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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公寓管理规定条例

发布时间:2023-09-19 热度:14

工学院公寓管理规定条例

工学院公寓管理规定条例

工学院公寓管理规定条例

为完善学院制度,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公寓秩序,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根据《吉林工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吉林工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结合工学院学生特点现制定工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工学院于每日进行早检、晚检,每周进行大检

不定时抽查

一、作息时间

学生公寓作息时间 开寝:5:40,关寝:22:30。

学生应在学生公寓管理科调配的房间,床铺住宿,不得私自调换。

严禁晚归、夜不归寝。若私自离校发生意外后果自负。特殊原因需出示辅导员假条或相关证明,并在查寝人员处做登记。晚归按时向舍务部销假,不销假者视情况按旷寝处理。

二、 管理方面

学生自觉养成清洁卫生习惯,主动整理好内务,做到文明、整洁、美观、有序,格调健康高雅。学生公寓卫生检查按统一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每个寝室选举一个寝室长,寝室长负责管理督促寝室人员打扫卫生。由寝室长制定值日表,并贴于门后。

每天早上8:00前必须将寝室打扫干净,地上不能有杂物。晚上9:30之前打扫寝室卫生,每天8:00-16:00公寓管理员随机检查寝室,9:30-10:00舍务部进行查寝。

三、 物品摆放

床上:床桌上只能摆放少量的书本,不能放置其他物品;每天起床后必须叠好被子,要求被子放在书桌下面,枕头放在被子里侧;军训、大检期间使用学校统一床单被罩;寝室人员未归寝时床上不能放置除被褥枕头等床上用品外的其他物品。

阳台:行李箱放置于阳台架子上面两层,每层放置两个;脸盆、脚盆放置在下两层。室内不得乱拉绳晾挂衣服、毛巾等,生活物品要统一摆放。

窗台:窗台上不能摆放物品。

空床:空床上允许摆放少量物品但必须整齐有序。

鞋:鞋需整齐合拢放置左右床边。

清扫工具:垃圾桶,寝室打扫工具统一摆放门后,垃圾桶不准过多存放垃圾。

门口:门口的空地放置暖壶,分为两排。门口其余空地可放置收纳箱或鞋架;门上的玻璃不能贴纸。

其他方面:离寝期间,寝室墙上,床头不能挂衣服、包等其他物品,寝室不能贴墙纸。床上只允许挂蚊帐。

四、 扣分明细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归及时销假,最晚归寝时间为10:30,不准夜不归宿。

(违者个人扣3分)

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保持平整,床铺上除了被子和枕头外无其他杂物,栏杆上禁止挂物。

(不合格者个人扣1分)

脸盆、拖鞋、暖壶按工学院公寓管理规定条例统一位置统一摆放。

(不合格寝室每人扣1分)

地面保持整洁,走廊及室内地面无果皮纸屑等垃圾。

(不合格寝室每人扣2分)

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不能超过桶内的三分之二。

(不合格寝室每人扣1分)

暖气上面禁止放置物品,墙壁上禁止粘贴广告、海报、粘钩等。

(不合格者个人扣1分)

不得私自更换寝室、床位,且寝室门锁不能随意更换。

(违者个人扣2分)

寝室内不许吸烟、喝酒、禁止进行点蜡等有关火的活动,且一经发现烟、酒、蜡烛等没收处理。

(违者个人扣3分)

寝室内不允许经商、养宠物、打麻将及其他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违者个人扣2分)

寝室内禁止使用吹风机、电压板、热的快、电热锅等违章电器。一经发现没收并严肃处理。

(违者个人扣3分)

不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或不听从查寝人员的管理,欺骗、顶撞、起哄、侮辱、讽刺、挖苦老师、查寝人员。

(违者个人扣3分)

注:以上违规物品一经发现,及时没收,且统一放置在学生会办公室。

附则

德育分加减情况详情见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手册

违规处罚情况详情请见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手册

注:此文件需粘贴至寝室门后与值日表对齐。

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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