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学艺术中心学生管理条例
为了使学生更好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良好的学习秩序,艺术中心制定如下条例,望各班严格执行:
一、各班由班主任监督,班委会配合,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
二、预备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不准无故拖延时间进入教室;
三、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四、认真做好眼保健操、间操,各班体育委员严格清点人数,集合队伍要快、静、齐,无特殊情况不得在班内逗留。
五、艺术班学生着装要大方、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允许配带任何饰品(耳环、项链、戒指等)不允许染发、烫发、留怪发型,着装要整洁;
六、讲文明懂礼貌,多使用文明语言;
七、上课要认真听讲,不允许大声喧哗或扰乱他人学习,影响上课秩序,课堂上不允许吃零食,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上厕所,打电话,在校内不允许配带手机、bp机或出外买食品、去网吧等。
八、学校的大型*,不准大声喧哗、起哄、自由活动;
九、各班的卫生区和班内卫生每天上、下午值日生都要打扫,保持楼内清洁,班主任要每天检查;
十、对以上违纪、违规的学生,履教不改者,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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