亦应有良好接地。因为这些树脂在干燥、掺合、输送过程中有可能挥发出可燃气体或蒸汽,遇静电火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6)容易发生可燃气体(或蒸汽)泄漏的装置区、厂房内,宜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一般要求其报警值为爆炸下限的1/3左右。检测报警装置应设置在易发生泄漏部位,窝风地域或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下风位置。

(7)聚合物熔融纺丝时,其热源宜采用高压蒸汽,热载体间接加热,不宜采用电阻丝或电感应加热。因为聚合物中可能含有残留的单体可燃蒸气能或在较高温下分解出单体蒸汽,当它们从机头喷出时,遇赤热高温表面便会着火,或遇电感绝缘破损产生短路火花也会着火。

(8)可燃气体管线应加装水封或阻火装置。例如输送可燃气体的管线中间,进入有爆炸介质的高温设备的气体管路前端,以及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蒸气排气管的末端应加装阻火器或水封装置。存在粉尘飞扬危险的通风管道应装设阻火闸门。进入加热炉的输送含重组分的带液燃料气的管道,应设有分液罐及阻火器。分离出液体的排液管道,应接人回收系统或安全排人系统。

(9)可燃气体压缩机的吸人管道应设置防止产生负压的平衡阀或定尽阀,以免渗进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造成压缩机爆炸;多级压缩的可燃气体压缩机各段间应设冷却器和气液分离器,防止气缸内带人油和液体而发生超温超压引起爆炸。当由高压段的气液分离器减压排液至低压段的分离器内或排油、水到另设的低压油水槽时,应有防止窜压的止逆和超压放空的安全阀或防爆片。

4.生产操作的防火措施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是实现防火安全的根本保证。

(1)投产前,设备系统用清水洗净,并采用压缩空气试漏和氮气置换,爆炸下限低于10%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其含氧量应降至0.2%以下,而爆炸下限高于10%的,含氧量达到0.5%时,方可开车生产。

(2)投料时首先要严格按照配方比例配料,特别是对有空气(氧)参加的原料配比,一定要控制在爆炸极限之外。例如丙烯氧化法制造丙烯腈时,在反应器内丙烯、氨、氧和水蒸汽之间的比例应为1:1:2—3:3—5。必须加入水蒸气作稀释剂,避免丙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其次,要准确地掌握投料的先后次序、投料速度、分批投料的间隔时间,一般的投料次序是先投不燃或可燃物料,后投易燃物料,例如,沸腾床反应器制取丙烯腈时,必须先输入含水蒸气的空气,再送人氨,最后通人丙烯。投料速度不可擅自提高,以免出现反应过激,操作失控或超负荷生产。

(3)温度和压力必须按照反应条件,细心观察,严格控制。例如丙烯腈合成的反应温度通常是460—480℃,一般控制在470℃左右,低于该温度,则丙烯转化率低,影响产量;高于该温度,会出现物料结焦,堵塞管路甚至引起反应物料着火(丙烯腈自燃点为480℃)。因此,当反应温度接近或超过500℃时,应当采取喷水蒸气或水等紧急措施降温,或者停止加料。

(4)出料必须在反应达到终点时进行。无论是正压还是负压操作,都应在规定的压力、温度条件下出料。对于易燃物料,应采用氮气保护出料,而不得用压缩空气排料;同时应注意控制卸料速度。

5.严格控制火源

(1)火灾、爆炸危险生产车间或操作岗位,应制定切实有效的火源管理规定。例如,电气设备须符合火灾、爆炸场所的相应防爆类型要求,如因条件所限可采用有效的临时性补救措施,如隔离传动,远距离操作,油开关,密封、氮封保护等方法。

(2)严格控制外来火种和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火种。例如,禁着化纤衣物上岗,穿带钉子鞋进入厂房;禁止有产生火花危险的敲击、拖拉等危险动作等等。

6.按照规定的需要配备各种灭火设施和器材

例如水蒸气和惰性气体灭火设施,以适应灭火的需要。通常,露有导线的联苯炉头、电加热棒、电感应加热线等电热、电气设备应配备干粉、二氧化碳、氮气等灭火器材;高温操作的设备,可配置水蒸气(与水不反应者)、氮气、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灭火器材;醇、酮、醛类物料应用抗溶泡沫器材等。

第6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试题1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将序号填入括号内(每题2分共30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的单元(场所和设施)。

(1)临界量 (2)储存量 (3)安全量 (4)危险量

2、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1)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第一,重在预防

3、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主要负责人(2)安全管理负责人(3)安全管理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受刑事处分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二 (2)三 (3)四 (4)五

5、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方可上岗作业

(1)考核合格 (2)评议合格 (3)教育 (4)培训

6、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

(1)审批制度 (2)许可制度 (3)资质认定制度

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劳动防护用品。

(1)单位经济能力(2)法律法规规定(3)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带料盲板抽堵作业应当做到( )。

(1)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2)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

(3) 随时向领导报告(4)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9、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1)同时设计 (2) 同时检测(3) 同时施工(4)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

(1)登记建档 (2) 定期检测评估(3) 监控(4) 制定应急预案

1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照明应采用()灯具。

(1)防爆型 (2)普通型 (3)节能型 (4)白炽型

12、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是物质的()及其()

(1)危险特性数量(2)形态 数量(3)生产方式 储存类型

1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

(1)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测定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

(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14、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部门。

(1)安监 (2)公安 (3)环保 (4)质检

15、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对剧毒化学品的()等安全管理。

(1)产量 (2)流向(3)储存量 (4)用途

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

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的管理能力方可任职。

3、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5、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制度。

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强今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和应当定期检测。

8、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部门接受。

9、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员及押运人员必须向当地报告。

10、危险化学品就是具有、、、等危险特性的化学品。

三、判断题:请在正确的后的()打“√”,错误的打“×”(每题2分,共30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

2、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审批制度。()

4、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许可制度。()

5、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6、危险化学品单位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统称。()

7、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

8、可以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9、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剂、灭虫剂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10、个体工商户可以生产剧毒化学品。()

11、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时,应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12、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部门接受。()

13、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但可以转让。()

14、中小企业申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必进行安全评价。()

1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不定期检查。()

四、问答题 (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你单位组织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2、你单位已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请简述取证后你是如何抓安全生产的,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什么举例说明。

第7篇 生产企业夏季安全生产管理须知要点

夏季高温是安全事故多发、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时期。从安全统计资料来看,每年6月至9月是事故的高峰期。如何在夏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呢结合生产过程的实际,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应重点注意以下几项:

1.用电的安全

夏季天气炎热,人们穿着单薄且皮肤多汗,相应增加了触电的危险。另外这段时间潮湿多雨,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有所降低。这就使夏季成为电气安全事故的易发季节。抓好电气安全防范显得尤其重要。

2.防暑降温安全

夏季天气炎热,要加强作业场所内的通风,预防中暑事故。同时要积极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休息场所,做好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要进行健康检查。要落实中暑病人的医疗急救措施,设立急救室,备好必要的急救药品,确保职工生命健康。只有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才能消除季节性的安全隐患。

3.压力容器的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气焊、气割已经成为施工的经常性操作。将气瓶直接放置于施工现场,这是一些施工单位的一贯做法。此外,一些高压储罐,如液化气球罐、液氨储罐等由于夏天气温比较高,高压气体在烈日的照射下温度上升,体积膨胀,严重的会发生气瓶、储罐等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爆炸还会带来二次事故(比如说火灾),使损失变大。可见,压力容器在夏季作业中的使用和存放非常重要,必要时开启喷淋降温系统,严禁压力容器超温超压。

4.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

为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手套、高处作业时的安全带等在任何时候都应该穿戴整齐,以防万一。

5.设备与材料安全

对大型设备、机组应进行重点管理和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设备、高塔等按规范要求防雷接地;遇六级以上大风,各施工人员和高处作业人员应停止施工;注意做好现场排水工作,保证排水畅通;现场各安全设施要加强检查,做好防护工作,特别是对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要定时进行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以防不测。

6. 消防安全

落实各项防火制度,消防设备配备齐全,严格控制明火作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同时对易燃易爆品要加强储存和使用管理工作。

7. 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督查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的发生,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个人。

8.做好防大风、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和防护工作

有关部门要关注气象预报,及时掌握大风、暴雨、酷热等恶劣天气的动向,要做好恶劣天气紧急情况下的事故预想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技术练兵,职工熟练掌握停电及其它事故的处理方案,提高职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做好防范应急安全工作。

9.做好防汛、排水工作

由于夏季雨水大,各部门要清理净地沟及雨排,保持畅通,无堵塞,无油污及确保排水管道畅通无阻。确保连续下大雨天气情况下,厂区内的雨水能及时外排,各装置区无积水。

10. 做好防有毒气体泄漏、中毒等安全工作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来临,油品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挥发、扩散速度加快,接触有毒气体岗位的操作人员很容易发生有毒气体中毒。为此,要加强相关工作岗位人员的防有毒气体中毒防护工作。

当然,夏季生产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上几项只是其中的几个方面。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求我们要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在工作过程中,只要我们牢记安全这根弦,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尤其是有针对性的安全保护措施,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防患于未然。

第8篇 电力生产企业起重设备安全管理

在电力生产企业中,起重设备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同时起重事故也越来越多,其原因有:钢丝绳断裂、技术管理不严密、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起吊工艺不合理、现场安全监护不力等。下面就电力生产企业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作一些分析与探讨。

1.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在电力生产企业中,起重设备一般用于设备检修,闲置时间长,缺陷不易发现,易带病作业;人为损坏设备严重,如人为拆除限位装置,工作时歪拉斜吊等。起重设备一般与电厂“共存亡”,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老化,备品配件难以购买。同时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设备的更新换代,起重机械技术和标准也在逐步完善和提高,老式起重机逐渐成为不符合标准或不合格的起重设备。

1.2 起重机械的维修有2种途径:本单位维修和委托外单位维修。电力企业一般都不配备起重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也没有相应的起重机修理资质,本单位维修质量难以保证。委托外单位维修,一般可以保证修理单位的资质,但因目前起重机修理市场混乱,如果管理不善,电厂又没有相应的人员进行技术监督,起重机修理的质量也无法保证。

1.3 通常,大型起重机都配有专职司机,而一般的起重机却由起重工或检修工操作,这就违反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电力企业由于减员增效的压力,起重机专职司机少,且无法对所有起重机的操作人员进行持证上岗培训。

1.4 企业起重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起重管理完全依赖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没有建立适合本企业规范化的管理制度。起重作业没有方案,现场作业缺少监督。如果企业把起重作业人员分配到各检修部门,虽然能使各部门的起重作业力量得到加强,但化整为零后,由于作业范围狭小和工作的单一,易使起重作业人员忽视对起重技能的学习,思想上也会麻痹大意,很容易出事故。

1.5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和起重作业的指挥人员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少专业技术人员而使起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因而无证操作和无证指挥经常发生。起重作业人员的稳定性差,一方面起重人员改行从事其它工种工作造成特殊人才的流失,另一方面其它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严格培训就上岗从事起重作业。

2.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在大多数电力生产企业中,对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重视不够,把起重设备等同于一般设备,无健全的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无定期检查制度,无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无起重机缺陷管理制度等,起重机械无专职技术人员管理,基本上还是处于一种无序状态。

2.2 起重机选型不当,特别是电厂规划设计时起重机选型不合理。第一,确定起重机最大起吊重量时,规范要求按照机组大修时最大起吊重量选型,而很多时候优先考虑的是如何满足基建时电力设备安装的要求,因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第二,与国外起重机相比,国产的起重机都没有快慢速等微动功能,这就增大了起重吊装工作的难度。如汽机主厂房起重机,选用国产的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由于定位不准和溜钩,有时不得不在吊钩上挂上手拉葫芦;第三,在燃料运输线上,检修用起重机也选用安全滑线供电,由于现场煤尘较多而使滑线积灰严重,导致起重机无法正常工作;第四,一些技术和工艺落后、不符合标准的起重机也被采用。

2.3 对一些设备事先没有安装检修用的起吊设备;对另一些设备事先安装的起吊设备无法满足设备检修要求或根本无法使用;起重机安装时不遵守起重机安装规范,如一些起重机的轨道无压板和轨道鱼尾板与垫板焊死,造成日后轨道无法调整,一些起重机没有检修平台,故障时无法及时进行修理等。

2.4 起重设备分布范围广,难以协调和统一管理。《安规》要求起重作业和起重机的操作都要由专职人员完成,但是由于起重机多、分布范围广、检修作业多,专职起重作业人员少,因而无法满足实际检修和起重机操作的要求。

3.加强和改善起重设备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健全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起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起重安全监督,使起重管理有章可循,并确保各项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3.2 加强起重设备管理,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工程设计“三同时”的全过程管理。起重设备应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工程验收必须有设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设备使用部门的人员参与,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签收,不投产。

(2) 加强起重设备使用管理。要把起重设备的使用落实到部门、班组和个人。责任人(部门)必须确保起重机时刻处于性能完好的备用状态。加强缺陷维护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成立起重机修理部门并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起重机修理许可证,没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起重机维护社会化的办法,同时在企业内加强技术监督。 (3) 建立起重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四级检查:工作前的自检,部门会同班组定期检查,企业技术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检查,地方劳动部门的检查。并根据起重机的使用情况和吨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定期检查标准和周期,没有劳动部门颁发《起重机准用证》的起重机,严禁投入运行。

(4) 加大对起重机的技术改造力度。 由于起重机使用年限较长,造成一些设备的控制系统老化、落后,不能满足主设备的检修要求,或者不能满足新国家标准的要求。因此,应及时改造并淘汰年久失修、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起重机,或通过技术改造采用新技术提高起重机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3.3 加强起重作业管理。

起重作业必须有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和指导,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作业安全。

3.4 加强人员管理。

起重机操作人员和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岗位技术培训和技能培训,培训对象包括专职起重工,以及相应的钳工和安全人员,同时应保持起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

3.5 加强考核。

严格考核是手段和保证,没有考核,所有规章制度都是一句空话。

第9篇 浅谈重大机械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一、鞍钢重大喷爆事故概述

安全生产工作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并直接关系到广大员工的生命健康。今年年初,辽宁鞍钢发生的喷爆事故造成13人死亡,这为重大机械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也让同类企业不得不认真反思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023年2月20日 23时30分,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的鞍钢集团公司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铸造车间,在浇铸一大型铸钢件时,砂型型腔喷爆,发生重大事故,致13人死亡,17人受伤。

二、由鞍钢重大喷爆事故分析企业自身安全管理不足和问题

任何一起的事故的发生,都有其偶然性和必然性,这起事故也不例外,但是我们必须上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才能更好地吸取事故的深刻教训。当前重大机械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不足和问题:

1、安全理念不够新。有的企业安全理念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创新更新,导致一些员工对传统的、陈旧的安全理念有冲突情绪,从而指导具体工作。

2、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安全制度、安全标准比较多比较全,每年也会签订安全责任书,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现象还很多,如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没有有针对性地开展反事故演习、演练;一些岗位如,吊车、电焊、叉车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等。

3、安全意识不够强。最主要的表现是习惯性违章,有的企业、岗位还普遍存在,有普遍性、反复性、顽固性等特点。还有一些主要负责人对习惯性违章存在模糊认识,认为自己有经验,盲目蛮干,带头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4、隐患整改不及时。有的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特别是对一些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抓形式、表面的多,抓具体、实际的少,如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给安全生产管理留下隐患。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安全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因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树立'安全管理、以人为本、 综合治理'的理念,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好三基工作,建立三个体系。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基层、基本的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监察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安全网格管理,各级各类人员,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对标先进企业,整改存在不足。在安全理念上,要向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的企业学习和借鉴,以对标先进、寻找差距,弥补自身不足,形成齐抓共管、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针对排查出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做到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3、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相关事故案例等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月、安全岗、安全标兵等竞赛活动,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班、安全交流研讨会,引导广大员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员工安全意识,筑起安全生产的牢固大堤。

4、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安全技能。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突发性事件时采取的措施。企业要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针对性地建立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可以通过组织岗位安全练兵、应急抢险演练等方式,促进岗位员工学习预案,参加应急演练,从而提高自己的安全技能,当岗位发生应急情况时,能够从容应对、忙而不乱。

此外,企业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激励机制、强化各专业之间的协同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正常有序。

总之,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必须用更先进的理念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一方平安,才能推进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10篇 乙炔气生产企业安全环保管理细则

为了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加强我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全司全盘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组织架构模式,环保责任细化到每个班组及每个员工,再从细节入手,便于规范具体行为,特制定下列有关细则,凡违反每项细则,除责令整改外,还要给予100元/项的罚款,对造成污染事故的,追究法律责任。

1.对各单位辖区内的物料跑、冒、滴、漏,未采取治理措施的。

2.各单位内的环保设施(如:电石渣压滤机、渣浆回水冷却塔、应急池、脱硫除尘器、中和池等)没有鲜明标牌的

3.运行的环保设施(如:双碱脱硫器、危废暂存间)无运行记录和台账的。

4.乙炔发生间渣浆排放明渠西侧的硅铁电石渣,不能超过2立方的堆放量,更不能任其流淌。

4酸塔排放的废酸,现场存放不能超过2桶。

5.电石渣浆池上清水不能外排。

6.事故应急池内,应为空池,不可做他用。

7.精馏残渣暂存间应做到信息明确,台账清楚,堆放整齐,定期转移。

8.各车间、各工段管理范围内的循环冷却水,不能泄露,必须全回收到循环池。

9.各单位的排水沟应保持沟内不能有影响通畅流水的异物,沟外的盖沟板全程整齐铺设,不能影响行车、行人。

10.烟囱排放,不能有除了白色烟气外的其他颜色的烟雾;加有脱硫装置的设备,保持正常运转,不能有刺激性气体排放。

11.在电石渣压滤房内,除了防风棚内有电石渣外,其他地方不能有散落现象。

12.垃圾池内,应经常保持少储存或零遗留,堆放的内容物不能超过总容积的2/3

13.由于管理不善,玩忽职守,造成危险品泄漏等污染事故的

14.发生污染事故,应立即报告安环部或主管领导。超过24小时不报的,按隐瞒事故论处。

第11篇 乙炔气生产企业安全环保管理规则

为了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加强我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全司全盘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组织架构模式,环保责任细化到每个班组及每个员工,再从细节入手,便于规范具体行为,特制定下列有关细则,凡违反每项细则,除责令整改外,还要给予100元/项的罚款,对造成污染事故的,追究法律责任。

1.对各单位辖区内的物料跑、冒、滴、漏,未采取治理措施的。

2.各单位内的环保设施(如:电石渣压滤机、渣浆回水冷却塔、应急池、脱硫除尘器、中和池等)没有鲜明标牌的

3.运行的环保设施(如:双碱脱硫器、危废暂存间)无运行记录和台账的。

4.乙炔发生间渣浆排放明渠西侧的硅铁电石渣,不能超过2立方的堆放量,更不能任其流淌。

4酸塔排放的废酸,现场存放不能超过2桶。

5.电石渣浆池上清水不能外排。

6.事故应急池内,应为空池,不可做他用。

7.精馏残渣暂存间应做到信息明确,台账清楚,堆放整齐,定期转移。

8.各车间、各工段管理范围内的循环冷却水,不能泄露,必须全回收到循环池。

9.各单位的排水沟应保持沟内不能有影响通畅流水的异物,沟外的盖沟板全程整齐铺设,不能影响行车、行人。

10.烟囱排放,不能有除了白色烟气外的其他颜色的烟雾;加有脱硫装置的设备,保持正常运转,不能有刺激性气体排放。

11.在电石渣压滤房内,除了防风棚内有电石渣外,其他地方不能有散落现象。

12.垃圾池内,应经常保持少储存或零遗留,堆放的内容物不能超过总容积的2/3

13.由于管理不善,玩忽职守,造成危险品泄漏等污染事故的

14.发生污染事故,应立即报告安环部或主管领导。超过24小时不报的,按隐瞒事故论处。

第12篇 冶金生产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冶金公司生产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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