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会所发包方项目管理规范
一、会所发包项目系指由他人在会所内租用场地开展有偿服务项目,如:发廊、商务中心、超市、钢琴练习室等。
二、承包商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行为权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发包项目的洽谈,初步审定后,上报公司经营发展部,由经营发展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定正式承包合同。
四、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对承包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日常监督。每季度将监督情况总结上报公司经营发展部。
五、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产品的,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应发出纠正整改通知。如屡次不改,或造成重大投诉,或违法者,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终止合同申请,交经营发展部审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合同解除后的交接工作。
六、按合同规定,客户服务中心应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以保障承包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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