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总 则
第1条 为使用好综掘机,充分发挥综掘效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结合业务保安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 公司各矿从事综掘活动必须认真执行本规范,分管生产的副矿长和综掘队长是综掘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是综掘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综掘各岗位工种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执行操作规程,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第3条 坚持生产领导现场盯班制度,分管副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科长每月不少于3次现场写实,解决综掘技术难题,排查安全隐患,提高综掘使用效果。
第4条 按照 “素质一流、装备一流、效率一流、质量一流”的要求抓好重点综掘区队建设。按作业规程工序要求配齐施工人员,建立必要的辅助、后勤保障,为综掘区队的高产高效奠定基础。
第5条 新组建的综掘队要成建制的组织进行脱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新补充人员应接受综掘方面不少于1个月的理论、实践培训。对支护工,机电维修工和掘进机、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等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达到“四懂四会”(懂综掘工艺、设备性能、结构、原理,会操作、检查、维护保养、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综掘队换用新设备时,要根据新设备特点,由矿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操作。各矿要制定综掘队职工培训规划和培训制度,提高其现场操作技能及处理事故的能力。
第6条 综掘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安全技术工作的基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要求工程质量,消灭不合格品,巷道环境必须达到掘进文明生产创建标准。
第二节 设计、施工与验收
第7条 采区设计必须为综掘机的使用创造条件,根据采区煤层地质条件、生产技术条件、综掘机安装撤除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巷道布置,减少准备工作量。各生产环节的能力要保证能够充分发挥综掘机效能,设计力求合理、配套。
第8条 在上综掘机前,要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巷道探查分析和地质评价,对综掘巷道的煤层赋存变化、断层构造、顶底板岩性、水文地质、火成岩侵入等要全面探查分析,尽量避开大的断层构造,并根据探查情况确定最终综掘机选型及配套方案,并由公司采掘处和机电处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9条 综掘工作面上下山掘进不得超过综掘机额定允许坡度,否则必须改变掘进工艺。
第10条 巷道掘进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掘进技术管理》要求。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在巷道施工前半个月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11条 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安全设施、设备安装、检修和施工的需要。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采用轨运合一的运输方式时,巷道净宽应大于4.2米。巷道断面形状应根据煤层倾角、厚度、煤层赋存稳定性、围岩强度和巷道支护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12条 综掘巷道风速、温度、瓦斯煤尘浓度均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当瓦斯超限时,瓦斯断电装置必须能切断掘进巷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综掘工作面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合理选择水源和布置供水管路,主管路φ108mm,水压不低于3mpa。综掘机作业时必须正常使用外喷雾装置,必要时配备除尘风机。
第13条 各生产矿井每月由矿总工程师或生产矿长负责组织编制下月的综掘接续计划和设备材料需求计划。综掘接续的编制原则是:设计长度超过200米,坡度小于15度的半煤岩巷道,应尽可能选用综掘,最大限度地减少炮掘巷道,提前完成综掘机安装峒室、巷道准备及运输系统工作量,改进巷道开门、撤除方式,推广综掘预备队作法,提倡使用掘进机开门,保证重点综掘区队实现连续、安全、优质、快掘,除大修外,综掘机连续闲置时间不应超过20天, 保证正规综掘队的正常接续及综掘机的使用率。
第14条 综掘工作面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分管生产的副矿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交接验收;安装质量达不到标准不准投入使用。
第三节 作业规程与矿压观测
第15条 每个综掘工作面必须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综掘巷道施工前一个月,矿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编制作业规程,按公司规定组织会审,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无作业规程不准施工。综掘工作面的临时支护型式要根据现场实际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力争应用机载临时支护方式,缩短临时支护时间,提高临时支护效果。
第16条 规程审批后,综掘队要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考试,考试成绩要存档,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17条 各矿要加强对综掘巷道矿压观测工作,逐步摸清各煤层综掘巷道的矿压显现规律,矿及工区及时分析研究综掘机的工作状况,为安全生产和综掘机选型提供科学依据。由综掘队技术员负责对综掘机的使用情况进行写实,并认真分析巷道矿压显现规律,提出施工巷道快速掘进及顶板管理技术措施。
第四节 综掘巷道掘进准备
第18条 综掘巷道必须按设计和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巷道断面、支护及后路运输不符合规定不准安装综掘设备掘进。综掘工作面必须采用先进的支护工艺及辅助运输机具,不断提高掘进效率。每个综掘工作面配备不少于2台锚杆钻机,f>6的坚硬顶板,优先配置myt-120型以上的液压锚杆钻机进行永久支护。结合现场实际选择先进快捷的辅助运输方式,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掘进效率。
第19条 综掘工作面配备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地质条件要求。新综掘机试掘前,由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矿、队有关人员,按照“设备完好标准”对综掘工作面机电设备逐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面检查综掘机、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等设备的各个注油部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油量适中、油号正确、油质良好)注油,要严格执行润滑制度,然后方可试运转。送电试车前,应全面检查各类电气设备,各种开关、电机、接线盒、电缆、照明,必须符合完好标准,杜绝失爆现象,核对各供电系统、各类保护装置载频频率,防止事故发生。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综掘机等依次逐台送电试车,待无问题后,方可全部送电,联合试运转。
第20条 在试掘进前,应清理掘进迎头,确保浮煤里没有金属物件、杂物、雷管等,大块矸石要砸碎,以防损坏综掘机、刮板运输机,避免发生事故。
第21条 在综掘机开门及拐弯时,应尽量减少炮掘及综掘机准备工作量。为缩短综掘机开门及拐弯施工时间,可根据现场条件及拐弯角度,可采用综掘机后退预开煤壁与缩短小皮带相结合的方法,直接用综掘机割煤至迎头开门。
第五节 综掘施工
第22条 必须坚持使用综掘机上所有的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不能随意调整液压系统、雾化系统各部的压力。
第23条 综掘机只准专职司机操作,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综掘机上的电源开关并闭锁。
第23条 在综掘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并设专人定期进行试验,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否则严禁使用,留好记录被查。
第24条 综掘机必须装有两个前照明灯和1个尾灯。
第25条 开动综掘机前,必须发出警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综掘机。
第26条 综掘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第27条 综掘机停止工作和交班时,必须将综掘机切割头落地,排净铲板、一运和二运上的余煤,断开综掘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并闭锁。
第28条 检修综掘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切割头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29条 各种电气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手柄、按钮、指示仪表等要妥善保护,防止损坏、丢失。
第30条 机器必须配备正副两名司机,正司机负责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 副司机所处的监护位置必须安全可靠。司机必须精神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委托无证人员操作。
第31条 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日志,对机器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要向接班司机交待清楚。
第32条 切割头变速时,应首先切断截割电机电源,当其转速几乎为零时方可操作变速器手柄进行变速。严禁在高速运转时变速。
第33条 司机工作时精神要集中,开机要平稳,看好方向线,并听从班长或副班长指挥。前进时将铲板落下、提起后支撑;后退时将铲板和后支撑抬起。发现有冒顶预兆或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第34条 掘进施工前,综掘机司机应配合班组长认真检查工作面围岩和支护、通风、瓦斯及综掘机周围情况,保证工作区域安全、整洁和无障碍物。
第35条 开机前,对机器必须进行以下检查:
1.各操纵手把和按钮应齐全、灵活、可靠。
2.机械、电气、液压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应正常可靠,零部件应完整无缺,各连接件齐全、紧固。
3.电器系统各联接装置的电缆卡子应齐全牢固,电缆吊挂整齐,无破损、挤压。
4.液压系统、雾化系统的管路和管接头应无破损、泄漏,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将所用延长的电缆、水管沿工作面准备好,悬吊整齐,拖拉在综掘机后方的电缆和水管长度不得超过10米。
5.减速器和液压油箱的油位、油量应适当,无渗漏现象,并按技术要求给机器注油、润滑。
6.二运桥式转载皮带机应确保完好,托辊齐全。
7.切割头截齿、齿座应完好,截齿转动灵活,发现有掉齿或严重磨损不能使用时,必须断开综掘机电气控制回路开关,打开隔离开关并闭锁,切断综掘机供电电源,并在馈电开关上挂停电牌后再进行更换。
8.装载耙爪、链轮要完好、运转灵活。刮板链松紧度应合适,刮板齐全无损,应拧紧防松螺帽,防止刮板松动。桥式转载皮带机的胶带和接头无撕裂,胶带松紧度适当。
9.履带、履带板、销轮、链轮保持完好,按规定调整好履带的松紧度。
10.水雾化(喷雾)装置系统、冷却装置、照明应良好。水质、水压、流量应符合规定,喷水管路、喷嘴应畅通。
第36条 经检查确认机器正常并在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合上电源总开关,按操作程序进行空载试运转,禁止带负荷起动。
第37条 开机前必须发出报警信号,合上隔离开关,按机器技术操作规定顺序起动。一般起动顺序是:液压泵→放下铲板并贴紧底板和后支撑并贴紧底板→二运桥式转载皮带机→一运刮板输送机→耙爪装载机构→截割头。
第38条 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切割工作,根据不同性质的煤岩,确定最佳的切割方式。切割深度取决于煤岩的切割阻力,切割速度取决于瓦斯的涌出量和风量,以液压系统压力不超过整定值、切割电机接近满载、不产生强烈震动、落煤效率最高为宜,一般推荐为切割头直径的2/3。
第39条 司机要按正确的截割循环方式操作,并注意下列事项:
1.掘进半煤岩巷道时,应先截割煤,后截割岩石,即按先软后硬的截割顺序。
2.一般情况下,应从工作面下部开始截割,首先切底掏槽。
3.切割必须考虑煤岩的层理,切割头应沿层理方向移动,不应横断层理,影响切割速度。
4.切割全煤,应先破碎中间部分,再四面刷帮。
5.对于硬煤,为防止切落大块煤而影响装运速度,采取自上而下的截割程序。
6.对较破碎的顶板,应采取留顶煤或截割断面周围的方法。
7. 对松软煤层:应从工作面下角由下向上切割,首先切底掏槽,这样在切入过程中机器稳定性好,也有利于装载和提高切割速度。
第40条 截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岩石硬度大于综掘机切割能力时,应停止使用综掘机,并采取其它措施,不得强行切割,放炮时要对综掘机采取保护措施。
2.根据煤岩的软硬程度掌握好机器推进速度,避免发生截割电机过载和压刮板输送机等现象。切割速度应与煤岩的硬度、装载能力及运输系统相适应,煤、岩的块度不可过大,以免影响装载与运输。
3.切割头必须在旋转中进出煤层,不得停转后进出煤层;综掘机不得带负荷起动、超负荷运转,保持机器在满载、高效、最佳状态下工作。
4.切割头在最低工作位置时,禁止将铲板抬起,严禁切割头与铲板相碰。截割煤岩时应防止截齿触网、触棚。
5.司机应经常注意清底及清理机体两侧的浮煤(岩),扫底时应避免底板出现台阶,防止产生综掘机爬高。
6.煤岩块度超过机器龙门的宽度和高度时,必须先行破碎后方可装运。大块煤岩被龙门卡住时,应停机处理,不得用一运刮板机强拉。
7.液压缸行程至极限位置后,应及时搬回操作手柄,停止供液,以免安全阀长时间卸荷造成液压系统发热。液压油油温不得超过70°c。
8.综掘机向前掏槽时,不准使截割臂处于左、右极限位置。
9.所有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10.切割中随时注意机械各部运转声音和温度及压力变化情况,压力表的指示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11.风量不足、除尘设施不齐不准作业。
12.切割前必须先开内外喷雾水对综掘机进行冷却和降尘后切割,工作中停水不得切割,停止切割时要先停综掘机后停喷雾水。
13.发现危急情况,必须用紧急停止开关切断电源,待查明事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开机。
14. 使用切割臂上托钢带、锚网和作临时支护支撑时,切割电机必须可靠断电,防止切割头误动作运转。
第41条 迎头过断层,需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措施。过下压正断层时,可采用后退卧底法,即下盘卧底、上盘挑顶,严格按腰线设计进行施工,下盘巷道超高处及时补打锚网进行支护,上盘挑顶掘进并确保巷道高度;当巷道过上跳正断层时,可采用后退或直接割顶法,直接割顶法,即综掘机直接将上盘顶板或下盘煤挑至顶板、下盘可根据断层落差来确定卧底量。同时要在两盘结合处需补打锚索等加强支护。
第42条 按规定操作顺序停机后,应将综掘机退到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并将铲板放在底板上,切割头缩回并放于底板上,关闭水门,吊挂好电缆和水管。
第43条 停机后,要清除机器上的煤块和粉尘,不许有浮煤留在铲板上。
第44条 在淋水大的工作面,应对综掘机采取保护措施。在角度大于8°的上、下山工作面停机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第45条 停机后,将所有操作阀、按钮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并闭锁。
第46条 停机后,全面检查综掘机各部件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有问题时应及时汇报并记录清楚。
第47条 掘进巷道做到两帮直、底板平,不留伞檐,掘进高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遇断层、构造时,必须有综掘机掘进的补充措施,禁止综掘机超过设计截割硬度割矸。
第48条 综掘机截割后应尽快支护,及时维护新暴露出来的围岩,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正规循环作业。在截割时发生片帮、掉顶时,要停止割煤,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端面维护,防止发生冒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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