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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施工对工程的文件和资料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76

总承包施工对工程的文件和资料管理规范

总承包施工对工程的文件和资料管理规范

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文件和资料管理

总承包文件资料管理包括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测资料及项目管理资料的管理。其中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测资料由项目总工负责,是保证整个工程保质、按期顺利完成的依据,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资料。其中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它是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的依据,施工成果的证据。其所涉及的各种制度、影响施工的各种因素,与业主、监理各分包之间联系函都是关系整个工程极其重要的文件。

1主要内容:

1) 图纸(接收/下发);

2) 业主指令、施工方的复函、图纸会审记录(土建、机电、装饰接收/下发);

3) 工程变更;

4) 重大技术方案的确认;

5) 工程洽谈纪要;

6) 会议纪要;

7) 监理批准的方案审批表。

2施工技术资料的归类

1) 材质证明;

2) 材料试验报告;

3) 施工记录;

4) 预检、隐蔽检查记录;

5) 基础、主体结构验收;

6) 施工组织设计;

7) 技术交底;

8) 质量评定;

9) 竣工验收资料。

3总承包和专业分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文件和资料的管理。总承包下设资料室,专职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整理、管理及归档工作。

4各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资料员,专门负责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存档工作。按照合肥市对文件技术资料存档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5各分包单位必须按总承包规定的程序接收和报送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总承包均不负责。接收和报送程序规定如下:

1) 业主及监理下发的各类文件由总承包资料员进行登记留底后须经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审阅后下发各有关单位。

2) 业主及监理直接交给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文件、资料,各专业分包在收到文件、资料之后的4小时内必须到总承包资料室登记。

3) 各专业分包单位报送业主或监理的各类文件如变更、报告、洽商、申请、签证单等均需要由总承包专业工程师签字并经项目经理审阅后,由总承包资料员登记存档方可报送,否则总承包对此类文件不予承认。

6业主、监理、设计院下发的函件,经总承包审阅后以工程通知单或总承包指令的形式转发给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必须根据通知及函件具体要求处理各项事务。

7总承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求。对上报资料的意见、会议通知、会议记要等,将以工程通知单形式下达给各分包,分包必须根据其要求及时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总承包汇报。

8分包上报文件资料,必须一式四份,总承包将依据实际需要转报业主、监理审阅及存档。

9分包对工程情况、图纸问题、进度、安全、质量等相关事宜,可以以'工作报告'形式上报总承包,总承包对该报告的意见将通知单或总承包指令的形式下发分包。

10分包单位需上报的资料包括:承包合同、重要设备的订货合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及依据合肥市有关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上报的有关资料。

11分包单位上报的有关资料应按照合肥市现行标准及文件整理规定执行。

12分包单位自己收集整理有关工程竣工资料,总承包将不定期对资料进行抽查和考证、考评,不合格的资料分包商应及时整改。在工程竣工前根据总承包要求上报,由总承包上交地方监督站及有关部门。

技术资料管理流程见图3.7.11-1。管理资料的管理流程见图3.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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