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安保服饰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安保员服装的管理,树立良好的安保形象,公司决定对安保服装管理制定如下规范:
1、服装等物品的使用期限
(1)根据要求,统一着装,公司安保部统一购买并造册登记;
(2)安保员进公司春秋夏装各二套,使用期限为24个月;
(3)帽子、领带等标志物使用期为24个月;
(4)棉大衣使用期为24个月;
(5)使用期已满但还能使用的将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可向安保部申请以旧换新;
2、离职时物品的折算标准
(1)安保员离职,须收回服装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带、领带等标志物,如不交回或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2)在公司工作不满足3个月的(含3个月),离职时扣全部服装费(购买价)的70%为服装折旧费;工作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扣回50%服装折旧费;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扣回25%;工作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免扣服装折旧费;
3、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1)安保换装时间,应由安保部视当时气温情况而定;
(2)冬季进公司的安保员,暂不发给夏装;夏季进公司的安保员,暂不发秋装;
(3)上岗必须按统一规定着装,保持服装整洁,下岗后不得穿工作装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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