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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管理奖惩条例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63

公司质量管理奖惩条例

公司质量管理奖惩条例

某公司质量管理奖惩条例

1.目的

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3.职责

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品管部或生产部提出,经行政部签核,品质主管批准后实施;

3.2对车间主任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经理提出经行政部经理签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3对部门经理的奖惩由总经理提出并批准。

3.4品管部经理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4.主要内容

4.1 质量奖惩

4.1.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和月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月度奖为50元/人,年度奖为200元/人,纳入车间员工等级工资。

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50-1000元的奖励。

4.1.3对于年度内质量水平三次获得公司前三名、且每月均达到规定质量目标、考核年度内在公司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员工,及为公司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公司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

4.1.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规定,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按照《过失管理》相关条款处理。

4.1.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累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罚款可同时进行)。

4.2 车间质量奖考核方法

4.2.1员工的考核

4.2.1.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10~10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节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4.2.1.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4.2.1.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最后警告;第二次开除。

4.2.1.4试模过程不列入考核范围,但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向上级反映,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1.5自检互检,操作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前检查物料、操作完检查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自检发现并即刻自行纠正,扣罚按照质量奖系数1/2计算;未发现,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检时发现,则按照质量奖系数全额处罚。每一位操作工有责任检验前面工序的产品质量,根据操作规程,互检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题,继续加工,则同样按照不合格品处罚。

4.2.1.6因模具、设备、工装非计划性故障造成产品不合格,在自检时发现,不记入对应操作工的不合格数;但是操作工必须停机,通知人员进行调试、维修,以免继续生产不合格产品。调试、维修完成并确认后方可投入生产,否则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记操作人员的不合格数。

4.2.2.7顾客处发现的不合格品,上述条款同样适用,处罚不底于质量奖系数的2倍。

4.2.2.8批量生产时,对来料批次不合格,奖励首先发现人10~30元,如果已经明确检验方法和标准,由操作工协助在线挑检,质量奖参照过去或临时调整质量奖系数计算。

4.2.2.10操作工必须保护好产品标识的完整性和追溯性,如丢失标识,造成不合格产品不能追溯到责任人时,扣罚按照2元/个。

4.2.2.11批次不合格超过30个为批次不合格,直接责任人处罚50~200。

批量处罚分级参考:

产品处置 报废 可返工(不包括后加工遗漏) 无需返工

处罚金额 200~ 150 150 ~ 100 100 ~ 50

不合格率% 0 ~10 ~30 ~50 ~70~90 ~ 100

基数+ 0 10 20 30 40 50

4.2.2.12员工质量意识淡薄,要求整改纠正时质量态度恶劣,视情节严重,扣除10~200元,并视情节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如造成了产品的不合格,则追加不合格品处罚。

4.3车间主任考核

4.3.1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质量情况负全责,如出现批量事故和员工质量意识产生的处罚,该车间直接领导(主任)或间接领导承担监督管理失职责任,处罚按照直接责任人处罚数额的 1/3~1倍。

4.3.1车间主任质量考核纳入月度绩效考核,具体参加车间主任绩效考核表;

4.3.2当出现以下任一项时,扣除该车间主任当月全部批量事故分数。

a. 损失2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

b. 因加工问题造成的整批顾客退货或索赔或产品推迟出货。

4.4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责任人扣款最高限额为:车间主任500元,普通员工200元;如造成损失严重、或在操作中态度恶劣的将按照相关的行政处分及过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4.5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一次性奖励的计算方法是:发现总数×奖励基数=奖金。

奖励基数按不合格发现的难易、不合格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定为0.1,0.3,0.5三档。每发现一批批量不合格,奖金下限为10元、上限为1000元,如按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奖金低于或高于规定的奖金上下限额,则要按上下限额处理。如果批量不合格由多人发现,则均分或根据实际协调分享奖金。

5.奖惩程序

5.1生产线发现的不合格奖惩,车间检验员负责每日统计各工序的不合格品数量并确定责任人(同时让本人或车间主任及以上所属领导)。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不合格数据汇总报品管部门,由品管部有关人员负责统计,并将结果交生产部/车间,纳入当月工资计算,现场公布,报备行政部。

5.2批量事故或其他原因的质量奖惩及非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按照

职责权限,由提出部门根据相关的检验结果、质量记录、统计报告或质量问题处理报告等依据,填写事件报告,报有关部门批准,并通告。每月4日前交本人、本部门、行政及留底各一份。行政部根据奖惩单在被奖惩人的当月工资发放时兑现。

5.3对于批量事故或顾客反馈,由品管部组织编制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报告,并跟踪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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